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权价款评估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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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业权价款评估规程篇一: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210-2021)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1、适用范围 本应用指南适用于以处置矿业权价款为目 的的评估,包括各种形式的矿业权出让、转让或者企业股权 转让以及其他经济行为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的评估。 对 涉及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等矿业权价值分割估 算矿业权价款的,应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定义为本指南的需要,用法下列定义:(1) 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全部权人所分享 的权益价值。一般包括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出让国家出资勘 查形成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无风险或低风险 矿产的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未

2、进行有偿处置的国家出 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以及依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 得政策规定,向矿业权受让人或矿业权人收取的款项。(2) 向申请矿业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3) 等形式依法转移矿业权的行为。(4) 国家出资,是指_财政、地方财政或_财政与地方 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用法费和 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支配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投入。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3、应用指南3.1 总体要求3.1.1 性文件。3.1.23.1.3 评估基准日起一年。3.1.4 的批复文件、矿业权管理机关托付评估范围文件3.1.5

3、 矿产地(或潜在矿产地)作为整体进行评估;但对 评估对象对应的矿产地(或潜在矿产地)面积较大且其勘查 工作程度差别较大的探矿权评估项目,可以按勘查工作程度 分区,采纳不同的评估方法分别估算后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 评估价值。3.1.6 探矿权评估,尤其是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评估, 宜将评估范围内当前条件下可勘查开发利用且允许勘查的矿产全部纳入评估范围。采矿权评估及勘查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应依据矿业 权管理机关看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 案审查看法等,对矿床中共生、伴生有用组分矿产,凡其综 合开发利用属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上允许的,应 与主矿种一起纳入评估范围。3.2 采纳单

4、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或资源品级探矿权 价值估算法评估低勘查程度探矿权时,可以利用国土资源主 管部门发布的或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建议的单位面积探 矿权价值或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标准。3.3 采纳成本途径或市场途径评估探矿权时:(1)各类勘查工作量的取价(费)标准一般应采纳国土资 源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颁布实施的国土资源调查预算 标准(或类似价格和费用标准),对暂缺的工作手段预算标 准或不适用预算标准,可以参考相关行业预算标准(或类似 价格和费用标准)。(2)岩矿试验、工地建筑和其他地质工作(含综合讨论和 编写报告)等间接费用,预查、普查等综合性地质工作阶段, 可以按挺直成本的30%估算;对专项

5、地质勘查项目等,可以 按间接费用的实际构成项目分项估算确定。3.4 采纳收益途径评估时:(1)基本要求:a收益途径评估采矿权,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范围 和条件的,选用折现现金流量法。不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条 件的,可以选用其他收益途径方法。b采纳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应对所引用的专业报告或会 计资料等进行充分分析,以_平均生产力水平原则,确定 评估用技术经济参数,并在评估报告中说明参数确定的具体 过程。c确定评估用资源储量,应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 依据。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进行评审和备案。(2)参数确定: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对参加评估量算的保有资源储 量应结合矿产资源开

6、发利用方案或(预)可行性讨论或矿山 设计分类处理:a经济基础储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全部参加评估量 算;b. 内蕴经济资源量,属技术经济可行的,包括已通过(预) 可行性讨论、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并审查 通过、基建和生产矿山,以及经分析对比,有理由认为是经 济合理的项目,分类处理如下:探明的或掌握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和(332),全部 参加评估量算。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可参考(预)可行性讨论、 矿山设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规范的规定等取值 (预)可行性讨论、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中 未予利用的或设计规范未做规定的,采纳可信度系数调整, 可信度系数在

7、0.5-0.8范围取值,具体取值应按矿床(总体) 地质工作程度、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 )与其周边探 明的或掌握的资源储量关系、矿种及矿床勘查类型等确定。矿 床地质工作程度高的,或( 333 )资源量的周边有高级资源 储量的,或矿床勘查类型简洁的,可信度系数取高值;反之, 取低值。简洁勘查或调查即可达到矿山建设和开采要求的无风险 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等),估算的内蕴经济资 源量均视为(111b)或(122b),全部参加评估量算。c通 过项目经济合理性分析表明,应属边际经济和次边际经济的 不参加评估。d地质勘查报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采纳以往资源储量 套改等缘由消失的边际经济基础

8、储量和次边际经济资源量 原则上不参加评估量算。但设计或实际利用的,或虽未设计 或实际利用,但评估时进行经济分析认为属经济可利用的, 可视为(111b)、(122b)全部参加计算。e.预报的资源量 (334)? 原则上不参加评估量算。f.采纳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评估时,属技术经 济可行的各类资源储量,包括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 和预报的资源量(334)? ,全部参加评估量算(不做可信度 系数调整)。 生产力量:a对探矿权评估以及拟建、在建和改扩建项目的采矿权 评估,应依据审批或评审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者管理 部门核准生产力量文件等确定生产力量;未编制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方案(包括

