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91365021 上传时间:2024-02-22 格式:DOC 页数:42 大小:6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4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工程项目监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监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内部监察制度体系,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工程项目监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管理活动进行巡视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问题整改。第三条适用范围: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2)、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第二章主要工作对象和内容、方法第一条巡视监察的主要对象。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人和事。第二条审计监察的重点工作内容1、监察审核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内业资料

2、(包括影像资料)、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2、监察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预(决)算,施工进度款的审核情况及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情况。3、对参加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资格、能力、经验、业绩和组织机构等进行监察审核,特别是招投标控制程序的严密性和有无卖标和出卖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4、对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工程物资采购的合同进行监察审核,确保第1页,共7页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5、监督工程监察意见的改进执行结果,促使改进工作顺利完成。6、公司领导安排和公司其他需要监察的工程事项。第三条工程项目监察的主要方法1、工程专项检查和日常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和隐蔽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第四

3、条工程项目监察的具体工作要求1、对重点工程项目应将其作为监察的主要对象,重点跟踪巡视,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力所能及地就地解决并出具监察报告。2、对非重点工作事项,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防患于未然地进行监察检查。第三章项目监察实施细则工程项目监察员对下列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本制度实施处罚。第一条项目经理部未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开工准备工作不符合规定或未按建设方要求按时开工,处以项目经理部1000元3000元罚款。造成建设方及监理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不满意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条未认真执行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制度和因施工技术交底错误、违反交底要求而发生质

4、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第三条将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依据、隐蔽工程记录及工程经济第2页,共7页签证单未在工程验收后12小时内申报监理签证的,无论对工程施工及结算是否造成影响,一律给予该项目经理部1000元5000元罚款。第四条项目经理部未按要求执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施工严重偏离工期计划,导致月、季进度计划不能完成或延误合同工期,项目经理部除应承担工期赔偿责任外,公司还将处以项目经理部:1、月、季进度计划未完成:3000元以下罚款;2、季度工期因主观原因延误15天以上,公司撤消项目经理职务,并由其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3、

5、延误承诺工期。5000元10000元罚款。第五条工程检查中,对未认真执行基建办工程管理制度、未认真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施工、未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处以工程项目经理部:1、一般质量问题:500元1000元罚款;2、较严重质量问题:1000元2000元罚款;3、严重质量问题。2000元5000元罚款。第六条竣工资料符合性不合格:1、第一次指正;2、第二次检查处以资料员300元500元罚款;3、第三次检查处以项目经理部2000元3000元罚款。第七条项目经理部被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或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给予该项目经理部5000元罚款。第八条凡被上级质监、安监部门或公司工程

6、管理部检查出质量、第3页,共7页安全隐患或其他问题,项目经理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正,给予项目经理部1000元处罚;情节严重拒不整改,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处以项目经理部3000元5000元罚款。第九条工地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项目经理部必须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善后工作,并承担行政主管部门的经济处罚。凡隐瞒、虚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提供虚假情况的,还将处以项目经理部20000元50000元罚款。第十条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一般火灾的处以责任人1000元2000元罚款;发生重大火灾的处以责任人3000元5000元罚款,并对责任者视情况给予其下岗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

7、一条工程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项目经理部每次50元100元/人的处罚: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赤脚、赤膊、穿拖鞋、高根鞋上岗者;2、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者;3、施工作业场所不讲卫生者,随意大小便;4、高空作业、脚手架搭拆,未佩戴安全带或未使用其它劳动保护用品;5、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无证上岗者。6、施工现场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7、在施工现场及厂区内吸烟者;第十二条工程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给予项目经理部500元1000元罚款:1、各类劳保用品与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和审查批准而擅自使用;第4页,共7页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或加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明显挂设安全警示标志;3

8、、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4、未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和无相关记录;5、未给施工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6、特种设备未经有关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并出具安全准用证或者安全标志而投入使用;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8、施工现场杂乱无章、到处垃圾,工程材料及周转材料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整齐堆放,施工用水到处流淌,无有效的排水措施,安全网挂设及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9、无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0、住宿生活区和生产、办公区没有严格分开,住宿生活区不文明卫生;11、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

