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doc 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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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2004年税收政策汇编及解析征管动态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纳税向导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三项费用年终有余额如何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确定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的划分如何理解个人所得税法对“次”的规定以地换房以房换地预收款也要缴税发放独生子女补贴不能在税前扣除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以案说法股息红利还是工资

2、薪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到底该由谁缴代垫材料费也要缴营业税。咨询问答编读往来小考场税收知识竞赛题目选编(九)广而告之关于修改顺德市地税发票抽奖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征管动态】关于使用电子缴税凭证的公告各纳税人: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为方便纳税人缴纳税款,保证税款及时准确入库,现决定对我区现行的“e”税通和储款扣税两种缴税方式的完税凭证使用电子缴税凭证。各纳税人可根据各自采用的申报缴款方式按下列方法取得电子缴税凭证: 1、使用“e”税通申报的业户,可通过银行的回单箱收取,或者自行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 2、储款扣税的业户,可在税期结束后到各自的开户银行网点索取(存折账户须凭存折索取)。储款扣税账

3、户为个人账户时扣款银行可不开具电子缴款凭证,仅在扣款存折的交易摘要栏内打印“地税”字样,表示该笔款项是税务机关所扣的税款。3、电子缴税凭证无银行转讫章无效。4、各有关银行对电子缴款凭证保存时间为半年。5、电子缴税凭证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特此公告。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佛山市地税局于2003年11月12日下发佛地税函2003206号文关于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及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对拆迁补偿收入行为免征营业税及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明确如下:拆迁补偿收入免征营业税是指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旧城拆迁改造有关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199929

4、5号)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行为:一、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二、凡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国土局及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发出公告,限期拆(搬)迁的地(路)段的,被拆迁户取得拆迁补偿收入(包括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取得上述拆迁补偿收入需开具发票的,可到拆迁地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分局、所、征收厅)按规定开具通用发票。【政策摘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9月30日以国税函2003111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贷款支付利息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

5、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包括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因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包括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8月1日以国税发20039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的通知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落实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

6、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348号)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现将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问题通知如下:一、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凡在2003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工商登记,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二、从事个体经营的200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税务登记证工

7、本费。”【纳税向导】关于企业带征转查征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答复一、 企业固定资产税收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 1、不论当时是否取得有效合法凭证或有否计价入帐,也不论企业如何作会计调帐处理,准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是指以评估后或补取得合法凭证后该项固定资产剩余的尚可使用的年限内按税法规定所计提的折旧。2、来没有计价入帐且没有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入帐的固定资产,此次重新评估入帐的,以评估值作为确认固定资产的入帐价值,以后发生的转让、报废、损失等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转让价减去上述评估确认的价值的余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并按固定资产清理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企业须按评估价

8、重新办理投入资产评估增资手续,经工商部门批准增资后,作以上分录,日后据以计提折旧。3、原来已计价入帐但当时没有取得合法凭证的固定资产,此次重新评估后,可按评估值调整固定资产原帐面价值,以后发生的转让、报废、损失等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减少也按第二点处理。但评估值明显不合理的,税务机关有权调整。会计处理以供参考,评估增值的,“借:固定资产,贷:资本公积”;评估减值的,作相反分录。4、企业因调整以前带征年度的会计帐务而引起的会计损益,在税务处理上暂不作所得或损失的确认。 二、若干问题的答复。1、房地产开发企业早期所开发的项目,其土地、或建筑材料有部分只是取得收据,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对于已转开发产品还

9、未销售部分在下一年度转查征后,成本部分可否在税前扣除?如该项目自用部分已转入固定资产作出租用途,转查征后每月所计提摊销的出租开发产品能否在税前扣除? 又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早期开发的房产,当时政府以地抵债,双方只签订协议,没有取得行政收据或发票等合法凭证。现已投入开发商品房,该土地购买价款能否结转到成本在税前扣除? 工业企业的产成品中,其部分材料或费用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入帐,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时,同时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能否在税前列支。 答复:上述几个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房地产行业,其带征年度开发的项目,土地没有取得合法凭证入帐的,如地价款项支出情况属实,允许凭当时村委、政府等部门开出的有关票据、

