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01W12新生入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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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北 科 技 大 学文 件 名 称:新生入学管理办法文 件 编 号:F01W12制 定 部 门:进修部教务组制 定 日 期:89.6.16分发单位教务学务总务秘书会计人事技研图书电算进修部进修学院安环中心军训系所修 订 纪 录修订日期单据编号修订内容摘要页次版本92.03.28增订5.1.1.1.10讨论、订定及修改招生委员会组织章程1/8D92.03.285.1.1.4.4委托厂商装订成册,中的委托厂商删除3/8D文件编号F01W12文件名称 版 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新生入学管理办法页 数1/8一、 目的:为配合国家经济建设及科技发展,并提供在职人士继续进修之管道,并 依公平公正且公开之原则

2、。 二、范围:凡本校进修部教职员及学生均适用。三、权责: 3.1教务组各组成绩承办人员。四、定义:无。五、作业内容:5.1招生考试之试务作业 5.1.1硕士在职专班招生作业 5.1.1.1订定招生简章 5.1.1.1.1每次招生前二年教务组将各所核拟招生名额报部。每年二月初教 务组请各系核拟应考科目。 5.1.1.1.2准备作业:约在每年三月初召开第次招生委员会议。 5.1.1.1.3汇总各参与系所之招生条件,并依招生办法草案进行招生简章汇 编(如招生简章)。 5.1.1.1.4拟定第一次招生委员会会议议程。 5.1.1.1.5草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工作预定日程表。 5.1.1.1.6发出第一

3、次招生委员会会议开会通知单。 5.1.1.1.7讨论及修订招生办法。 5.1.1.1.8讨论、订定及修改招生简章。 5.1.1.1.9讨论、订定及修改草拟之招生委员会工作预定日程表。 5.1.1.1.10讨论、订定及修改招生委员会组织章程。 5.1.1.2简章发售及招生公告作业 5.1.1.2.1根据第一次招生委员会会议决议,进行简章之最后修改完稿,并 送各系确认。 5.1.1.2.2确定简章内容,即委任印刷厂印制准考证、答案卷及简章(含报名 表、报名通讯专用信封)等。 5.1.1.2.3承办人撰写报纸或电子报广告稿经进修部主任核可后,请总务组办理报纸刊登招生公告,另由承办人在本校网站中张贴公

4、告。 5.1.1.2.4确认印妥之简章样本正确无误。 5.1.1.2.5简章印制后,在本校警卫室贩卖和函购简章,三月中旬发售简章。 5.1.1.2.6送招生简章给全校各单位。 5.1.1.2.7规划、测试、安装招生系统。 5.1.1.3报名作业(由试务组负责以下作业) 5.1.1.3.1编订报名工作人员。 5.1.1.3.2准备报名用各项报表及文具。 5.1.1.3.3安排报名审件场地及搬运所需用具。 5.1.1.3.4一律采用通讯报名,以邮戳为凭,不受理现场报名。 5.1.1.3.5报名邮件每日由收发室逐笔登录在登记簿中送至教务组签收汇集。 5.1.1.3.6办理报名工作,负责初步审查报名资

5、格,审查程序如下: a.分系所、身份别、组别(依报名信封袋资料)。 b.拆开报名邮件。文件编号F01W12文件名称 版 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新生入学管理办法页 数2/8 c.检查报名表填写数据及相关文件:*邮政汇票 *审核报考资格(见简章规定) *核对系所组别、选考科目(依简章所示) *正、副表是否黏贴照片 *背面是否黏贴相关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 *核对身份及应缴证件: 历届毕业生学历证件复印件 现役军人及现在军事机关服务人员,应缴验各单位少将编阶以上主管同意报考证明书。 中央警官学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或服务单位同意报考之证明文件复印件 服务证明书正本 审查是否在职、年资是否满一年以上 现职单位未满

6、一年者需加附前一工作经历之服务 证明书,需为连续之工作时间 从事之工作性质是否与报考所别有关 *需口试及书面审查者请减检查是否缴交书面数据,应备数据 如下列: 自传或专业心得报告 研究计划或读书计划 大学或专科成绩单 职业证照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专业工作成就之数据,如获奖记录、专利发明、著作发表等。 其它有利审查之数据,如推荐函。 *二吋相片乙张 (同报名正副表所贴) d.确认初审通过者则黏贴准考证号码,应贴于下列表件中: *报名信封袋 *成绩单专用信封 *准考证专用信封 *报名表正副表 5.1.1.3.7初审通过之考生报名表、学历及相关证件送交各系所负责人进行 资格复查5.1.1.3.8将

