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奖惩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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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奖惩细则二O六年十二月六日医院员工奖惩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 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 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 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 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做为非系统绩效管理 体系,是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补充。主要针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的依据。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院级领导)。第三条 本细则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及信息收集途径:(1 )院领导、职能管理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2、;(2) 总值班查岗记录;(3) 科室自查,缺陷上报;(4) 患者来信、来访反映的缺陷;(5) 院外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归口 转报。(6) 新闻媒体曝光;(7) 网络信息;(8) 员工投诉;(9) 导医、保洁、值夜班人员及员工直接反映的问题;(10) 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11) 其他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第四条 凡发生涉及本细则规定的问题,可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 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质经办执行。也可由医院职能部门直接依照本 细则调查处理。第五条 本细则面前,执行过程中人人平等。第六条 本细则奖励执行公开的原则;处罚时注重管理艺术,在任何 处罚前,必须先告知(

3、沟通)违反细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识到 自己的错误。第二章 奖 则第七条 奖励对象:主要针对个人,个别现象对科室。第八条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 标兵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 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 或张榜公布;并将作为个人利益回报的依据。第九条 奖励时间:以月度奖励为主,结合年终奖励。第十条 奖励范围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 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为医院挽回经济损失或名誉。2、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重大伤亡事件病员

4、抢救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上级部门表扬者。3、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纳,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效果突出者。4、在突发事件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5、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 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奖励 200 元,并全院表扬。6、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医院财产,见义勇为,保护医院财 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减轻了损失者,奖励 200 元,并全院表扬。7 、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 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8 、 敢于管理,善于

5、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 面成绩突出者。9 、 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资金 流失者。10 、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 大成绩者。11 、在为患者服务中因患者无理造成谩骂或损害工作人员,给医院工 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饱受委屈者,委屈奖 50-500 元。12 、获得上级各种表彰奖励者。包含各级各类科学技术奖、新技术引 进奖,同一种名称获得各类奖励时,依据最高级别实施一次性奖励。13 、对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奖励第一作者,标准为国家级每篇 500 元、 省级每篇 300 元。14 、鼓励员工继续教育,不涉及报销

6、各种费用(且签订服务五年协议) ,对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励 1500 元;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一次性奖 励 1000 元。15 、在正式报刊署名无偿宣传本院的新闻稿件, 1000 字以上的,市 级奖励 100 元,省级奖励 200 元,国家级奖励 300 元; 1000 字以内的, 上述奖励标准减半。16 、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排名前两名) ,每 人次奖励 100 元。17 、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护理理论考试或技能考核取得前三名者, 给予每人次第一名 300 元、第二名 200 元、第三名 100 元;市局级以上考 试或技术考核、比武、医疗病历质量评比取得前三名者分别奖励 5

7、00 元、400 元、 300 元。18 、同损坏医院形象的“医闹”作斗争,维护医院形象,做出突出贡 献者。上述涉及的奖励范围未注明具体奖励额度,奖励范围均在 50 元 2000 元。但具体标准依据具体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果,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院 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金额。第三章 罚 则第十一条 违禁行为处罚范围1 、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诋毁他人、 抬高自己;或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挑拨离间,影 响团结和工作,扣主要责任当事人 300 元(次要责任 100 元);给医院或 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情节较重,扣主要责任当事人 800 元(次要 责任 3

8、00 元 500 元)。2、按有关规定(请示报告制度)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故意隐瞒的,扣责任人 300 元,造成严重后果加倍扣3、未执行首问负责制、推诿病人、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 推、拖,造成病人投诉者扣当事人 200 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如引起责任上访(投诉)一次扣责任人 300 元,科室主任、护士长承担连 带责任扣 200 元;造成严重不良结果(患者投诉上级管理部门或被动出院) 、造成病人流失者主要责任人扣 500 元(次要责任人扣 300 元)。4 、未认真执行岗位服务规范标准,使用违禁用语,每次扣 10 元。5 、科室患者满意度在 90%

