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第九章侵犯]山东大学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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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侵犯 一、侵犯的实质 (一)侵犯的概念 1侵犯的定义 侵犯(aggression)即侵犯行为,也称攻击或攻击行为,指有意伤害别人且不为社会规范所许可的行为。 (1)侵犯概念的三个要素 伤害行动侵犯行为必须是伤害性的,包括实际和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 伤害意图没有造成伤害却有伤害意图的行为是侵犯;无意伤害不是侵犯。 社会评价侵犯是社会所不允许的。 (2)侵犯的分类 敌意性侵犯:也称作情绪性侵犯,是源于愤怒,意在伤害的侵犯; 工具性侵犯:把伤害作为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的侵犯。 2侵犯与敌意 (1)敌意的多种含义 非身体接触性的直接或间接的有意伤害; 高度排斥性的态度; 人与人之间的高度怀疑,即

2、一种高度的自我防卫状态。 (2)敌意与侵犯的关系 敌意没有明确的社会规范限制。在侵犯受到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而不能实现时,往往是以敌意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敌意实质为代偿性的侵犯。 敌意不是侵犯,但可能会激发别人的侵犯,也可能发展为侵犯。敌意行为还可以直接激化人际冲突使敌意上升为侵犯。 3侵犯的普遍性 无论是在整个世界还是中国,暴力与犯罪都是有增无减,愈演愈烈。 (二)侵犯的本能论 1主要观点 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本能论倾向的经典理论主要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观点和洛伦茨的习性论。 (1)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观点 弗洛伊德(SFreud)早期认为,人有两种基本的本能:性本能与自我保持本能,侵犯

3、性是性本能的一部分。后期又修正为生的本能(性本能)与死的本能(侵犯本能),侵犯本能目的在于破坏,标志着人类有一种基本的无意识的死亡愿望。 弗洛伊德认为,死的本能本来是一种对内的自我破坏的倾向,但由于会受到生的欲望的妨碍,从而把破坏力量转向了外部,以侵犯的形式表现出来。侵犯是以社会不允许的方式表现的侵犯冲动。如果以社会许可的方式表现,则表现为争论、竞技、冒险等。如果侵犯冲动得不到表现,就会导致精神疾病。 弗洛伊德的理论主要是通过对心理异常者的治疗实践发展起来的,因而解释的范围限于心理病理患者,而不能简单扩展到正常人。 (2)洛伦茨的习性学观点 洛伦茨认为侵犯是一种本能,但它不指向毁灭,而是具有生

4、物保护意义的生的本能的体现。同类的侵犯不一定以毁灭为结局,而是以失败者的让步为目的。 侵犯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战争是人的侵犯本能定期发泄的结果,要想避免战争,就需要多开展冒险性的体育活动,耗散侵犯本能。 2本能论的科学证据 近年的研究在多方面发现了侵犯行为的神经和生物化学等方面的证据。如有暴力倾向的人前额叶激活水平比正常人低;基因可能影响侵犯行为,同卵双胞胎的侵犯一致性高于异卵双胞胎;血液中的化学成分可以影响侵犯行为;暴力行为常与神经递质5-羟色胺缺乏有关。 3对本能论的评价 本能论指出了人类侵犯性的生物遗留性质,提出了减少侵犯的代偿或转移方法,有显然的合理性与应用意义。但是试图用本

5、能的观点解释所有人类的侵犯行为,并试图用简单的本能观点来解释宏观的战争等现象,忽视了人类社会自身的规律,犯了心理学主义的错误。 (三)挫折侵犯理论 通常意义上的挫折是指由于目的行为受到阻碍而激发的心理紧张状态。而挫折一侵犯理论中的挫折是指阻碍个人达到目的的一切事物。 1最初的理论 心理学家多拉德等人最初提出挫折侵犯理论,认为侵犯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最初理论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1)侵犯的强度同目的受阻的强度成正比例关系; (2)抑制侵犯的力量,同该侵犯可能受到的预期惩罚的强度成正比例的关系; (3)挫折强度一定的情况下,预期惩罚越大,侵犯发生的可能性越小