7、复审通过之考生系组别、姓名、性别、身分证字号、出生年月日、选考科目及住址输入计算机。5.1.1.3.9将逾期报名及学历证件不符简章规定者列册呈报,并依简章规定退件处理。5.1.1.3.10报名工作结束后、整理、核对报名数据,打印各项相关数据。5.1.1.3.11完成报名人数统计工作。5.1.1.3.12以限时方式寄发准考证。文件编号F01W12文件名称 版 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新生入学管理办法页 数3/85.1.1.4试场编排作业由试务组负责以下作业。 5.1.1.4.1依各所报名人数,由试务组人员负责安排考试相关试务。5.1.1.4.2编排试场,并制作试场座位分配表及试场座位标签。5.1.1.

8、4.3编订制卷工作分配表。5.1.1.4.4试务组负责打印答案卷封面内容,再将印妥数据之答案卷封面装订成册,再由试务组依考场座位将答案卷核对无误后,装袋并弥封。5.1.1.4.5考试前三天,由各负责人员点收,依试场、节次排列,以利考试当天顺利运卷。5.1.1.4.6依考场准备试场数据袋试场记载表、试场勘误表、监试人员注意事项、简章、明码袋、笔、报名表副表5.1.1.4.7考前一天将试场座位分配表张贴至本校网页让考生查询5.1.1.4.8考试前一天请总务组依试场座位分配表协助布置考场。贴妥试场编号、考试时间表、座位标签及校园内考场方位指标,并于校门口张贴试场座位分配表及试场平面图。 5.1.1.

9、5聘请主监试人员作业5.1.1.5.1由试务组发出调查表,调查可参加监考之人员。5.1.1.5.2确定可参加监考之人员后,安排主监试人员并签请核准。5.1.1.5.3发函通知各主监试人员于考试当日参加考前座谈会及其时间地点。 5.1.1.6命题作业 5.1.1.6.1召开第二次招生委员会议讨论命印题原则等有关事宜。5.1.1.6.2由命题组负责考试命题作业。5.1.1.6.3发函各所推荐命题、阅卷委员。5.1.1.6.4命题纸及答案卷参考格式请各所所长转发命题老师。5.1.1.6.5命题密封,最迟于印制试题前二天交命题组。 5.1.1.7试题印制作业5.1.1.7.1命题组拆封密封试题5.1.

10、1.7.2依考场座位分配表按节次印题、装袋、装箱并贴上封条 5.1.1.8考试作业5.1.1.8.1五月中旬举行考试5.1.1.8.2由试务人员负责提领并押送试题试卷,由总务组之运题运卷人员协助运送至试务中心,将题卷交给各试场管卷人员。5.1.1.8.3举行主监试及试务人员座谈5.1.1.8.4由管卷人员在考前二十分钟负责发给试场监试委员。5.1.1.8.5请监试委员依国立台北科技大学研究所招生入学考试监试人员注意事项执行工作。5.1.1.8.6考试结束,监试委员将试题及答案卷交回管卷人员点收,再由试 务人员押送至阅卷处。 5.1.1.9阅卷作业5.1.1.9.1由阅卷组负责,约排定五天为阅卷

11、时间。文件编号F01W12文件名称 版 本D制定单位教务组新生入学管理办法页 数4/85.1.1.9.2由专人负责阅卷襄助事宜,阅卷委员签领答案卷批阅。 5.1.1.9.3由阅卷组专人负责核计并登录成绩。5.1.1.9.4阅卷组将阅卷委员批阅后答案卷,交给试务组逐一核对分数,如有疑似漏改或加计错误,则阅卷组再请原阅卷委员重新批阅。 5.1.1.10成绩登录、核算及发榜作业5.1.1.10.1由电算组负责输入成绩、核算并打印清册。5.1.1.10.2打印第一阶段成绩单供试务组寄发。5.1.1.10.3公告达第一阶段合格标准名单。5.1.1.10.4举行第二阶段口试,并于口试结束后将成绩送交电算组输入并核算。5.1.1.10.5由电算组负责将各所成绩核对确认无误后,计算总成绩并列表排名次。5.1.1.10.6六月中旬召开第三次招生委员会议,讨论硕士在职专班违规考生处理办理及各类别最低录取标准。5.1.1.10.7发榜当日并寄发成绩单及录取通知函。5.1.1.10.8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依简章所附成绩复查申请书申请成绩复查,由核计复查组人员重新查阅答案卷核算;必要时,可请原阅卷委员再批阅,再将复查成绩寄送考生;如影响考生权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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