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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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安新区XX路工程第X标段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中铁X局集团贵安新区XX路X标项目经理部二0一三年八月大型机械临近既有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一、前期准备1、施工前做好充分准备,集中力量采取平行、流水作业方法,提高作业效率。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和工艺流程及各项安全规章,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和质量,严禁准备作业超标准、超范围,杜绝违章蛮干,经常与防护员联系,以确保施工安全和既有铁路的安全。2、施工场地采用标准围栏进行封闭,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悬灌跨越既有线部分设全包安全防护网,严防各种物件的坠落。3、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提

2、醒过往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4、施工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等工作选派责任心强、具有相关施工经验的职工担任,必须请相关单位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对安全保护用具,设专人保管。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使用。6、在线路附近行走,不得走铁路中心或轨枕头,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来车时及时躲避到安全地点,所持料具不得侵入到建筑接近限界。7、如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施工,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行动处理,并立即报告相关单位共同处理。二、防止发生事故类型1、施工人员施工作业时穿越铁路,造成人身安全事故;2、施工人员穿越铁路运输材料、工具,造成线路红光带,影响运输安全;3、施工

3、机械设备操作中侵入铁路限界,影响铁路运行安全;4、大型机械设备(旋挖钻机、打桩机、吊车、挖机等)在走行和施工过程中倾覆,造成铁路设施的损害、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5、各类物资堆放位置不当,侵入限界危及列车的运行安全;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防止基坑开挖造成路基边坡的坍塌和路基稳定,造成既有线路基下沉、线路变形,危及列车运行安7、各类机械设备施工中,损害路基边坡,危及列车运行安全;8、施工过程中,认真保护、防护空中、地下各类电缆、光缆、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止因损坏而引起的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9、疏通因施工造成的河流和排水系统,防止因积水或洪水对既有线路基的损害,造成危及列车运行安全事故;三、

4、造成铁路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因素1、挖机、推土机、管桩机、钻机损坏地下(地上)设备、设施;2、汽车、挖机和各种材料、机具等机械侵入铁路限界;3、吊装物体侵入铁路限界;4、弃土堵塞(或挖断)既有铁路排水系统,造成路基积水,影响路基稳定;5、钻机、管桩机、高压旋喷桩机等大型机械倒塌侵入铁路限界;6、汽车翻车、挖掘机、旋挖钻机或长杆螺旋钻机等各类大型机械倾倒侵入铁路限界。7、作业人员在铁路上违章施工或在铁道上行走、背向行走、打手机等,危及人身安全;8、铁件等金属物件搭在两股轨道上,造成轨道短路,发生红光四、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措施1、挖掘机、吊车、砼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

5、”盯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2、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接触网立柱外缘必须大于2m。3、吊车、砼泵车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机械设备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大于60度。4、当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吊装、回转等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5、施工之前检查吊车各部,确保各项指标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后方准使用。严禁吊车带病作业。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

6、指挥。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6、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7、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8、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9、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吊装易脱落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五、大型设备防倾覆和防侵限预防措施1、挖掘机、

7、吊车、混凝土泵车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挖掘机停放时须停放在平坡道上;地基要压实防止不均匀下沉,吊车、混凝土泵车停放时须将起重臂、泵管收回原位。3、挖掘机、吊车、混凝土泵车操作期间各监控人员必须到位。4、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5、大型设备施工作业的检查监督,安质部负责。6、执行各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各项规章制度。7、起重设备的检查维护,坚决杜绝带病作业。8、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指挥信号不明或违章指挥不吊; 超负荷不吊: 工作紧固不牢不吊; 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光线明暗视线不清不吊: 斜拉工件不吊: 棱角物件没

8、有防护措施不吊; 容器过满不吊。9、指挥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安全技术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10、指挥人员对所指挥的设备必须熟悉技术性能后方可指挥,并且发出的令号清晰明确。11、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细则作业。12、(超过六级)、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严禁作业。13、大型机械做好一人一机防护,现场防护员随时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联系,准确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六、既有线旁施工作业“十不准”、“六禁止”十不准:、没有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不准施工作业。、“三证”(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操作证)不齐不准进场施工。、防护员不到位不准施工。、没有挖探沟探明地下管线、光缆等设备

9、不准动土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不到位不准进行钻机移位作业。、监理不到位不准进行钻机移位作业。、挖掘机没有执行“一机一人”跟班防护制度,不准施工作业。、并行地段作业现场与既有铁路没有进行物理隔离,不准施工。、机械进场后没有动土作业开工令(见附件),不准进行机械动土作业。、没有签订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作业。六禁止:、挖掘机大臂禁止朝铁路方向(钢轨上)旋转。、列车通过前分钟禁止一切起吊作业。、列车通过时禁止一切机械作业。4、没有办理过轨手续时,所有施工机械,禁止擅自跨越铁路股道和铁路道口。、禁止用挖掘机挖探沟。、站内挖掘机作业,禁止做大于度的旋转活动。七、注意事项1、防护人员坚守岗位,认真

10、负责,一旦发生意外,必须采取“先停车、后防护”原则,保证行车安全。2、防护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3、接到指令后立即采取措施。4、对讲机不得任意更换频道或占用频道。5、与两端车站保持通讯联系。6、必要时,要设驻站联络员。7、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信号旗(灯)、(有雾天气或夜间施工)火炬、响墩,口哨或喇叭、短路铜线。附件:工程施工现场应急预案及安全保证措施一、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在本项目部领导统一组织下,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的

11、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原则。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依照行业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防止结合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坚持突发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点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常态下风险评估、应急准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编制目的1、应急预案应针对那些可能造成企业、系统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设备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突发性灾害,如触电事故、泥石流灾害、火灾、环境破坏等。2、应急预案是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补充,应

12、急预案应以完善的预防措施为基础,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3、应急预案应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防止人员伤害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防护,尽量减少灾害的损失程度。4、应急预案应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5、应急预案应经常检查修订,以保证先进科学的防灾、减灾设备和措施被采用。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领导,进行系统化、网络化管理,项目部成立应急预案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环保部安全员、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为组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2、应急领导小组

13、职责负责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对施工现场突发性情况进行技术、资金和设备支持,在施工现场发生重特大事故时以最快的时间达到现场,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风险事故级别,负责分部和有关地方管理部门、组织、机构联络和报告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援的方案措施,领导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确定紧急状态的解除,协助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在上级和有关地方部门进入的情况下,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措施,做好应急抢险救援配合工作。四、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专项安全负责人,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伤害者

14、,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运送伤者到医院或拨打“120”,请求协助抢救。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镇静及冷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 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3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并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1.4 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

15、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 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 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工具。 2.5 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 利用一切可行的通讯工具按规定时间内将事故情况进行层级上报。 4、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4.1 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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