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小板备忘录5月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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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30号)目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公平信息披露相关事项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10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2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5号:重大无先例事项相关信息披露48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6号5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确定及披露88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90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95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

2、议有关注意事项99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重大经营环境变化107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110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11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证券投资117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12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6号:商业银行年度报告披露的特别要求12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重大资产重组(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13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股东追加承诺157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重

3、大资产重组(五)资产评估相关信息披露162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30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167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17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74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土地使用权及股权竞拍事项177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编制指引(试用)185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93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196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2008

4、年12月23日 (2010年1月)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提高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1、 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2、 新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发行上市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未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进行预告,而董事会在公司上市后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知悉后的第一时间披露业绩预告:(1)净利润为负值;(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比较基数

5、较小的公司,经本所同意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本所鼓励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30%以上的公司也进行业绩预告。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3、 公司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或者盈亏金额预计范围:(1)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情形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预计变动范围。公司能够明确预计业绩变动方向的,披露的业绩变动范围上下限差异

6、不得超过50%,本所鼓励公司以不超过30%的幅度披露,如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0-60%、50-70%。公司预计业绩既可能同比增长、也可能同比下降的,应同时披露同比增长的最大幅度和同比下降的最大幅度,但披露的增长幅度和下降幅度都不得超过30%,如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不超过30%且增长不超过10%。(2)公司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为负值或实现扭亏为盈的,应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范围。本所鼓励公司以不超过500万元的幅度披露盈亏金额的预计范围,如亏损1000-1500万元、1200-1600万元。4、 因存在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业绩预告准确性的,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中做出声

7、明,并披露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程度。5、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是否与此前预计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财务部门应至少每月一次向董事会提交专门的报告。6、 公司董事会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立即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最新预计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最新预计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

8、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能晚于1月31日。7、 公司应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披露最新预计的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的变动范围,或最新预计的盈亏金额变动范围,变动范围的披露要求同业绩预告。8、 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本所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9、 为保证所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存在重大误差,公司发布的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应事先经过公司

9、内部审计程序。10、 公司在披露业绩快报时,应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如有)、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11、 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如果发现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10%以上,公司应立即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解释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如果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公司应在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并披露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公平信息披露相关事项2006年10月17

10、日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有效落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明确指引中的有关内容,现就指引有关事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一、承诺书格式、签署名义和方式1承诺书格式。指引已对承诺书的必备内容做了规定,但实践发现,各上市公司提供的承诺书标准不一。为此,我所制定了承诺书统一格式(见附件),上市公司原则上不得任意增减条款,确有需要增减条款的,应报我所备案。2签署方名义。投资者、分析师、新闻记者等特定对象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采访前,可以以个人名义与上市公司签署承诺书,也可以以公司(或研究所)名义与上市公司签署承诺书。3签署方式。特定对象可与

11、上市公司就单次调研、采访等事项签署承诺书,也可与上市公司签署一定期限内有效的承诺书,一定期限有效的承诺书仅限于以公司(或研究所)名义签署。二、知会文件及知会内容、时间 1知会文件。指引规定特定对象应向上市公司知会的文件是指基于现场调研、采访等与上市公司直接沟通后形成的文件。2知会内容。特定对象向上市公司知会的文件,可以是文件的全文,也可以仅是文件中涉及上市公司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3知会时间。特定对象应当在对外发布或使用相关文件前知会上市公司。特定对象向特定客户、内部自营或经纪部门提供文件属于指引规定的使用范畴。三、上市公司核查内容、方式、时间和保密责任1核查内容。上市公司对特定对象提供的文件

12、进行核查,并不是对文件的结论或推理过程进行核查,而仅需核查文件涉及上市公司的基础信息是否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2核查方式和时间。对于特定对象向上市公司知会的文件,上市公司应认真核查,并于收到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向特定对象提供书面确认文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供书面确认意见的,视为文件不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错误或误导性记载,特定对象可以对外发布或使用。3保密责任。对于特定对象知会的文件,上市公司负有保密义务,在特定对象对外发布前,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使用或对外泄漏。 附件: 承 诺 书 股份有限公司: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采访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

13、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采访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采访等)过程中无意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采访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你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采访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

14、次调研(或采访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前知会你公司;(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采访等)活动,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八)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采访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 (签章) (授权代表): (签章) 日期: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09年10月20日修订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了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等业务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一、发行前期准备工作1、聘请保荐机构,拟定初步发行方案;2、围绕主业选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起草可行性分析报告;3、与潜在投资者洽谈发行意向;4、公司准备股票发行方案的上述过程应严格保密。公司在与投资者洽谈发行和认购意向的过程中,不得向机构投资者选择性披露重要的非公开信息。二、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发行事宜1、董事会会议应审议的内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应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并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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