6、;如果预期惩罚一定,则挫折越大,侵犯越可能发生。 2修正的理论 最初的挫折侵犯理论观点过于简单、概括,对许多现象都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原有理论提出者之一的心理学家米勒提出了修正观点,认为挫折也可以产生侵犯之外的其他后果,侵犯与挫折的关系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是后天习得的。其理论模型如图9-1所示。3实验验证(1)勒温(1941)的玩具实验证明了挫折同破坏性的侵犯行为之间的关系。挫折能够引发更多的破坏性行为。 (2)马利克(1966)的搭积木实验发现挫折可以增加人们造成别人痛苦的侵犯性。 (3)研究还发现,人们能够保持着对于侵犯行为的控制,并要求使自己的侵犯行为得到合理解释。如果实施侵犯的理由

7、不充分,就会减少侵犯行为。 4“武器效应” 由于原有理论过度估计了挫折与侵犯的联系,伯克威茨以“武器效应”研究为根据,进一步修正了挫折侵犯理论。伯克威茨的实验表明看到武器可以增强侵犯行为,这称作“武器效应”(weapon effect)。他提出挫折导致的不是侵犯本身,而是侵犯的情绪准备状态愤怒,侵犯行为的发生还受情境侵犯线索的影响。 (四)侵犯的社会学习观点 社会学习观点认为学习是侵犯的主要决定因素,侵犯是可以通过学习习得或消除的。其主要观点如下: 1侵犯可以通过强化来培养 班杜拉和沃尔特斯(1963)的玩具娃娃实验表明,通过奖励儿童的侵犯行为,可以明显增加儿童对于侵犯性行为方式的运用。 各种

8、行为所受到的强化支持不同,儿童对于这些行为的价值知觉也不同。对于受到奖励的行为,儿童有更高价值知觉,因而倾向于保持这些行为。 2侵犯可以通过观察学习而获得 班杜拉提出行为的获得与行为的表现可以不完全一致,人们可以通过观察别人的行为表现,学习到同样的行为,但是否表现出来还要涉及其他因素。 班杜拉的研究证明通过观察榜样的类同行为,儿童就可以学习到侵犯。通过大众媒介实现的间接学习,也可以使儿童接受到同样的影响。 3去学习与再学习过程可以减少侵犯 社会学习论者认为,行为既可以习得,也可以通过新的学习过程改变或消除。 班杜拉的塑料娃娃实验很好地证明了上述观点。 (1)实验过程 班杜拉先让被试儿童看一部5

9、分钟的电视片,内容是一个孩子走近一个塑料娃娃,让它扫地。娃娃没有反应,然后这个孩子就用各种侵犯行为惩罚娃娃。看完电影后,研究者将被试分为三组。第一组是奖励组,让这一组被试继续看一段电视片,影片中描述了孩子侵犯塑料娃娃之后受到了一成人的口头赞赏并得到了作为实物奖励的糖果;第二组为惩罚组,也继续看电视片,但内容为成人惩罚侵犯塑料娃娃的孩子;第三组为控制组,没有继续观看电视片。实验的最后一个阶段,是让各组被试分别单独与其他儿童游戏,并通过一定方法造成其挫折,看被试如何解决自己同其他孩子的冲突。 (2)实验结果 结果显示,奖励组儿童实施的侵犯行为最多,控制组其次,惩罚组最少。而当实验条件改变为以表现侵

10、犯行为的方式来获得奖励时,三组被试学习到的侵犯行为表现出没有差别。 (3)实验结论 研究者认为三组被试学习到了同样的侵犯行为,但奖励组和惩罚组通过后来的电影建立了新的学习经验。对主人公的奖励和惩罚对被试起到了替代强化的作用。因而奖励组的儿童更多地使用侵犯行为;而惩罚组儿童回避使用侵犯行为。 二、侵犯的影响因素 (一)情绪唤起水平 1个人的总体情绪唤起水平会直接影响到他的侵犯行为。一般化非特异性的唤起水平的提高,会直接导致人们侵犯性的增加。 2特异性的唤起水平,如身体运动、性唤起等,也会改变人们的侵犯性。如暴力色情的宣传会通过增加人们的性唤起水平的途径,增加人们的侵犯性。 (二)道德发展水平与自

