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助服务操作手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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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员工自助操作手册目录一、用户登录2二、首页介绍3三、未打卡申请10(一)现行管理制度10(二)系统操作流程11(三)未打卡(签卡)证明16(四)未打卡(签卡)审批19四、请假(休假)管理24(一)请假(休假)管理规定24(二)请假业务流程27(三)代理人审批37(四)部门主管、会办部门审批40(五)教学秘书干事教师请假流程45(六)科级与以下职员请假流程50(七)中层干部请假流程52五、部门主管调班申请60六、部门主管值班(加班)申请71一、用户登录 1、在网址栏输入“120.194.1.140”(万方网为“172.16.1.48”),进入产品登录界面,点击自助服务,如下图:2、出现如

2、下界面,可直接点击跳过,如下图:3、输入用户账号、密码与验证码(用户名为员工的“人员编码”,初始密码为“后八位”),点击登录,如下图:4、用户登录完成,如下图:二、首页介绍1、设置。点击设置按钮,可进行首页布局、修改密码、设置代理人。点击修改密码,如下图:输入原始密码、新密码,然后确认新密码后,点击修改,如下图: 密码修改成功,如下图:2、公告栏。此处可查看本部门或者上级部门发送的通知、公告,点击更多按钮,进入详细界面,如下图: 在公告栏详细界面,点击返回首页,可以返回,如下图:3、待办事务。此处可查看到需要本人处理业务单据的提示,如请假代理,未打卡(签卡)证明;也可以看到自己申请业务单据的审

3、批进度提示,点击蓝色字体,查看单据详情,如下图:单据显示“已批准”,点击审批意见,查看整个审批流,点击返回首页,可返回,如下图(具体的操作,在业务介绍中详细描述):4、我的档案。此处可查看个人信息、员工工作信息等,点击个人信息,如下图: 个人在入职时登记的信息,都可以在此看到,在左侧选择不同的档案类别,即可查看相应的信息,如下图:5、勤务管理。此处可以查看员工的工作日历即排班情况,可以进行请假、未打卡的申请,查看自己的出勤情况等,如下图:点击我的工作日历,查看员工本月的排班情况如下图:点击我的考勤申请,进行请假、未打卡的申请,如下图: 点击我的出勤情况,查看员工每日打卡记录与其他考勤记录,如下

4、图: 点击我的考勤月报,查看员工本月出勤详细信息,如下图:三、未打卡申请(一)现行管理制度 (1)未打卡(签卡)的相关规定 1、如因故无法于规定时间签到或签退(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即未打卡(签卡),经校同事证明到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并由部门主管确认,人事处审核。 2、因个人疏忽在校期间未打卡者,应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每学期累计3次填有未打卡报告单者,按迟到1次处理。3、填具未打卡报告单,时限以发生时间当天算起3日有效(逢周假日、节假日顺延),否则按旷职处理。 (2)未打卡(签卡)的业务流程 1、员工新建并办理未打卡(签卡):填写未打卡(签卡)时间与原因。 2、转交下一步,由证明人证明到

5、校或离校的确切时间,或者未打卡(签卡)原因事实。 3、证明人签署意见后,未打卡(签卡)申请由证明人人转交给部门主管。 4、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未打卡(签卡)申请由部门主管转交给人事处。 5、人事处审核完毕后,到此为止未打卡(签卡)成功。 6、未打卡(签卡)申请若被驳回,未打卡(签卡)申请工作流将直接返回至第1步,教职员可重新更改未打卡(签卡)申请继续办理或结束未打卡(签卡)申请。 (3)系统审批流为:员工未打卡(签卡)证明人部门主管人事处 (4)人事科干事在ERP系统中实时进行考勤管理,每月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将经人事部门主管、常务副院长签字核查的考勤情况汇总表、报集团人资部审查。如发现考勤作假,

6、相关申报、审核人均附连带责任,除规定处罚外,再视实际情况做处罚。(二)系统操作流程 审批流程:申请人证明人部门主管人事主管1、未打卡(签卡)申请第1步:员工登录自助服务首页,点击勤务管理我的考勤申请,如下图:第2步:在考勤申请界面,点击增加按钮,选择未打卡(签卡)申请,如下图:第3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界面,点击增行,如下图:第4步:在增行中填入未打卡(签卡)日期、时间、原因,并在备注说明详细情况,如下图:第5步:检查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如下图:第6步:单据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如下图:第7步:弹出窗口,需指派给未打卡(签卡)证明人,点击左侧“证明人”,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指

7、派后,单据提交成功,如下图:第8步:审批状态变为“已提交”,在下一环节审批人审批之前,申请人可点击收回,重新编辑改单据;可点击审批意见查看该单据的审批进度,如下图:点击收回,审批状态变为“编写中”,修改后重新提交指派即可,如下图:点击审批意见,查看审批流与审批进度,如下图:(三)未打卡(签卡)证明第1步:员工(未打卡(签卡)证明人)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第2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容中注明个人意见