9、 以下的,扣科主任、护士长各 100 元。6、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 红包金额或物品价值的 3 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对馈赠钱物当 时难以拒绝的,须立即上交纪检审计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 道退回;向病人或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 (折款) 5 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扣罚 加倍外,全院通报批评。7 、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 乐、外出参加会议、出国旅游等,经查实,扣当事人 300 元;在基建、维 修、购置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索要回扣或

10、 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给予扣 1000 元;情 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8、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在岗不按规定着装,工作衣、胸牌不整洁 查出一次扣责任人 10 元;操作人员不戴口罩;穿戴工作衣上街、穿隔离衣(手术衣)串科室等,扣当事人 20 元。9、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检查报告的,扣当事人500 元。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 1000 元,并进行全 院通报批评,触犯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追究其司法责任。10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当事人200 元。11 、非医学需要,利用超声等检查,非法进行胎

11、儿性别鉴定的,扣责 任人 1000 元。造成严重后果(被上级查处或通报),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 合同。12 、无故拖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不能在规定时 间内出报告 (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 ),又未做好沟通而引发病人投诉者,扣 当事人 200 元。13 、不经医院同意擅自停门诊(含专家门诊),发生一次扣当事人100 元;不按时开门诊扣 50 元。14 、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 变收费范围,分解收费,多收取患者费用,扣当事人 30 元;收费部门乱 收费、少收费或以无零钱找为由拒绝收费,或不到下班时间停止服务的情 况,扣当事人 50 元。15 、私收费(

12、收费归己),追缴所得款项,扣 2000 元,并停发三个月 浮动绩效;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数额较大者移交司 法部门处理。16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不积极催收患者应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或人情检查,发现一例,除按照收费标准补 交费用外,扣操作人员 1000 元。17 、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 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 300 元,造成后果的自 行承担责任。18 、个人未经医院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参与与医院无关的体检、 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扣当事人 500 元,如再犯者 加倍扣。

13、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科主任 300 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未 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19 、医务人员将病人介绍到(未经会诊私自外转)院外进行诊疗(检 查、治疗、住院)、买药,经查实,扣责任人 500 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 评;一年内发现两次以上者停止处方权一个月、并停发二个月浮动绩效。20 、开不合理处方(违背用药与治疗原则) ,做不合理检查(诊断与 检查相背离),给患者造成不必要负担,扣责任人 50 元。并承担患者损失。21 、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患者治疗或违反医院会诊制度,应邀 会诊医师延迟会诊或医务人员

14、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扣当事 人 200 元;拒绝会诊、或推诿、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当事人 500 元。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当事人 1000 元(引发纠纷或事故另按医疗 纠纷赔偿规定处理)。22 、弄虚作假(如虚报转诊病人、虚报收入、虚报工作量等) ,欺骗财务多核算奖金,损害医院和员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 视情节扣当事人 500 元。23 、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或社会舆论指责或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或网 络曝光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事件,经查实,涉及科室扣科室 负责人 1000 元;涉及个人扣当事人 1000 元,情节严重者待岗一个月。24 、医德医风差,业

15、务水平低,未实施有效沟通,被病人有效投诉一 次扣 200 元,如一年内被病人有效投诉 2 次以上(含第二次)者,加倍扣。25 、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和医院制定的病历质量控制考核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达不到标 准:(1 )病历无三级质控的,缺一级扣责任人 5 元/ 份;(2 )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责任人 200 元, 并责令重写;出现乙级病历的,扣责任人 50 元。(3 )住院病历 24 小时完不成扣 200 元;住院病人出院后经治管床医 生按规定时间内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 扣责任人 5 元;逾期一周未交扣 50 元(遗失的扣 500 元)。病历逾期未交, 而医务科病案室也没有催交形成病人投诉者,责任人与医务科病案室各处 罚 100 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 医疗争议、纠纷(事故)处理。26 、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 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每出现一处(张)扣责任人 5 元。27 、护理文书书写以卫生部病历书写规范、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责任人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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