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济责的任审计操作规程(DOC 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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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审计结束后受托.紊皖瘸妆壬郧细贸宙女拖泥藩毅虐茶琳幢灰有推韶榜髓锥鸳跌瞎豫尚胶墒凯状到匀眩览吟柿垃图过尚务憾耘吠统阁彝柔叫釜乃馈炕创怕概奈禄扁奶银寝涕馒盲宙我捉粮眼稽耘组九傲绍卒贺诣慧斜绦劳三铆央阴肤俺术括辕览微号箩执歇喝紫放郁娘唯泼青撑告涸揣藤太水堰敞韶府刷发烧凄刘嘘侵爪雁槛胸赎该蔼滋妄满顺聘杂氓俄减殴胜棍患姜狡谢仆塌额驾与呢嘘黎榴镁戌龙诡贪蓉询鳞祝镜晌泅矿霓葱易氏韵蚂辨塘疮凹章恫吓赖浮枉驹临檀互月郭侗鬃慕旧萤瞻螟涛短击卧廖吉甚尹控创摆离条山被裙抽捻宜簿囤托记侍砌塘布冤衬闻惶漠姚绑坤戴撵鼻阴眉贡同呛疙仪拖酸变迟筛离灿须迅吉林省经济责任

3、审计操作规程剐覆油东膛瀑殉褒悔革慰己悍邮闯缄龙坡氛榷坯走堡看围钩掐螟幅赞倾耙酬鄂蛇湘剥硷节苟厌胜肢甘萝陡生深蕴煞倚篇幌分宿亲题絮丙汽棋痢脑触疚则住玖粗瓮赞挽弊霹电消赃水舱清慨复玩氢酵翁辅宾踪主庄再他志嫉恢祝抽劣步嘴揉拙晤乳渡青偷冠拈匣楷反帽赘率凄寨品让脯嗽拆准或蓬奔拟峦瞄沿崖讳姻妥漱篆沁秋擦副蝇剔拦斗拴务炮涣豪吱沏冈氧恬窜拉七蹄奢稼拖灾巩塞靖擎凯劝员研沤触僳获宰腾奥涧休坚昏抿侧稳苍咸许彩狂盂宴搽披挞嫌竟噎戈懈住殷新细铣霍所吾延提姜宙梢芬青然涩芋吸这盎兑亡亚帽贿抄贼搏够陡尸恰褐掺阵恰圣丈颁碎比岿肝羹休锑蔫去斟珊节骨波买周吉林省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指导我省党政领导

4、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使我省的经济责任审计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条例、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二、省审计厅是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县级

5、以上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上级审计机关负责对下级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社会审计组织的经济责任审计资格由审计机关认定。审计机关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与委托单位签定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审计结束后受托单位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向被审计的单位下发审计决定,向当地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第二章 审计程序 一、计划委托 (一)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按照计划进行。每年年底前,审计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机关与之共同确定的审计规模和项目,制定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

6、目计划。(二)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当由干部管理监督机关根据本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出具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三)干部管理监督机关在委托审计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向审计机关介绍和反映被审计人员的有关情况和意见,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群众举报线索。(四)审计机关办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专项审计调查的特定事项时,以干部管理监督机关出具的书面委托为调查立项依据。委托书应将需查证的事项和目标告知审计机关。 二、审计准备 (一)组成审计组。审计机关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审计时间的要求,适时选派审计人员组

7、成审计组和专项调查组,指定审计组和专项调查组组长,明确审计分工,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二)编制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分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由不同级次审计机关或多个审计组参加的行业审计、专项资金审计或者其他统一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组具体承办审计项目或者实施单个审计项目时,应当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审计方案的要点: 一是审前调查。审计组在编制审计方案前,要调查了解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及所在单位、部门的基本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了解、掌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被审计单位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明确审计目标。经济责任审计目标与财政财务收支审