10、协议或证明等凭证入帐,但企业须将上述票据或协议等凭证和土地开发情况等资料报分局备案,并复印留底备查,以后该项目销售时,该部分土地成本准予税前列支。但除土地成本外其它的建筑材料等成本、费用则必须凭合法有效的凭证结转,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 一律不得结转成本在税前列支。工业企业比照执行。如上述房产已转作固定资产并已计提折旧,应责成原建筑单位补开建筑业发票后入帐并计提折旧,没有补办的,其计提的折旧一律不给予税前扣除。2、向管理区购入的工业用地使用权(使用期70年,无发票),后自建厂房出租,在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有何规定?答复:企业获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后自建厂房出租,其厂房应凭建筑发票入帐,并作为固定

11、资产的原始价值按税法计提折旧,支付的土地使用权价款不并入固定资产原值,单独作为无形资产计价并摊销。出租厂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地方税费。3、务机关对房地产企业自购建材做成本入帐有什么规定?答复:房地产企业自购建材委托外单位建筑施工,即包工不包料结算,房地产企业应向建筑单位取得建筑发票入帐,该发票金额应按双方实际结算的工程工价款开具,但建筑营业税应按工料款一并计算,房地产企业应据实申报建筑材料价款,以使建筑单位正确申报缴纳营业税。房地产企业可凭建筑发票以及自购建材的增值税或销售发票计价入帐。4、未售卖出去的商品房为了加快确权或为了融资,将企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的产权转入企业

12、名下,应如何计征营业税、所得税,怎样作税务处理?答复:对房地产企业将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的所有权转入企业名下的,视作自有房产,应转作企业的固定资产入帐,不计征营业税;但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如作自用,视同销售行为,应确认销售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国税发200383号文规定,视同销售行为收入确认的方法和顺序为:第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第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第三,按成本利润率确定,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含15%),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5、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有购房意愿者的诚意金、意向金(非定金

13、。日后如不签“购房合同”就全额退回,签则抵作购房金)时,是否视作实现销售收入申报缴纳营业税? 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方收取的诚意金、意向金等名义的款项,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房地产企业与购房意愿者之间不签订任何的认购书等协议性质的文书,只开具收据,且该诚意金在购房意愿者决定不作购买之时,全数退回的,暂不视作预收款申报缴纳营业税。6、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由定率征收转为查帐征收)购入连片土地分期开发(可能延续数年),企业为购入该地块借入资金在房地产完工前所支付的所有利息是否按各期开发项目占地面积分配计入开发成本?首期完工开发项目是否分担整笔借款的未支出利息?如何界定借款为“为

14、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 如何确定房地产完工时间? 答复: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前发生的,应按其实际发生的费用配比计入成本对象中;如属于成本对象完工后发生的,应作为财务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如工程分几期开发,则为购入该土地而借入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应配比各期工程计入开发成本中去。根据现行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规定,各期工程完工时间应以质监以及有关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楼房合格后,批准开发商可以交付业主使用时为准。 7、房产公司与股份社合作开发A楼盘,双方各承担该项目的50%责任,股份社以土地所有权折价100万元投入,当A楼盘全部销售完毕,取得销售收入250万

15、元,减除地价成本(100万元)、建筑成本、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等费用后,获得净收入利润30万元,即股份社分得利润15万元,问股份社获得100万元的地价及15万元利润时应什么税?税率是多少?若减速除成本费用后亏损30万元,即股份社承担15万元的亏损,剩余万元(100-15)应纳什么税?这样的合作是否属共同承担风险?答复:一、房产公司与股份社合作开发楼盘,所取得的商品房销售收入250万元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二、股份社以地作价投资与房产公司开发楼盘,并协定利润分配比例,而非固定收取租金,属于共同承担风险,因此该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但如股份社不论经营亏损或盈利,均收回地价款的,应视作转让无形资产,按规定征收营业税。三、如房产公司与股份社是两个分别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股份社以土地作价投资开发房产地所分回利润的,如果两方的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税率差异,则股份社分回的利润不需要补税;否则,应按联营企业分回利润的有关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8、与关联方发生借贷关系,两者本金用公司自制格式的借款借据行吗?所产生的利息应用何凭证依据在税前扣除?答复:企业向关联方借入资金,双方自拟格式签订的有关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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