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混砂浆范本合同(含搅拌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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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ZT-XN-CG-项目部名称-编号 建筑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买方(甲方):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卖方(乙方): 南充四新建材有限公司 成都市建筑工程预拌砂浆采购合同买方(甲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卖方(乙方):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预拌砂浆(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使用货物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南充佳兆业君汇上品七期 2工程地点:南充市顺庆区白土坝路 3建设单位:佳兆业置业(南充)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2、: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6. 建设面积:117940.32 7. 结构形式:框剪结构 二、货物的基本情况 元/吨品种强度等级材料单价(元/吨)运价(元/吨)综合单价(元/吨)数量(吨)金额(元)备注砌筑砂浆DMDM5DM7.5DM10抹灰砂浆DPDP5 DP10DP15DP20地坪砂浆DSDS15DS20DS25合计/小写:¥:大写:人民币: 备注: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量为准1.货物质量执行标准:普通干混砂浆按照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其中凝结时间根据气温变化及应用要求适当调整;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

3、的标准执行。2.包装标准: 。3.供应时间:自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乙方按照甲方供应计划备货;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三、付款方式1、付款约定: 。2、付款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合法性负责,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单位账户为(请务必填写):户名: 公司,开户行: ,账号: ;乙方确认该账户准确无误,所有汇入该账户的款项均视为收到。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款项无法汇入该账户或汇款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若要求甲方将货款支付至以上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或单位的,甲方有权拒绝。四、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书面供货申请,包括数量、强度等级以及送货时间。经确认后,乙方按甲方具体的书面供货申请发货。3储运方式:干混砂浆专用运输车辆及专用立式流动罐。4储运费用: 元/吨,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承运商为 ,乙方应开具相应运输发票。5货物交接地点: 。6收货人:甲方指定签收人收货,签收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代表甲方公司行为。7甲方

5、指定的货物签收人及相关票单签字人(签订合同时向乙方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姓名电话身份证号8乙方指定联系专员(签订合同时向甲方递交身份证复印件):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五、货物的验收及检测1乙方应当随车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甲方在货物交接时应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并按批次进行三方(供需双方和监理方)见证交货验收,并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有权当场拒收;也可在收到货物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3.甲方有权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质量进行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

6、同约定的,甲方有权退货。送检样品必须经三方(供需双方和监理方)见证取样有效。样品一式二份,每份样品的重量不少于40公斤,甲方送检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在28天内,甲方对干混砂浆质量提出疑问需要仲裁时,双方应将乙方保存的样品送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4封存样品以及复检的办法,应符合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5双方约定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四川省建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6.甲方在收到货物40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7. 乙方就产品质量对甲方进行承诺: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DB51/T5060-2008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

7、愿承担全部直接损失。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散装干混砂浆数量以乙方过磅单为准,甲方指定货物签收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可抽查磅单,抽查过磅费由甲方承担。允许磅单误差不大于1%,大于1%时,双方应查明原因,若属于乙方责任,则该磅单按甲方抽查数量与乙方磅单误差量的10倍扣减(磅差标准见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中的第5.6.7条规定)。特别说明:罐体GPS计量装置是方便确定配送量用的,不作为计量依据。七、立式流动罐使用办法1.乙方免费提供型号 干混砂浆立式流动罐储存预拌干混砂浆,数量 个。2.使用时间:自乙方将储罐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至乙方干混砂浆搅

8、拌及储料撤离之日止;合同到期后甲方需继续使用,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办理结算。3. 租赁使用服务费:(1)进出场费: 元/个;每罐砂浆用量超过300m3,免收进出场费。储料罐进出场时,如因甲方工地场地限制或甲方没按乙方提供的详细基础图修建基础,以及甲方工地障碍物无法清除导致乙方背罐车无法正常立罐等原因,所产生的吊车费用或其它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并不承担违约责任。4.储罐押金: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 元/个。甲方在支付最后一次材料款时押金抵扣材料款,甲方需须协助乙方撤离储罐。5.储罐交付方式:乙方将租赁物资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在物资

9、进出单上签字确认,即完成交付。6.储罐使用前准备,保管与维修:(1)在立式流动罐运抵甲方工地前,甲方须在实地上浇筑C25钢筋混凝土基础(详见图纸),厚200-400mm,平面度差2mm,地面耐受力10吨/。提供380V/30KM空气开关。在基础1m范围内有蓄水池(1立方)。运输车进出道路须硬化,车辆能方便到达储罐周围5m范围内。(2)地下室顶板上严禁安放储罐。(3)使用前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罐的维护保养,每次使用完毕必须及时清洗,避免造成堵塞。(4)必须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操作和保养人员。(5)必须有清洁的水源,稳定的水压,稳定的水流量。(6)储罐返还时,双方检

10、查验收。如因甲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储罐受到正常磨损以外的损坏时,要根据损坏程度,由甲方向乙方偿付赔偿金。如果造成储罐损毁,灭失的,依据同期同类物资的实际价格,由甲方向乙方偿付赔偿金。(7)租赁期间,如需乙方派人操作,甲方按100元/人/天支付工资。正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非正常使用导致的修理,甲方按100元/人/次支付修理费,材料费另计,按实结算;(8)使用期间,甲方应承担储罐所产生的全部安全责任。(9)使用期满或本协议提前到期时,乙方负责将储罐从甲方指定工地运回。甲方进行协助。如因现场情况致使无法调运时,甲方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八、双方其他义务1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照干混砂浆

11、计划用量时间表提前24小时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在24小时内任何时段有收货的义务。(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3)甲方应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2乙方义务(1)乙方应保质保量按干混砂浆计划用量时间表的计划按时供货。(2)乙方应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者有效期限。(4)乙方在收到甲方按合同条款项付款后应当出具所供全部砂浆材料竣工验收资料。九、 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七日的,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每延误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 万分

12、之二点一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超过未付款的10%),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应当按乙方逾期交货责任承担违约责任。(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4)甲方使用乙方产品时,应按DB51/T50602008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作业,不能同时使用其它厂家生产的预拌砂浆、自拌砂浆以及添加其它物质。否则质量责任和不能按计划供货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溯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万分之二点一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七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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