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用钢水罐车和铁水罐车技术规范》(送审稿-中国钢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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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实施-发布冶金用钢水罐车和铁水罐车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etallurgical ladle car and iron ladle car(送审稿)YB/T YB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ICS77.140.99H541YB/T 前 言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本标准由。本标准起草人: I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冶金用钢水罐车和铁水罐车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冶金用钢水罐车和铁水罐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型式试验、标志

2、、包装、运输、贮存、安全使用和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载重量不大于630t的低速轨道式冶金用钢水罐车和铁水罐车。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 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 ISO 630:1995 ,NEQ)GB/T985.1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2 埋弧

3、焊的推荐坡口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eqv ISO 2768-2:1989)GB/T1231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591 低合金高强度钢GB/T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1804-2000 eqv ISO 2768-1:1989)GB/T3077-1999 合金结构钢(neq DIN EN 10083-1:1991)GB/T3323-2005 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5117 碳钢焊条GB/T5118 低合金钢焊条GB/T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811

4、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11345-1989 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JB/T5000.1-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产品检验JB/T5000.2-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火焰切割件JB/T5000.3-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焊接件JB/T5000.4-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铁件JB/T5000.6-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JB/T5000.7-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补焊JB/T5000.8-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件JB/T5000.9-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切削加工件JB/T5000.

5、10-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装配JB/T5000.11-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配管JB/T5000.12-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涂装JB/T5000.13-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包装JB/T5000.14-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铸钢件无损探伤JB/T5000.15-2005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锻钢件无损探伤JB/T6061-2007 无损检测 焊缝磁粉检测JB/T6062-2007 无损检测 焊缝渗透检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集中驱动 central drive两组以上的主动轮组由一套走行驱动装置通过传动轴进行驱动和制动的形

6、式。3.2分散驱动 discrete drive每组主动轮组各由一套独立的走行驱动装置进行驱动和制动的形式。3.3平衡轮组 balance wheel两组或两组以上车轮组通过单级或多级轴系安装,以保证每个车轮都与钢轨保持接触,并有效降低轮压的结构形式。 4 技术要求4.1 一般要求4.1.1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额定载重量优先按表1选用,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表1 额定载重量系列(t) 单位:吨20(22.5)25(28)32(36)(40)(45)50(56)63(71)80(90)100(112)125(140)160(180)200(225)260(28

7、0)320(360)400(450)500(560)6304.1.2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图样和技术文件要求。所选用的原材料及机电液配套设备应符合JB/T5000.1的规定。4.1.3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的承载能力应达到设计载重。与钢水罐车、铁水罐车有关的技术参数,应符合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钢水罐、铁水罐车额定载重量、轨道中心距、适用轨型、车轮直径、最大轮压、行走速度、行走距离、供电方式、电源电压、电动机型号、电动机功率、液压马达型号、制动方式、制动器型号、减速机型号等。4.2 材料要求4.2.1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结构件所用的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

8、/T700的规定,优质碳素结构钢应符合GB/T699的规定,低合金高强度钢应符合GB/T1591的规定。 采用高强度钢材时,应特别注意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并进行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所采用的钢材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4.2.2 铸钢件应符合JB/T5000.6的规定。铸钢件的无损探伤要求应符合JB/T5000.14的规定。4.2.3 锻件应符合JB/T5000.8的规定。锻件的无损探伤要求应符合JB/T5000.15的规定。4.2.4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车轴,其性能等级应不低于GB/T3077中40Cr的规定,并进行调质处理。4.2.5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车轮,其性能等级应不低于JB/T5000

9、.6中ZG310570的规定,表面热处理硬度范围300 HBW380HBW,淬硬层深度为15mm20mm。4.2.6 主要承载连接销轴的材料,宜采用45钢或40Cr、35CrMo、42CrMo钢等,并进行必要的热处理。4.2.7 普通螺栓材料应符合GB/T700的规定,高强度螺栓、螺母和垫圈用材料应符合GB/T1231的规定。4.2.8 焊条应符合GB/T5117和GB/T5118的规定,焊丝应符合GB/T8110和GB/T5293的规定。自动焊、半自动焊采用的焊丝、焊剂,应与母材的综合机械性能相适应。4.3 焊接要求4.3.1 车辆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JB/T5000.3的规定。4.3.2 焊