9、特种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12、未如实向作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应采取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处理措施。13、在建工程外侧未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施工的。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给予项目经第5页,共7页理部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临时用电未制定施工方案或不按tn-s系统配电,电线乱拉乱接;2、木作加工车间及仓库无防火消防设施或防火消防设施不齐全;3、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及基坑周边、楼梯段侧边、阳台、雨蓬及挑檐周边、卸料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层及屋面周边等其

10、它重要、危险部位未按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及防护措施不符要求;4、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及大临设施措施不符和要求,主要施工操作场所没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志、措施牌;5、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国家工艺标准施工,不按规定施工的一律返工并接受处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6、未建立危险物品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7、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未进行评估、监控,未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8、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9、危险施工部位未设臵应急指示灯及隔离带。10、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统一协调管理;

11、1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深基坑边坡没按规定设臵防护;12、施工机具未按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确定的位臵到处存放;水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不在库房内存放或者未严密遮盖以及存第6页,共7页放油料没有防止泄漏和污染措施;13、随意抛撒施工垃圾,未设密闭式垃圾站和未及时清运施工垃圾;14、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使用;15、因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被投诉导致被行业主管部门批评;第十四条未按时全额支付劳动工资而引起劳务纠纷导使工人到公司或劳动管理部门投诉或闹事,给予该项目经理部3000元5000元罚款。在调解过程中需暂由公司垫付的,公司除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外,

12、还须按所垫付金额的10%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处罚。第十五条施工企业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未对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试验、检验的,监督总站或者监督站责令其限期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至2万元罚款。第十六条发生重大工伤或伤亡事故后,不采取事故分析、安全教育和安全整顿等相应防范措施,可能再次发生同类事故,公司将撤消其项目经理的一切职务,并处以项目经理部2万至5万元罚款。第四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法务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二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第7页,共7页第二篇:工程项目审计监察管理制度22工程项目审计监察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的审计监察,进一步

13、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制度体系,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工程审计监察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公司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管理活动进行巡视监察,及时发现问题和督促问题整改。第三条适用范围:1)、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2)、公司采购部负责的工程物资采购项目。3)、总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工程项目。第二章主要工作对象和内容、方法第三条巡视监察的主要对象。公司总部和各项目经理部、子(分)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中的人和事。第四条审计监察的重点工作内容1、监察审核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标、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2、监察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预(决)算

14、,施工进度款的审核情况及违反公司财经纪律、滥用职权情况。3、对参加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资格、能力、经验、业绩和组织机构等进行监察审核,特别是招投标控制程序的严密性和有无卖标和出卖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4、对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工程物资采购的合同进行监察审核,确保合同的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5、监察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内业资料(包括影像资料)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6、监督工程审计监察意见的执行结果,促使改进工作顺利完成。7、公司领导安排和公司其他需要审计监察的工程事项。第五条审计监察的主要方法1、定期巡视检查和日常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2、公开和隐蔽巡视检查相

15、结合的方法;3、围绕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工程结算、资金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巡视监察检查,并兼顾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内容的办法。第六条审计监察检查的具体工作要求1、对重点工程项目应将其作为审计监察的主要对象,重点跟踪巡视,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力所能及地就地解决并出具监察检查报告。2、对非重点工作事项,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防患于未然地进行审计监察检查。第三章审计监察工作职权第七条审计监察人员按规定行使以下工作职权:1、有权现场检查被查单位、部门的计划、预算、决算、合同协议、工程资料、会议记录、文件、发票等各种文字和电子资料及印章、证照、资产等被查事项。2、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有权对有关文件、材料、实物等进行复印、复制、现场拍照。3、对阻挠破坏审计监察检查工作,拒绝提供资料的,或正在进行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浪费行为,有权采取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制止其损害公司行为的进一步发生。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法务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九条集团下属各单位遵照本制度制订相应实施细则。第十条本制度从_年_月_日起开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