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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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采购项目物资管理制度1、目的1.1为确保物资采购供应满足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并有效控制物资采购成本,结合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1 .2本制度管理的对象为形成产品过程的主要结构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土工防水材料、锚具、支座等以及周转材料和其他对工程成本有重要影响的材料。2、工作标准1.2 1物资主管熟悉中标合同及业主对物资供应方式的规定,工程部按时提供主材需用量、预算单价、技术标准,协助项目主管领导确定物资采购方案。1.3 物资采购采取招(议)标方式,定价过程公开、透明,采购价榴氐于或等于市场价。1.4 物资消耗实际使用数量小于或等于设计数量,各类台帐齐备、记录完整

2、、信息反馈及时,物资不超耗,不浪费。1.5 进场物资质量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不出现不合格品进入工程施工的现象。现场材料堆码整齐、抽验频次及仓储方式符合要求。管理有序,始终保持受控状态。1.6 采购、供应有计划,消耗有控制。债权债务分解及时,工程成本反映真实。1.7 .6工完料清,扣、付款手续完结,原始票据完整,查询方便。3、职责3.1 项目经理或委托副经理主管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确定物资采购模式(招标、议标等),组织成立招标委员会、合格供方评定小组,并主持招标和评定。3.2 物设部职责3.2.1 组织工程、试验等部门进行结构材料合格供方评定,组织招标采购,选择价格合理、质量符合技术标准、各项参数符

3、合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物资,努力降低工程成本。3.2.2 根据工程部提供资料和施工队提供需求计划编制月(季)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并组织采购,根据施工进度做好物资供需衔接,负责委托原材料样品试验和进场原材料抽验工作。3.2.3 建立物耗过程的各种台帐,运用限额发料控制消耗,及时清算劳务队伍费用,进行成本摊销,月末传递财务部,确保帐物相符,帐帐相符。3.2.4 对已完单项工程、单个劳务队所干工程进行核算,及时对比总结物资消耗情况,形成文字资料提交当期项目成本分析会。325检查指导项目自设水泥库、火工品库、油库的日常帐目登记及盘点工作,负责管理现场材料在相应库房及露天的贮存、堆码、标识。3.2.

4、6 会同公安管理部门办理火工品库的建设、使用等相关手续。3.2.7 妥善管理物资采购合同,确保物资价格、质量、付款等按合同约定进行。合理安排采购资金,保证物资顺利供应。328及时掌握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并按时上报物资价格信息。3.3 工程部负责提供主材需用量、预算单价、技术标准,协助确定本项目的物资采购方案。配合物设部对所采购原材料的样品、说明书进行评价,确定合格供方。积极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混合材料,在满足设计及业主要求的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有价格优势的替代产品。3.4 试验室负责在施工前配合物设部对水泥、外加剂、砂石料等供应厂家货源进行取样、检验,协助确定合格供方。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及时取

5、样抽检。3.5 财务部负责材料报销的审核把关以及材料成本核算、周转材料摊销等工作,做到未通过物设部传递的材料单据不接收、不入账。3.6 公安管理部门会同物设部办理火工品库的建设、使用等手续,协助物资人员做好火工品的提货、押运工作,检查、监督火工品库的管理工作。3.7 劳务队设专(兼)职材料员及收料员,主要负责编制本劳务队所需物资的需求申请计划,及时反映工程需用物资情况,代表本劳务队领取、接收和保管到达工地的物资,组织合理使用,核算物资消耗情况;负责本劳务队工具、机具、材料管理与养护;协助经理部物资人员进行物资盘点、回收、修旧利废及节约工作。5.管理流程5.1 物资管理策划5.1.1 工程开工前

6、,物设部应根据工程部提供的主要物资分工号设计用量、预算单价、技术要求等,对物资管理工作实行策划,确定采购模式、现场管理具体方案,结果进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图纸不全时,工程部可先提供标书预算数量。5.1.2 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合理设置满足现场要求的临时仓储设施,如水泥库、火工品库、油库、杂料机具库等,将各项制度和仓管人员岗位职责按项目部统一部署置放于醒目位置。5.1.3 熟悉中标合同及业主对物资供应方式的规定,调查周边资源及市场情况,收集潜在供方资料,协助项目部主管领导确定本项目物资采购方案,成立招标委员会、合格供方评定小组。5.2 供方评定5.2.1 凡在市场上采购的原材料、产成品

7、和对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必须进行供方的评定。具备招标条件的,由物设部填写招标申请表,报公司物设部审批后实施。不具备招标条件的,每项物资按程序评定至少三家供应商做为合格供方,采购时议标选择。5.2.2 供方调杳、评定内容:a)法人营业执照、特定产品的认证证书;b)合格产品的证明,如产品质量证明书、样品实验报告等;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说明或方案;C)企业信誉、装运能力、供货能力及供货时间;d)产品在局内或其它用户使用的情况和效果;e)响应物资采购招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5.2.3 物设部根据调查结果填写供方调查表,由项目部主管领导组织物设、工程及试验等有关部门,按分工对

8、调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填写供方评定表,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为合格供方。项目自行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业主招标确定的供应商、甲供物资的供应商直接进入合格供方名单。5.2.4 物设部建立供方档案,编制合格供方名单并在本项目公布,同时报公司物设部备案。供方档案由供方调查表、供方评定报告及调查评定内容等附件组成。5.2.5 物设部采购或委托劳务队自行采购的,应在物资合格供方名单范围内选择,超出范围的要先按规定程序调查、评定,再进行采购。对供方供应的不合格品采取拒收、退货、终止合同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等方法处置。5.2.6 物设部每年对供方供货质量进行一次综合评价。重点评价其供货质量、服务质量及调查内容

