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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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内容(一)财务管理(25分)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监察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4、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5

2、、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二)集中核算(20分)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金额。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

3、种票据手续不健全;记账凭证无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复核、制单等签字盖章;以上问题若出现1个,扣2分。若同一问题出现在多笔业务中,累计扣分。 4、支出分类准确。对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否则,扣2分。5、做到凭证装订整齐、账簿封皮、账簿启用表及凭证封皮填写正确、完整。否则扣2分。6、坚持每月与银行及报账单位核对账户余额,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如出现余额不相符,不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每项扣2分。7、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必须拒付或者退回补充、更正,并及时进行登记。否则,扣2分。8、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此项者扣2分。(三)资金回

4、收(10分)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强化资金回收力度,完成资金回收任务。短收按比例扣分。(四)精神文明建设(30分)1、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并有学习专栏、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缺一者扣2.5分。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详实。凡未考勤或考勤不实者扣2.5分。3、搞好单位环境卫生,院内建有花园,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符合要求者扣2.5分。4、搞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凡单位出现纪律涣散,酗酒闹事,闹不团结者,此项扣5分,并按财政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处罚。5、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乱纪问题发生,搞

5、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凡年度内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凡年终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者奖励2分,市级“文明单位”者奖励4分。7、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目标考评一票否决。(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六)社会评议(5分)二、考核办法(一)成立财政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办股,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二)对各财政所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一、四、六条,具体分值为本办法考核内容的一、四、六条占70%,年度目标责任书业务工作(个性目标)占3

6、0%。三、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得以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二、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单位联系业务和洽谈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答复明确,坚持原则。四、领导干部尽量不参加庆祝会、庆功会、验收会,对涉及公事的宴请,应婉言谢绝,一般不得出席。五、工作人员下乡,生活一律从俭。六、业务人员对所征税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上解入库。凡挪用税款者,依法严肃处理。七、工作人员一般不准私事借用公款,家中确

7、有特殊困难的,需经领导批准,并制定还款计划后方可借给。八、工作人员都要同单位或部门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不得收受用公款馈赠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不能索要任何物品或回扣,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九、工作人员不许利用职权为机关或个人谋取私利;不许违反有关规定滥发钱物;不许拨“人情款”、收“人情税”。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每天上班先到指定地点签到。二、上班十分钟内签名报到,十分钟后停止签到。外出办公必须给考勤处打招呼。三、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旷工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由政办股负责组织考核。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系统请

8、销假制度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的通知,结合财政系统实际,制定本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财政干部,一律实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二、各财政所、局属各单位领导及负责人请假,由局长批准;一般干部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单位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县局领导批准;局机关一般干部请假三天(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局长批准。三、因故不能按时销假上岗的,必须续假。续假的审批以累计请假天数计算,按规定权限审批。四、所有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由本人如实填写财政局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持请假条分别到考勤处登记。五、请假期满后,按照谁批准谁销假的原则,必须履行

9、销假手续,到考勤处注销。基层所人员销假,不能当面销假的,可以本地固定电话方式进行销假。六、凡不按规定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离岗或审批后不登记考勤,假满上岗后不销假及无请假条的,一律按旷工对待。七、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请假的可委托别人代请,但必须亲自填写请假条。八、各单位负责人请假前,必须安排好各自的工作,确保工作不因请假而延误。九、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系统工作纪律为了加强监督,强化管理,树立财政系统良好形象,特制定本纪律。一、工作时间和工作日的中午禁止喝酒,严禁酗酒滋事。否则,除按关于严禁干部职工喝酒的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处理。二、严禁参与赌博、

10、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活动。否则,罚款200元,并待岗三个月。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三、上班时间不允许干工作以外的事情(上网聊天、玩游戏、打扑克、聚众闲聊等)。否则,罚款200元,并给予告诫谈话。四、所有支出必须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入账;招待费、办公费、打印费等公用支出必须保留原始账单,并注明事由。否则,对单位负责人、经费会计各处所报数额50%的罚款。五、规范税票管理,凡出现大头小尾票者,除按税收管理法处罚外,待岗半年,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六、凡填写错误、涂改的税收票据由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签名后一律作废。否则,每份处所长、票证会计、经手人各100元的罚款;发现三份

11、以上不按规定作废的,所长停职检查,票证会计调整岗位,经手人待岗三个月。七、各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否则,每次处当事人100元罚款,并给予告诫谈话。三次以上者待岗三个月。八、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截留、挪用或发放现金,违反者各处所长及经办人员发放金额5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九、对收回的有偿资金及使用费,不许挪用和借贷。否则,对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按挪用或借贷数额的50%分别处罚。十、待岗期间,正常上班,每月只发800元生活费。十一、单位负责人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必须按本纪律的规定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同时,将处理结果报局监察股备案。否则,对有关单

12、位领导建议组织处理,所长就地免职。十二、本纪律由监察股、考核组负责监督实施。十三、本纪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强化内部监督,抓好税收征管与支出管理,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成立由一名副局长任组长的财政内部审计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具体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审计范围 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乡镇财务核算站及本局的财务收支和本系统的所有专户收支情况。 三、审计内容 1、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重点查有无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的不合理开支;有无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用公款请客送礼;有无违反财政干部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等。

13、2、专项资金管理。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实行项目资金报账制;涉农资金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有滞留、挪用等行为;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3、税收征管。征管人员是否贯彻执行税收政策,遵守财经纪律,有无漏征和错征,税款是否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有无以权谋私,征人情税,税票管理是否规范等。 4、账务处理。依照财务管理制度,账簿是否健全,科目运用是否准确规范,记账是否及时、准确、真实,是否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四、审计办法 由局内审组每半年审计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发布通报。 五、违纪处理 1、对一般性违规问题,如账务处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等行为,给予当事

14、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2、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滥发钱物等,除如数退回多发部分外,要依照财经法规予以处罚。 3、对隐瞒、转移、挪用、坐支税款的,除如数收回解缴国库外,要依照财经法规及有关税收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六、审计要求 1、被审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内审组工作,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总账、明细账、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各账户银行对账单等。经费支出应提供原始账单(发票上写明品目、数量、金额的,可不提供账单,但必须注清事由);专户应提供指标文、领导批条或项目资金报账单;对各基本户的现金库要进行

15、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按以上要求,各单位每少一项,除按财政系统工作纪律和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外,各处罚单位财务人员和负责人20元,并扣单位0.5分。 2、内审人员要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否则,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内审档案管理 每次内审结束后,内审人员和被审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要在内审表格上签名,并加盖被审单位公章,内审组和被审单位各保存1份。其他内审资料要由被审单位财会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由内审组保存。八、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一、全局职工要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每周三上午为集体学习时间,除下乡、出差、休假或有急办业务外,该时间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停止办公,并谢绝会客。三、每个干部职工都要积极自觉地参加学习,坚持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学习笔记。四、集体学习由政办股负责安排,并考勤登记,根据学习内容,进行不定期考核测验。五、政办股要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并安排好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六、坚持集体学习和自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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