11、我控制 1个人的道德发展水平越高,个人也就越容易从他人利益的立场感受和思考问题,其以别人痛苦为后果的侵犯行为也就越难于发生。 2自我控制也是直接与侵犯行为相联系的个人品质因素。当个人的责任行为意识增强时,侵犯行为的强度会明显下降;当个人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下降时,侵犯行为会明显增加。 (三)社会角色与群体的影响 1研究表明,当社会对一种特定社会角色较为容忍时,人们的侵犯性会明显增加,这实际上证明了社会同一性(社会身份)同侵犯行为的关联。当一种社会同一性与侵犯行为之间存在某种合理性时,人们侵犯冲动的释放也会变得更容易。 2群体的相互作用,可以导致人们侵犯性的增加。群体的相互摹仿和激发,直接使个体

12、的侵犯性增加;而且群体的极化作用和去个性化作用,也可以使人更倾向于选择同群体相一致的侵犯行为。 (四)大众媒介 暴力传播存在潜在危险,会增加公众尤其是儿童由于模仿其中的情节而产生的侵犯行为。 三、侵犯行为的控制 (一)侵犯行为的社会制约 根据自我价值定向理论,侵犯行为是在行为本身对个人有价值的情况下做出的。如果预期代价超过能够带来的满足,则行为就会被抑制。因此,社会增加对侵犯行为处罚的强度,可以实现对侵犯行为的外部控制。 获取需要满足所要付出的代价称作反向动因。利用反向动因来减少侵犯的发生是很有效的。当将人们行为的预期代价增大,使人们对一个对象的趋近力量转化为逃避力量时,侵犯往往就会得到阻止。

13、 但依靠社会的外部制约来减少侵犯的发生,并没有使存在于个人身上的侵犯性消失,因此它也并不是减少侵犯的根本方法。侵犯问题的最终解决,需要使个人的侵犯性得到改造。 (二)去个性化的避免 1去个性化的含义 去个性化(deindividuation)的概念是由费斯廷格提出的,指个人自身同一性意识下降,自我评价和控制水平降低的现象。个人在去个性化状态下行为的责任意识会明显丧失,从而做出通常不会做的行为。 2去个性化的原因 (1)在群体中,由于个人的身份无法被确认(匿名),个人容易处于去个性化状态,一旦去个性化状态出现,行为会较少受自己的个性支配,而倾向于跟随整个群体的状态。群体的规模越大,气氛越强烈,越

14、易于引发人的去个性化状态。 (2)极端自我卷入后暂时的心理活动高度集中于外界事物,以及药物、酒精或催眠等影响,也可造成人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极度降低,使人处于去个性化状态。 3去个性化的危害 津巴多认为,去八性化状态使人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的意识;降低了对于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自身的行为控制力量被削弱,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侵犯行为。 适度的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是个人维持正常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意识所必须的。精神分裂患者的行为有难以预计的破坏性,原因就是他们丧失了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能力。 4去个性化的避免 个人需要认识到去个性化状态的危险,并有意识地避免这种状态,保持行为的自我控制。特别是在被大规模群体的激愤所裹时,保持对自己行为的理性判断和控制就更为重要。 (三)道德发展水平的提高 研究表明,绝大多数情况下对别人的侵犯是直接与道德水平的低下相关联的,个人的道德发展水平越低,就越倾向于忽视他人的痛苦、利益和幸福。 心理学家斯普林撒尔等人的研究用心理学家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作为被试道德水平的衡量,结果发现:道德发展水平处于第一至第四阶段的被试中,拒绝服从权威对别人施以伤害性电击的比例远远小于道德发展水平达到第五和第六阶段的被试。 去个性化和道德发展水平同侵犯行为关系的研究表明,侵犯行为的真正控制依赖于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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