辽宁单独二胎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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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单独二胎的政策规定1: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项政策啥时能在辽宁实施?答:日前国家出台了计划生育新政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政策启动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但各地启动实施的时间不宜间隔得太长。一般来说,单独家庭是指夫妻任何一方必须是独生子女,且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2: 使符合条件,生第二个孩子也要符合年龄和生孩间隔等要求,不知具体是怎么规定的?答:凡户籍在辽宁的市民,依法确立夫妻关系后应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时间可自行安排(符合条件的女方满26周岁方可生第二个孩子,两个孩子无年龄

2、间隔),女方怀孕后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单。3: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时间界限为2013年11月12日,这也就意味着,只要在2013年11月12日以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怀孕的,均属于政策内生育,可以按规定办理生育手续。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经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当持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婚育情况证明和独生子女身份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子女拟落户地的夫妻任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3、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4: 2013年11月15日,单独二胎政策开放,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辽宁省也将逐步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另外依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辽宁一下情况可要二胎。只有一个子女,且女方年龄已满26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区县(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二胎。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一方是独生子女的;3、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的;4、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是国家确定的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的;5、双方均为

4、海岛居民,且连续在海岛居住5年以上的;6、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其中一方残疾,且残疾程度相当于残疾军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7、一方是革命烈士的独生子女的;8、一方为残疾军人,且残疾程度为二等甲级以上标准的;9、女方是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只有一个女孩也为农业户口的;10、子女经市级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该夫妻可以再生育的;11、同胞兄弟均为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且只一人有生育能力的;12、农业户口的农村村民中有女无儿户的所有女儿和女婿均为农业户口,其中一女招婿的;13、再婚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要求生育时,女方不受年龄已满26周岁限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4、再婚一方已有两个子女,且均为合法生育或者收养,另一方未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15、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16、夫妻因患不孕症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17、合法生育或者收养的子女不超过两个,其子女有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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