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490951092 上传时间:2022-08-23 格式:DOCX 页数:121 大小:77.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21页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21页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21页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_第4页
第4页 / 共121页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_第5页
第5页 / 共1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第2版)(1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编制外教师招考聘用2人模拟考试练习卷及答案答题时间:120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试卷试题:共200题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公文写作合计统分人得分一.单选题(共100题)1.既是我国第一、二级阶梯的分界线,又是东西走向的山脉是_A: 祁连山B: 秦岭C: 昆仑山D: 横断山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考点:中国的地形地势试题分析:我国地势第一阶梯和第二阶梯的分界山脉是昆仑山脉、祁连山脉、横断山脉一线,第二阶梯和第三阶梯的分界山脉是大兴安岭、太行山、巫山、雪峰山一线,我国东西走向的山脉主要有三列:天山-阴山,昆仑山-秦岭,南岭。本题所属考点-中国的

2、地形地势2.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的高低决定着生产者之间经济利益的分配,竞争力强的企业获得的利润多,而竞争力弱的企业则获得的利润少。这是市场经济的_。A: 利益刺激功能B: 优胜劣汰功能C: 自动调节收入分配功能D: 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3.关于两汉天文学成就的叙述,不正确的是_A: 制订出中国第一部较完整的历书太初历B: 张衡对月食作了最早的科学解释C: 最早记录太阳黑子D: 制订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历法授时历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授时历是中国元朝天文学家郭守敬修订而成的,不属于两汉的成就。4.养育着我国十多亿人口的耕地资

3、源主要分布在_A: 东部的山地及低缓的丘陵地区B: 西北内陆地区C: 北部的高原山地D: 东部平原及低缓的丘陵地区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考点:中国的土地资源试题分析:我国耕地主要分布在东部平原区,如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以及低缓的丘陵地区,如东南丘陵等,大致以秦岭-淮河 一线为界,以北以旱地为主,以南以水田为主。5.流动性偏好是指人们宁愿持有流动性高但不能生利的货币,也不愿持有其他虽能生利但较难变现的资产的心理动机。(例如,人们愿意以货币形式或存款储蓄的形式保持一部分财富,而不愿以股票、债券等资本形式保持财富。)一般是为了便于应付日常支出;或应付意外的支出;或是为了投机取

4、利。下列现象适于用流动性偏好来加以解释的是_。孩子一出生,家长就为孩子未来上大学办理教育储蓄金融危机背景下,股市动荡,股民纷纷退出股市尽管银行连续降息,但人们仍将大量存款放在银行经济不景气,张某为防下岗,不乱花钱A: B: C: D: 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流动性偏好情况下,人们更加愿意以货币形式或存款储蓄的形式保持一部分财富,而不愿以股票、债券等资本形式保持财富。正确,排除C。教育储蓄不属于日常支出,因为题里说是为了孩子“未来”的教育,而且教育储蓄也不属于意外支出,更不属于投机的行为。不选,排除A。股民纷纷退出股市,并非出于“流动性偏好”,而是迫于金融危机背景下,股市动荡

5、,属于规避风险的手段,不适于用流动性偏好来加以解释。不选,排除D。故本题答案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6.行政立法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和健全行政法制、使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基础和前提。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立法主体的是:_A: 省政协B: 省人大常委会C: 省人民政府D: 省委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行政立法主体,是具有一定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行政立法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

6、府。ABD项排除。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7.谋划和系统部署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增强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从科技大国迈向科技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国制定了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一系列目标。下面关于建设目标的说法,表述有误的是_。A: 到2030年,基本建成布局完整、技术先进、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B: 物质科学、核聚变、天文等领域的部分设施达到国际领先水平C: 投人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60个,初步建成若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初具轮廓D: 以开放共享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符合设施自身特点与

7、发展规律的管理制度初步形成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30年)指出,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投人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薄弱领域设施建设明显加强,优势方向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初步建成若干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初具轮廓。故选项C表述有误,应选。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8.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_。A: 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B: 张某指使15岁的王某盗窃邻居家的电脑C: 收购站的李某和钱某商议由钱某从工厂盗窃电缆,李某予以收购D: 医生赵某欲杀死病人吴某,把装有毒药的注射器交给护士

