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损失鉴定有哪些正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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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损失鉴定有哪些正确的处理方法火灾损失鉴定有哪些正确的处理方法根据最近发布施行的公安部第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今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确定火灾财产损失情况时,可以根据需要 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鉴定。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就火灾损失价格鉴定下文前,对火灾损失 鉴定的探讨。背景:最近,我们接到因家用电器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当事人来 对一年前的火灾损失进行价格鉴定,鉴定的目的是与厂方协商(或诉 讼)赔偿。1、当事人持本地消防大队的委托书(委托内容主要是:请 你单位对XX村XX家2005年1月X日火灾损失进行价格鉴定);2、 当事人单方委托。我们认为:1、消防大队的委托

2、必须有明确的鉴定标的,只委托 我们对火灾损失一宗进行价格鉴定,我们不能受理。如消防大队委 托,列出详细的鉴定清单,我们应当受理。2、当事人单方委托,根 据认证的目的,我们应慎重受理,因当事人对自己的损失委托,自 己愿意写多少写多少,从当事人自己列的清单看,我们认为不太符 合当地的实际,一般农村家庭,价值上万元的电脑2台,一套沙发 近两万,服装150余套。3、可双方当事人委托,我们出具价格认证 结论书,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对委托认证标的达成一致,目前看不太 可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 务是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火灾事故 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

3、施。火灾统计程序规定对火灾损失 的认定程序、方式、核定方法等作出规定。摘要:日前,广西宁明县海渊镇十八村村民农某困烧甘蔗叶不慎.将村民黄某的芒果树烧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而诉请法律。 县消防火队动之咀情,晓之以理,说服双方同意委托县价格认证中 心进行火灾损失鉴定,使纠纷很快得到解决,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明 显成效。这标志宁明县在广西崇左市率先成功引入火灾核定中介服 务。摘要:今年6月.成都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受理了一起火灾财 产损失鉴定。事件的起因是某市政工程公司在进行道路施工中挖爆 了天然气管道.导致附近A、B两家汽配店起火燃烧,其中A汽配店 全部烧毁。另一家B汽配店部分烧毁,双方当事人在赔

4、偿损失额大 小上产生了分歧。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介绍,双方当事人到我中心 共同委托对其损失作出评估。1、火灾类型及事故性质火灾类型众多,根据不同的需要,通常按照火灾的燃烧物、起火 原因、损失程度、发生的地点场所等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按照燃烧对象分类。火灾分为:A类火灾一固体物质火灾;B类火 灾一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C类火灾一气体火灾;D类火灾一 金属火灾;E类火灾一带电火灾;F类火灾一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按照损失程度分类。火灾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 较大火灾;一般火灾。火灾事故性质即责任事故与非责任事故。从起火原因分类中可以 判定,除了自然灾害、自燃等非人为因素引起之外,其余火

5、灾均是 人为事故,是行为人基于过错而实施的行为造成的。无论是主观故 意纵火的放火案还是非故意的过失引起的失火案,其行为一旦侵犯 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侵犯了国家、集体及个人所有的财产权利,且 其危害程度及情节达到相关法律规定的标准,就符合了违法或者犯 法行为的成立条件,构成了不同的违法行为名称或者犯罪罪名,同 时具有了相应的违法或者犯法的性质,本文把这类人为因素引起的 火灾事故称之为火灾责任事故。2、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同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其主要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处理事故、总结 火灾

6、教训等。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一般包括勘验现场、检验鉴定、 查明原因、确定责任、统计损失、追究责任等内容。火灾事故调查程序中,检验鉴定、统计损失是公安消防机构的主 要工作。检验鉴定任务是进行勘验现场提取痕迹、物品及尸体检验, 通过技术鉴定以此确定火灾起因和人员死因,检验鉴定结论是确定 事故责任的依据。统计损失是按照规定的行业标准和统计方法,对 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如实统计,以此确定火灾造成的经济 损失及危害程度。通常方法是由受损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限内向消 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消防机构 如实统计。根据火灾事故的不同类型、性质责任等情况,不同的办案机关在 火灾处理

7、中有各自的分工职责。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明确了公安消防机构负责下列情况的调查 处理: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公安消防机构按照公 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及时移 送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公安消防机构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处理;涉嫌其他违法行 为的,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应当给予处分的,移交 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涉及纵火嫌疑的、或有人员死亡的火灾,发生于国家机关、电 (电视)台、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等造成较大社会影 响的火灾责任事故,消防机构应报告公安机关通知公安刑侦部门介 入参加事故的调查办理。这类事故由于当事人

8、行为的性质特征以及 造成的危害程度符合刑法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属于刑事案件范畴, 通常由公安刑侦部门负责调查处理。3、火灾责任事故的法律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将不同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的违法行为分为行政 违法、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鉴于火灾责任事故是由当事人过错行 为造成的,有的违反了消防法规定的预防、扑救火灾的义务, 有的侵犯了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利, 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和刑侦等法律责任。火灾事故的行政责任。消防法规定了有关火灾预防、消防 组织、救火灭火以及法律责任等,明确了单位及个人应履行的消防 义务,以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即对违反消防法规定 的单位及责任人实施