9、预可行性讨论、可行性讨论或初步设计等) 的,管理部门又未对生产力量进行核定的,可依据矿产赋存 和开采技术条件以及市场供求因素、法律法规要求等,按生 产力量的确定原则、影响因素及估算方法,合理确定生产力 量。b. 对连续登记采矿权的生产矿山,应依据采矿许可证载 明的生产规模或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生产力 量。c. 对于国家进行开采总量宏观调控的矿种或者国家爱护 性开采特定矿种(如钨、稀土等),原则上应按管理部门下 达的生产指标进行分析后确定生产力量。服务年限:基本原则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确定采 矿权出让有效期的,评估量算的服务年限为已确定的有效期 没有确定有效期的,矿山服务年限短于 3

10、0年的,评估量算 的服务年限按矿山服务年限计算;矿山服务年限长于 30年 的,评估量算的服务年限按 30年计算。 产品销售价格: 应依据产品类型、产品质量和销售条件,一般采纳当地价格 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3个年度的价格平均值或回来 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 年限较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5个年度内价格 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服务年限短的小型矿山, 可以采纳评估基准日当年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 价格。评估报告中应对价格确定的依据和过程做具体说明。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a. 固定资产投资全部按自有资金处理,不考虑固定资产 投资借

11、款。b. 除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外,其他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投资不计入投资中。c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讨论报告或 矿山设计等资料中设计的固定资产投资数据,确定评估用固 定资产投资时,合理剔除预备费用、征地费用、基建期贷款 利息等,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包括分部工程费用(如井巷工程、设备、房屋建筑物)和其他费用。 作为取值依据的资料必需是由具有规定资质的设计单位 正式编制的。d. 依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值确定生产矿山采矿权评估 用固定资产投资时,应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中关于确 定固定资产投资的要求处理。e. 改扩建矿山的采

12、矿权评估中固定资产投资的确定,参 照本指南上述相关规定处理。其固定资产投资一般包括原有 固定资产的利用和改扩建新增投资两个部分。f对挺直引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讨论 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确定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不合 理的,可以依据矿业权的具体状况重新合理确定评估用固定 资产投资。对以评估基准日企业会计报表确定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不合理的,可以依据矿山原设计等资料及企业固 定资产原值、净值构成,类比近期建设的相像矿山投资状况 或依据设计该预算定额标准指标,对评估对象矿山的固定资 产投资进行调整或重新估算,以确定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 更新资金投入:a. 房屋建筑物和设备采纳不变价

13、值原则考虑其更新资金投入,即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其计提完折旧后的下一时点(下 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额初始投资(建设期初始投资)。b. 采矿系统(坑采的井巷工程或露采的剥离工程)更新 资金以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平安费用方式计入经营成本。 流淌资金:设定70%的流淌资金为银行贷款(6个月至1年期短期贷款)、30%为自有资金,并据设定计算财务费用。 流淌资金在矿山生产期按生产负荷分段投入。 成本费用:成本费用参数,可以参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方案、(预)可行性讨论报告或矿山设计等资料中的相关数 据分析确定,但应考虑其实效性;也可以参考评估基准日企 业财务会计资料分析确定。参考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分析

14、确定成本费用参 数时,应当按_平均生产力水平考虑。但历史平均值并不 等同于_平均生产力水平。 维简费、平安费用(煤矿)和井巷工程基金(井巷费用):a. 米矿系统维简费、平安费用和井项工程基金,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原矿产量计提,计入总成本费用。b. 采矿系统所需的更新资金(维持简洁再生产所需的固 定资产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以更新费用(更新性质的维简 费、平安费用)方式计入经营成本。煤矿,按财政部门规定维简费(不含井巷工程基金)的 50%(更新性质的维简费)及全部平安费用作为更新费用计入经营成本;对计提维简费的金属矿等,按评估量算的服务年限内采 出原矿量和采矿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单位矿石折旧性质 的

15、维简费,以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计提的维简费扣除单位矿 石折旧性质的维简费后全部余额(但余额为负数时不计更新 性质的维简费)及全部平安费用作为更新费用计入经营成本c. 计提折旧、不计提维简费的盐湖等矿山以及某些基建时一次性投入全部开拓工程费用的小型矿山,可不考虑采矿 系统更新资金投入,不计算更新费用。 相关税费:a.增值税,统一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算。b销售税金及附加,依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c. 企业所得税,统一以利润总额为基数,按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不考虑亏损弥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抵扣等税 收优待。折现率:按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挺直选取。3.5 规定,从其规定。/4、附则4.14.2 本应用指南自2021年9 月1日起实行。篇二:采矿权价款评估流程采矿权价款评估的具体流程1、评估托付人矿山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 及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并以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 范围图;*3、储量核实报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4、开发利用方案/(预)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及其 审查看法书或批准文件;*5、评估基准日前三年的全套财务报表,至少供应矿产品 产量及销售价格、销售收入统计表,固定资产和流淌资产的 成本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矿山基本状况(包括企业性质、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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