8、方某,让她给吴某注射,吴某死亡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C【解析】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以下几种情况不属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同时实施故意犯罪,但彼此主观上并无共同的联系。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则分别论处。一方是故意犯罪,另一方是非故意地帮助他人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事前没有通谋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只单独构成窝藏或包庇罪。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因此,C项属于事前有通谋的行为,是共同犯罪。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9.目前,很多教师的职业行为只是为了提髙他们的职业能力,作出更好的

9、成绩,改善他们 的个人状况,对于政治和国家大事则被置于次要的地位。因此,教师共同体的行为也是为了改 善该共同体的状况,纯粹出于偶然,该共同体才会去关心政治和国家大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最准确地指出了上述论证中的谬误?_A: 该论证毫无理由地假定,个人职业能力的提高会影响对政治和国家大事的关心B: 该论证涉嫌贬低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C: 该论证从很多教师具有某一品质,不合理地推出教师共同体也有该品质D: 该论证从很多教师具有某一品质,不合理地推出每一教师都有该品质参考答案: 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题干的论证是:通过很多教师提高职业能力的目的是为了改善个人状况,推出教师共同 体也是为了改善该共同

10、体的状况。论证中的谬误是:通过部分推出整体,不是必然的结论,存在漏洞,因此C项 正确。A项,提高个人能力会影响对政治的关心,并未提到。B项,涉嫌贬低教师政治素质,是主观臆测,不能从题 干推出。D项“每一教师都具有该品质”太绝对,题干没有提到。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0.如果在Windows XP的资源管理器底部没有状态栏,那么要增加状态栏的操作是_。A: 单击“编辑”菜单中的“状态栏”命令B: 单击“查看”菜单中的“状态栏”命令C: 单击“工具”菜单中的“状态栏”命令D: 单击“文件”菜单中的“状态栏”命令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解析】在任务管理器中的“查看”菜单中,单击状态栏选

11、项,当状态栏选项前方有对号的情况下,此时,显示状态栏。故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1.甲因遭丈夫乙的虐待而被迫离家独居。某日女儿丙(13岁)来看望甲,甲叫丙把家中的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丙按甲的吩咐行事,致乙死亡。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A: 甲、丙构成共同犯罪B: 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C: 甲是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D: 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在本题中,丙只有13岁,按照刑法规定,不能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也就不能和甲一起构成共同犯罪,因而选项A、C都是错误的。实际上,在本题中,甲是间接实行犯,丙不构成犯罪。甲要丙把老鼠药放到乙喝的酒中,这样甲的行为只侵

12、害了乙的生命权,并不危害公共安全,所以,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本题答案选D。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2.下列选项中,属于科学革命的是_。A: 张衡发明地动仪B: 伽利略发明望远镜C: 瓦特改良蒸汽机D: 哥白尼提出太阳中心学说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首先从科学和技术两个词上去解释,科学更多指的是研发、理论上的探究。技术更多指的是在科学理论成熟的前提下开发出来的一套稳定可行的方案。ABC均为技术的进步,D是全新科学理论的提出。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13.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

13、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_A: 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B: 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C: 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D: 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参考答案: 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而对于使用费法律既没有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故王某可以不支付。A正确。14.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正确的是_。A: 被胁迫的人,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实

14、施某种危害行为的,也是胁从犯B: 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乙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C: 甲是某国有控股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某晚故意不关财务室窗子、不锁保险柜,然后指使中学生乙(16周岁)潜入财务室窃取甲保管的公款、甲乙构成贪污罪共犯D: 丁是某国有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唆使投保人戊将自己投保的汽车烧毁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然后利用自己办理理赔的职务便利为丁理赔8万元,二人平分。丁戊构成贪污罪共犯参考答案: 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荆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共同犯罪。A项中的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不具备共同的犯罪故意,不属于共同犯罪,排除。8项中的丙从不直接参与卖淫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不属于共同犯罪,排除。选项c中的甲属于职务犯罪,而学生乙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判为盗窃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排除。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习题/试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