9、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日常生产和生活中,一 般对违法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影响较轻微的火灾责任事故由相 关的行政法调整。火灾事故的刑事责任。刑法分则中对放火罪、失火罪等危 害公共安全罪作了规定,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一旦危害了公共安全, 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的,其违法性质、危害程 度及情节达到刑法的规定,应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刑法 分则对不同罪名的量刑标准作了具体的规定。火灾责任事故中涉及 的刑法罪名有:放火罪(114、115条)、失火罪(115条)、重大责任 事故罪(134条)、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397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139条)、危险物品肇事罪(136条)、生产销售不

10、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的产品罪(146条)等。火灾事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 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应但承担 民事责任”。火灾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实质是 非法侵犯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行为,其后果应承担民 事侵权责任。火灾事故中的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财产损失,或者对 损坏财产进行修理重作更换,以及消除危险等。诚然,国家运用行政、刑事法律手段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通 过惩戒责任者和教育警示社会公众的方式,旨在减少和杜绝危害行 为的发生。但是,仅对责任人实施人身制裁或者有限的财产处罚并 未有效解决事故造成的社会问题(即受害人蒙受的

11、人身伤害及财产损 失的保护问题),也未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因此,通 过民法来调整民事侵权以及解决财产赔偿问题,刑法也规 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作为刑罚种类之一,对责任人追索相应 的民事责任是实现公平的主要途径。综上所述,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与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有一定联系, 明确火灾事故的类型性质、法律责任、调查处理以及办案机关,是 开展好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基础。1、火灾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委托主体及鉴定目的根据火灾类型性质、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及办案机关等不同情况, 火灾财产损失鉴定有不同的委托主体。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或涉嫌失火罪、或涉嫌消防责任事故 罪的火灾,由公安消

12、防机构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财产 损失价值鉴定;涉嫌放火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案件的火灾,由公安刑侦 部门委托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财产损失价值鉴定;发生在重要公共部门、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严重、且社会影响巨 大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专门成立的国务院或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 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也是委托主体之一;涉及民事侵权的火灾事故,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诉讼案件中也可 委托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价值进行鉴定。不同的办案机关的委托目的是要求对火灾造成的价值不明、或价 格争议的直接财产损失价格进行鉴定,以此确定财产损失规模或危 害程度,作为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的依据。涉及民事 侵

13、权案则作为事故责任方财产赔偿的依据。2、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依据(1)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第二十三条“公安消 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对火灾直接财产 损失进行鉴定”;第二十八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受损单位和个 人的申报、依法设立的价格鉴证机构出具的火灾直接财产损失鉴定 意见以及调查核实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人 员伤亡如实统计。”该规定是由公安部独家制定颁布,其中涉 及价格鉴定的相关内容未征求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的意见,诸如火 灾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目的要求、程序步骤、鉴定作用等均未明确。规定明确“消防

14、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鉴证机构。”并非 “应该或者必须委托鉴证机构。”严格地讲,该规定并非 是我们开展此项业务的工作依据。(2)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操作依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迄今尚未制定火灾财产损失价格鉴定的 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公安部制定的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B185- 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是目前在用的技术标准,具有 一定的权威性。虽然该标准中部分计算方法和口径与涉案价格鉴定 相关内容较为一致,但是在烧损率等级、低值易耗品等方面有较大 差异。严格地讲,该方法并非是开展此项鉴定业务的操作依据。本人认为,在本系统目前尚无统一的鉴定办法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下,我们可以有限度、有

15、选择的适用GB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 失统计方法,并根据火灾具体情况及实际需要,选用相关的涉案 价格鉴定技术规程,同时可以对GB185-1998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 计方法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3、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价格鉴定标的(1)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与直接财产损失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08号令)中提及了火灾直接经 济损失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两个概念。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 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具体为因火灾 造成的财产损毁(坏)价值、人员伤亡支出费用、现场清理和善后处 置费用。直接财产损失是指火灾中直接被烧毁(损)、烟熏、辐射和 灭火中破拆、碰撞、水

16、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造成的财产损 失。两者有所区别,前者的涉及内容范围宽泛、数值更大,除了直接财产损失还包括医疗护理、丧葬抚恤等人员伤亡支出费用,以及 现场清理及善后安置救助费用。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 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 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和费用。需要明确的是,价格认证机构只受理火灾责任事故直接财产损失 价格鉴定。直接经济损失中有关人员伤亡、善后安置等损失应有消 防或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另外,火灾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也不属于 价格鉴定范围。(2)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标的的委托确认委托标的内容状况的详尽明了是价格鉴定的首要条件。价格鉴 定行为规范2010年版规定委托方必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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