10、接件的未注尺寸公差、形位公差,应符合JB/T5000.3的规定,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注明。4.3.3 焊接坡口应符合GB/T985.1、GB/T985.2的规定,特殊接头应在图样上注明。4.4 零件加工要求4.4.1 火焰切割件的要求应符合JB/T5000.2的规定。4.4.2 切削加工件的要求应符合JB/T5000.9的规定。4.4.3 未注切削加工尺寸公差应符合GB/T1804中公差等级m级的规定。4.4.4 未注形位公差的切削加工零件其直线度、平面度、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GB/T1184中公差等级H级规定。4.4.5 未注尺寸公差等级的铸铁件、铸钢件,其公差应符合JB/T5000.4、

11、JB/T5000.6的规定,采用CT14,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单独注明。4.4.6 铸钢件的补焊应符合JB/T5000.7中的规定。4.5 部件要求4.5.1 车架4.5.1.1 车架结构应力求简单,受力明确,传力直接,尽量降低应力集中的影响,并考虑到制造、检查、运输、安装和维护等的方便和可能性。4.5.1.2 车架梁翼缘板和腹板除设计拼缝外,原则上不允许拼接,因加工工艺或材料长度限制必须拼接时,其同一梁上翼缘板和腹板的拼缝不得处于同一截面上,且错开距离不得小于300mm。4.5.1.3 车架梁翼缘板或腹板厚度超过30mm时,车架焊后应进行整体去应力处理。4.5.1.4 车架上的罐座应设计导

12、向结构,其有效导向长度应满足坐罐要求,且不得小于150mm。4.5.1.5 车架上各机加工表面的平面度,应符合GB/T1184-1996公差等级H级规定。传感器安装面、车轮组轴承座或平衡架连接面的平面度,应不超过0.5mm。4.5.2 走行及驱动装置4.5.2.1 每台车辆沿运动方向左右至少对称布置一套主动轮组,主动轮组的驱动可根据需要采用集中驱动或分散驱动提供动力。4.5.2.2 车辆选用的电机,其外壳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54。4.5.2.3 每一套独立的走行驱动装置至少要装设一个制动器,制动器应具有机构所要求的制动转矩,制动平稳,制动器一般布置在高速轴上,制动轮必须装在与传动机构刚性联接

13、的轴上。4.5.2.4 走行驱动装置安装部位应考虑维护、维修的方便,当空间较小时,应有必要的散热措施。4.5.2.5 车轮及车轴均应进行静强度和疲劳强度计算,必要时应进行刚度计算和可靠性计算。为降低轮压,对于大吨位车辆,应考虑采用平衡架结构。4.5.2.6 车轮组轴承的游动端应装于车辆靠外一侧。4.5.2.7 平衡架为钢板焊接件时,焊后整体去应力处理。其平面度、平行度、垂直度应符合GB/T1184-1996公差等级H级规定。4.5.2.8 同侧车轮的轮宽中心面应在同一平面内,其偏差不得超过1mm。同轴线车轮踏面中心距偏差不得超过2mm。车轮安装面中心对角线偏差不得超过3mm。4.5.3 电缆和

14、电缆卷筒电缆分车上固定电缆和移动供电电缆两种,电缆应选用耐高温绝缘电缆,对于自重较重的移动供电电缆,应增设能承受所需牵引力的加强钢芯。采用电缆卷筒供电时,应防止电缆在运动过程中被磨损。对于外径不大于21.5mm的电缆,电缆卷筒底径至少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5倍,对于外径大于21.5mm的电缆,电缆卷筒底径至少应大于电缆外径的12.5倍。电缆卷筒应能自动收缠电缆,电缆卷筒的驱动转矩应不小于收缠电缆时所需的最大缠绕力矩。车上固定电缆敷设时,应有防止电缆机械损伤和热辐射损伤的措施。4.5.4 其他要求4.5.4.1 每台车辆至少应布置一套事故牵引装置。4.5.4.2 车辆底部与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mm。4.5.4.3 车辆两端应装设缓冲器,选用的缓冲器应保证其缓冲容量、缓冲行程和最大缓冲力大于并接近于计算值。4.5.4.4 沿车轮行走方向,在车轮前应安装清轨器。车辆在炉下使用时,应根据需要安装推渣器。4.5.4.5 声光报警装置应装设在明显且安全的位置,发声分贝应大于115db,闪光频次大于40次/min。4.5.4.6 车辆上所有作相对运动的零件,必须有可靠的润滑。润滑系统应依据具体情况,采用分散润滑或集中润滑的方式进行。4.5.4.7 钢水罐车、铁水罐车停靠位置,一般应设两个限位开关。4.5.5 安全防护装置在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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