8、,此时需指派部门主管进行审批,点击指派按钮,如下图:第4步:选择左侧人员,点击,选到右侧,点击指派,如下图: 第5步:指派完毕后,在审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未打卡(签卡)证明操作完成,如下图:(四)未打卡(签卡)审批第1步: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点击单据蓝色字段,进入详细单据界面,如下图:第2步:在未打卡(签卡)申请单据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审批,如下图:第3步:在审批界面,可以点击驳回,单据返回制单人;点击不批准则单据结束;点击批准,在批示容中注明个人意见,点击确定,如下图如需指派,在指派窗口选择人事处主管进行指派。 第4步:在审

9、批界面,点击确定,弹出审批成功的窗口,点击确定,未打卡(签卡)审批操作完成,如下图:第5步:人事处部门主管登录自助服务首页,在待办事务中看到有待办事项,按照如上操作进行审批即可。 拥有NC账号的人事部门主管和领导也可以在NC首页消息中心查看到需审批单据的提示,也可以在此处进行查看,并进行审批操作,如下图:第6步:审批通过后,单据的状态变为“已批准”,如下图:点击审批意见,可查看该单据的审批流程与审批意见,如下图:第7步:未打卡(签卡)审批通过后,在未打卡(签卡)登记节点新增一条未打卡(签卡)记录,如下图:重新生成考勤数据后,该员工的未打卡时间会增加上相应的未打卡(签卡)时间,员工未打卡(签卡)

10、成功。四、请假(休假)管理学校管理制度(一)请假(休假)管理规定第一条 学院校区教职工请假适用本办法。第二条 假别规定。1、事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请假。教职工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事假以7天为限,兼任教师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事假以其个人周授课时数为限。2、病假。因疾病或伤残而缺勤的期间。教职工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病假以14天为限,兼任教师每个学期考核区间请病假以其个人周授课时数为限。如因重病住院,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3、婚假。给予结婚者的法定假期。婚假为连续7天。4、产假。在职女教职工产期前后的请假(休假)待遇。女教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请假(休假)15天。女教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

11、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5、保健假。孕期女教职工围产保健的假期。围产保健时间参照医疗部门意见,12周后每4周一次、28周后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每次最多可请假1天,须不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6、护理假。男教职工照顾妻子生育的假期。妻子生育一周,男教职工可享受3天护理假。7、丧假。因有丧事而请假。 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一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配偶之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给丧假3天。 8、公假。本院派遣公差的经予公假。 为鼓励专任教职工在职进修,进修学习期间,每学期特准7天公假。 9、调研假。学院

12、特设用于专任教师进行与教学研究有关活动的假期。 专任教师每周可请1天的调研假,须不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 10、调请假(休假)。学院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申请调休。 教职工加班或值班后,在学期可申请调请假(休假),调休天数不得大于加班或值班天数,不得占用本人的教学时间。学院安排的寒暑假值班不在此列。 11、特准假。遭遇天灾人祸,视实际情况给予两周特准假。第三条 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事前由本人办理。 2、科长(含科级)以下职务教职工请假3天以(含),经部门领导与人事处核准,3天以上须经主管院领导核准;中层干部请假须经主管领导与人事处同意后,由院领导核准。 3、3天以上(含)病假须凭县级以

13、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病例等材料申请;产假、保健假、护理假须凭围保手册申请。请假证明材料应于请假时提供。 4、调研假满返校后须向所在部门提交调研报告。 5、党、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请假须经学生处长批准,教学秘书、干事和专任教师请假须经教务处长批准。 6、教职工请假超过3天的,假满次日须办理销假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四条 临时外出的规定。 1、在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或因事外出2小时之的,应填写外出登记簿,注明详细事由,由部门主管审核后方可外出;教职工返校后须填写返校时间。各部门外出登记簿须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送人事处汇总整理。 2、教职工临时外出返校逾时10分钟以上的,按旷职处理。 3

14、、教职工临时请假外出一学期累计以8小时为限,超过规定时数的按请假处理。第五条教职工请假期间所任课程、职务与工资处理按下列规定办理。教师代课费标准按代理人职称支付。 1、事假 教职工请事假,学院不再发放工资,代理人代理费由请假人支付。 2、病假 (1)专任教职工请病假在两周以的(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课程(职务)可请人代理,请假人薪资照支。 (2)专任教师请病假期间,代课费由本院发放。 3、婚、丧、保健、护理假 (1)专任教职工请婚、丧、保健、护理假,请假期间请假人薪资照支。 (2)专任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按事假处理。 4、产假 专任教职工请产假期间,课程(职务)可请人代理,请假人薪资由社保基金支付,代理人代理费由本院发放。5、公假教职工请公假期间可请人代理其课程(职务)。教职工若因参加进修性资格考试或代表个人参加活动请公假的,代课(职)费由请假人自付。第六条 教职工请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依考核办法处理。第七条 请假超过原批准期限须续假的,应申请续假。未经请假擅离职守,或假期已满既未续假又未回校销假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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