9、中需年检的证据。评价结果填写供方供货质量分析表,提出继续定货或终止定货的建议,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更新合格供方名单,上报公司物设部存档并重新在项目公布。5.2.7 一般辅助材料,可由持有上岗证的物资人员在市场上采购,采购的物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a)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名、厂址、合格证或合格标记;b)符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标准。C)名称、规格、型号等无误;d)包装完整,外观完好。5.3 物资计划5.3.1 所有物资采购必须实行计划管理。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必须于每月生产会第二日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编制计算下月物资需用计划交物设部,双方签字确认。遇变更设计、计划调整时及时书面通知物设部。5

10、.3.2 劳务队可自行采购二、三项料,但须先向物设部报物资采购计划。如果委托经理部采购,则需报委托采购计划。劳务队不得越权私自采购需物设部专供的物资。5.3.3 物设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分工号物资设计用量、月物资计划和劳务队提供的旬、月物资需求计划编制月物资采购(申请)计划,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5.3.4 物设部根据施工协议、设计使用数量、材料消耗定额、物资需求计划实行限额发料,填写限额发料单及分工号物资供应台账,发现消耗不正常时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5.4 采购合同5.4.1 采购价值大于两万元或交货时间大于3个月的单批物资必须签订物资采购合同、542物资采购合同由项目经理与供货商负责人

11、共同签字生效,条款约定不违反合同法。对于供货合同期限超过半年以上,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对风险的规避有相应约定,以减少因市场价格波动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5A3合同中必须明确采购的物资要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明确验收方法、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5.4.4 禁止采购国家、地方明令禁止的不符合环境保护和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程序生产出来的产品。5.4.5 物资采购合同由物设部妥善保管。5.5 产品标识5.5.1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外形相似,可能出现错用混用的,有”先进先出要求或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危害环境的物资必须予以标识。5.5.2 进入现场的

12、产品由接收部门进行标识;投入使用后由使用部门进行管理。分割或分批出库物资,应将其技术证件以抄件或复印件加盖印章的形式,对其标识进行转移。5.5.3 存放在工地、料场的钢材、水泥、地材及大宗物资一律采用挂牌方法标识。标牌尺寸为400250mm,标牌顶端高度自地面起1.5米为宜。在库房内存放的产品(除水泥外)一律用料签标识。554标识的内容分别是:a)钢材:名称、钢号、炉号、规格、质量状况;b)水泥:名称、标号、品种、批号、出厂日期、质量状况;c)地材:名称、规格、产地、质量状况;d)木材:名称、树种、规格、质量状况;e)其他产品:根据情况选择挂牌或料签标识,均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产地、质量状

13、况。料签标识的,质量状况可用印章标识,印章尺寸为50x30毫米;印章内容应包括质量状况,验收员签章,验收日期;5.5.5 标识内容必须和记录、产品合格证相一致。质量状况按实际情况标注:合格、不合格、已检验或未检验。5.5.6 建筑工程所用原材料一般不可追回,故不得紧急放行。在特殊情况下对可替换的结构件、半成品、材料等需紧急放行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好标识和记录。56物资验收、发放5.6.1 物设部根据物资申请计划及现场进度,向供应商发出供货通知,物资人员对产品合格证明进行验证,分工号配送,劳务队有权签收人签字确认,按规定进行堆码、标识。物资人员登记物资收料记录,当日填试验委托单,附产品合格

14、证原件交试验部门取样抽验,物设部留复印件,并对其编号。5.6.2 经审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技术数据和有关技术标准一致,试验结果合格后,标明代表数量、去向,加盖合格品图章,并及时将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分解到试验部门和用料单位,同时做好记录;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物资,应隔离存放并进行标识,确保不投入使用。遇有不合格情况,同时报告项目总工和经理进行处理。合格产品月末25日按合同规定汇总编制发料单,劳务队负责人核对签认,登记分工号物资供应台帐。5.6.4 月末23日通知供应商结算,核对供货数量、金额,确定应付、实付资金额,双方签字留存,按合同约定付款,索要发票报销,点收入库,登记物资动态帐,并将产品合

15、格证、抽验单的编号在相应位置标出,进行可追溯管理。不能及时取得发票的,对到场物资按统一摊销单价进行预点,确保库存不出现红字,取得发票后,及时报销,点收入库,冲减上次预点。5.6.5 钢材、水泥以及有可能直接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物资,顾客必作验证的物资,采用了新材料、新技术的产品,法规中规定的物资,均需实行可追溯管理。此类物资经过抽验并投入使用后,通过在物资动态账面标明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抽验单编号的方式,进行可追溯管理。5.7物姿核算5.7.1 物设部必须按规定建立附表所列的帐、卡记录,保证物耗过程数据清楚;对进出库的物资和备用金必须要做到一事一签单,一月一结算。5.7.2 物设部月末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交本期内劳务队发料单等债权债务结算凭证。物设部对各劳务队材料数量清算的截止日期为每月25日,25-28日各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到场,配合物设部办理签字手续。施工队负责人如有特殊原因不在的,可指定有权签字人。如过期未办理签字手续,物设部可将发料单附已签认的原始票据转财务部门直接进入成本,并以此数量登记分工号台帐,核算劳务队材料消耗。5.6.3 到工地的材料只要消耗,必须点收或预点入库,摊销到工号,不得滞留在物资部门。材料报销后,如出现库存材料金额与财务账面存货金额不相符,则必须及时查找原因,确保帐实相符。5.6.4 新成立或工程完结的劳务队,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物资部门,以便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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