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1145124 上传时间:2022-10-04 格式:DOC 页数:54 大小:69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版)文 本姚庄镇人民政府二一五年七月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版 规划文本目 录第一章 规划总则1第一条 规划目的1第二条 规划依据1第三条 规划原则4第四条 规划期限4第五条 规划范围5第六条 规划效力5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6第七条 发展总体目标6第八条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6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8第九条 土地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8第十条 2006-2012年土地利用变化情况8第十一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9第十二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9第十三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10第四章 主要用地布局与规划

2、11第十四条 生态保护用地规划11第十五条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2第十六条 城镇用地规划14第十七条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15第十八条 基础设施用地规划16第五章 主要专项规划17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17第二十条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18第六章 土地利用空间优化20第二十一条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的基本原则20第二十二条 优化土地利用布局20第二十三条 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21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及管制规则25第七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28第二十五条 完善规划实施制度28第二十六条 法规措施28第二十七条 行政和管理措施29第二十八条 经济措施29第二十九条 社会措施30第

3、八章 附则32第三十条 规划成果组成32第三十一条 规划实施日期与效力32第三十二条 规划实施32文本附表33附表F1 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指标表33附表F2 姚庄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4附表F3 姚庄镇规划指标分村落实表35附表F4 姚庄镇生态红线保护区规划表36附表F5 姚庄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规划表36附表F6 姚庄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7附表F7 姚庄镇分类型农居点人口、用地规划表38附表F8 姚庄镇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39附表F9 姚庄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表40附表F10 姚庄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一览表42附表F11-1 姚庄镇土地用途区调整前后对比表44附表F11-2

4、姚庄镇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分村汇总表44附表F11-3 姚庄镇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分村汇总表45附表F11-4 姚庄镇风景旅游用地区分村汇总表45附表F12-1 姚庄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面积统计表46附表F12-2 姚庄镇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前后对比表47附表F13 姚庄镇基本农田分村汇总表47附表F14 姚庄镇规划调整前后重点数据变化情况汇总表48III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根本出发点,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确定姚

5、庄镇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用地数量及空间布局,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科学地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为姚庄镇的城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的土地保障。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10.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1.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12.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1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4.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1

6、5.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二、技术标准1.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2014年10月);2.浙江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修订版)(2014年10月);3.浙江省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及检查规则(2014年10月);4.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5.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及审定办法(修订版)(2014年10月)三、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开

7、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33号);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6.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7.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的审查意见的函(浙土资厅函2009219号);8.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10.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

8、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42号);11.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96号);1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13.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20101号);14.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35号);15.关于推进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办201039号);1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号);17.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方

9、案(讨论稿);1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的批复(发改地区2013419号);19.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12号);20.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54号);21.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厅办函201338号)等。四、相关规划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2.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3.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4.浙江省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

10、006-2020年);5.浙江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6.嘉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7.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8.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9.嘉善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资料;10.嘉善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11.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12.嘉善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3.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14.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版);15.嘉善县姚庄小城市培育试点镇总体规划(20112030)

11、;16.嘉善县村庄布点总体规划(2013-2030年);17.嘉善县域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交通规划、水利及河道整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旅游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第三条 规划原则编制本规划应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并遵循下列原则:1.在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注重各项专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2.坚持占用耕地与土地整理复垦挂钩;3.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4.坚持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5.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6.

12、坚持规划连续性和动态性;7.坚持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调整基期年为2012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3-2020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姚庄镇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74.50平方公里。第六条 规划效力姚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3年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镇域内城乡规划及能源、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应当与规划相衔接,相关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规划。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并服从规划管理。在规划范

13、围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七条 发展总体目标姚庄镇土地利用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在保护耕地资源的基础上,使农用地得到综合整治;保障经济建设的前提下,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提高建设用地集约水平,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重点推进土地开发项目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建设用地复垦由点到面全面展开,土地后备资源得以适度开发;土地利用率与产出率明显提高,土地资源持续利用。按“保护、保障、挖潜、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促使姚庄镇形成一个资源节约、永续利用、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土地利用模式,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布局,保证社会、经济、生态三者效益的最大化。至规划期末

14、,实现全镇国内生产总值达150亿元,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人口总数控制在12.5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10.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80%。第八条 土地利用控制指标一、耕地保护指标耕地保有量:至规划期末,姚庄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128.00公顷;基本农田:至规划期末,姚庄镇基本农田面积维持在3933.00公顷以上且质量逐步有所提高,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并在土地上进行落实和定界,设立保护标志和界址桩;标准农田:至规划期末,姚庄镇标准农田面积维持在2590.00公顷以上;耕地补充:姚庄镇耕地补充主要途径是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期内补充耕地不少于488.79公顷,规划调整期内补充耕地不少于329.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