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辩护词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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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肇事辩护词范例 交通肇事辩护词范例 审判长、审判员: xzx律师事务所接受*家属的委托,并征得*本人同意,指派我们作为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的辩护人,依法出席法庭、参与庭审。通过阅读案件材料、会见被告人,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定性没有异议,在量刑方面,建议法庭在量刑时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以下辩护意见谨供合议庭参考并希望予以合理采纳。 一、本案属于过失犯罪,事故的发生具有诸多的偶然性因素,被告人的主观罪过较轻。 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犯罪的故意。本案中,被告人没有任

2、何的犯罪动机或目的,被告人主观罪较轻。 1、被告人所驾驶轿车是合格车辆,被告人没有醉酒驾驶的现象。其主观罪过远远小于那些因醉酒、吸毒、无证驾驶,闯红灯、故意超载或驾驶年检不合格、零部件失灵车辆等所造成交通事故的案件。 2、被告人的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注意而注意力度受到影响。因为被告人自下午7点开车闲转到零点,驾驶时间长达6个小时,被告人的注意力以及身体的灵敏度均受到影响,并且事故发生时处于夜间,能见度不佳,这些因素影响被告人在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其主观方面的过失较小。 3、本案存在不能预见的紧急避让因素。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他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非机隔离线(头北尾南),紧急向

3、左打方向避让,致使本案事故的发生。(卷宗第51页,询问*笔录)。 被告人的避让行为系一般人在面临危险时的合理反映,在主观上甚至可以排除故意或过失,归因于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尽管我们无法确切知道,避让这辆出租车的行为在本次事故中到底产生了多大作用,但是,我们同样无法排除紧急避让这一客观因素对本次交通事故的影响。 因此,较之于其他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而言,被告人没有卑劣的动机或者目的,并且有避让、长时间驾驶、夜间行车等客观因素,其主观罪过较小。请法庭在量刑时充分考虑,使罪与刑罚相适应。 二、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事故发生当日下午,被

4、告人*得知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死亡后果,在交警队没有抓获被告人、没有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被告人主动到交警队投案,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符合自首的条件,在量刑方面应该予以考虑,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被告人不具有“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节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称“解释”)第2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其构成要件要求具备主客观两个方面

5、: a、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最高院解释中规定六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 b、主观方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 2、被告人*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不清楚自己的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主观方面不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被告人*没有逃匿到外地或就近隐藏,在得知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后,即自动投案,如实陈述,表现出等候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态度,显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同时,*驶离事故现场时并不清楚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结合*的供述,*不清楚撞到人并造成死亡的后果。他是在当日早上见到血迹,经过打听后,在12点左右确认事故发生

6、的。(卷60页,询问笔录) 因此,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事发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上来进行判断,被告人*对自己的肇事行为是不清楚的,其自首行为显示,被告人没有逃避侦查抓捕,主观上根本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 3、被告人*的先前行为不属于最高院解释规定六种情形之一。 根据解释,构成逃逸的五种情形有: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等。 本案,被告人没有后五种情形。尽管本案造成一人死亡的后果,交警队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不能据此认定本案被

7、告人具有逃逸情节。其理由如下: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交警队据此认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这一认定是在确认*逃逸的事实基础上做出。 但是,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刑法的相关规定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概念不同。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定,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积极履行抢救伤员与财产、保护现场、报案、接受处理等义务。因此,在发生事故后驶离事故现场,即构成道路管理法方面的“逃逸”,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刑法领域,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构成刑法上的“逃逸”,我国刑法将之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特别规定。如

8、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等解释规定的情形,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驶离现场的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予以加重刑罚。 其次,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法院应该行使审判权,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四、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予从宽处理 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和法庭上的供述完全一致,均如实陈述了交通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对自己构成交通肇事罪有深刻的认识,认罪态度很积极。 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被告人积极筹钱,在案发后第二天就通过家属给予了受害人家属叁万元的赔偿。 被告人家庭条件差,经济能力不好,但被告人明确表示愿意赔偿的态度。*被

9、关押在看守所期间,通过家属积极筹措,对民事赔偿部分尽了其最大的努力,已经与被害人的亲属已达成调解协议,目前按照协议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无论从主观上还是行为方面,被告人*均有悔罪的表现,没有推卸和逃避,主动承担了其应该承担的责任。 五、被告人*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不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 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构成交通肇事罪不具有恶劣情节,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主动投案,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肇事情节,明确表示要尽力补偿受害人家属的损失,并积极赔偿,具有明显悔罪表现。 被告人此前从未有任何犯罪行为或严重交通肇事情节,被告人*系部队退役军人,平时表现良好。请法庭考虑上述情况,考虑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罚效果,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充分考虑。 此致 xxx人民法院 代理人:李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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