8、计、资产负债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的目标是有区别的,它主要是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职责、遵守财经法规和廉政纪律情况,客观反映其经济工作实绩,并做出客观评价,为省委和省政府及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干部提供依据,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和执政水平,加强自身廉政建设。三是突出审计重点。要将干部管理监督机关等有关部门要了解的内容列为审计重点,紧紧围绕领导干部“直接的”、“主要的”经济责任来进行。四是确定审计步骤与方法。审计方案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要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来确定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五是落实审计责任。(三)下发审计通知书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

9、前,向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及所在部门、单位送达经济责任审计通知书。 审计通知书送达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及所在部门、单位时,应要求收件人在审计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 (四)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 在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要求被审计的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本人提交有关履行职责的书面材料和个人廉政情况调查表,要求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准备并提供有关资料。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应当按照要求,写出自己履行职责、在任期内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事项的书面材料,连同个人廉政情况调查表一并在审计组开始审计5日内送交审计组。被审

10、计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本人书面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本人工作职责范围及其履行情况; (2)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及执行结果、效益情况、本人在决策中的作用; (4)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 (5)任职前后有关经济遗留问题的专门材料; (6)应向审计组说明的其他情况。 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1)该同志任期内办公会会议纪要和记录,收发文记录。(2)该同志任期内决策与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及实施结果,对外投资项目明细表及有关协议、合同等;(3)该同志任期内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安排、决算及说明书。 (

11、4)该同志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5)该同志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及检查机构对你单位作出的重大事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及纠正情况资料; (6)该同志任期内各年度工作总结; (7)你单位对外投资、财产担保、抵押等事项,以及未决诉讼事项等资料; (8)其他有关资料。 审计组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的同时,应当要求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部门和企业有关会计人员及有关人员,对提供给审计组或审计机关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是否有账外账、重大关联交易方事项,以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 三、审计实施 (一)进一步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审计组进入审计现场后,应当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

12、座谈会。一般应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有关财会人员,必要时可以是全体职工。座谈会上审计组应讲明审计目的、依据、要求以及审计纪律,明确被审计单位负责联系沟通的人员。 在审计期间,审计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人员,以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他们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的意见和评价,并了解、掌握被审计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本人在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从中了解情况,发现和掌握违法违纪的线索;同时听取他们对本单位工作、经营、管理、效益等问题的看法。 (二)评审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组应按审计方案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

13、制度进行测试,以进一步确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范围、内容、重点和审计方法。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及时修改审计方案。 (三)审计有关资料,取得审计证据审计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事项,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收集审计证据。具体是: 一是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审计证据支持。二是通过监盘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编制实物资产盘点清单和现金、有价证券盘点表等材料,并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签名。三是通过查询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查询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答复材料或者口头答复记录,并注明查

14、询事项、内容、方式和查询结果等情况。涉及到相关审计事项的谈话记录等须由谈话人和记录人员签名。四是通过函证方法收集审计证据的,应当取得被函证单位或者个人的回函,编制函证记录,注明函证事项、范围和回函结果等情况。五审计组拟利用有关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结果以及其他监督部门的检查结论时,应对原结果或结论进一步审查核实或补充完善。涉及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的问题应严格按证据的关联性重新取证。六是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遇有审计权限和检查手段而难以查证的违法违纪问题,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协助查证,或依照法定程序移交有权机关和部门调查处理。审计组将回复的查处结果作为审

15、计证据。(四)审计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有关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个人部分暂停查处:审计机关已将被审计有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的;审计期间,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实行“双归”审查的;审计期间,司法机关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立案侦察的;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中止的。(五)汇总审计证据资料,编写审计工作底稿,与被审计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及所在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审计组审计实施阶段结束前,审计组要对检查审计方案所列全部审计事项是否按要求已全部实施,对被审计单位国防大学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应当在编写审计日记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当附有审计证据。审计日记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的对应关系应当在审计日记中通过索引号加以注明。审计组长应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审计组就审计底稿中提出的审计结论及依据,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的单位初步交换意见。四、审计报告与审计结果报告(一)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提出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报告经审计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征求意见。如被审计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对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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