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90396808 上传时间:2023-08-17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四篇).doc(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为全面掌握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风险隐患,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_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_的发生,根据_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用_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_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_及其造成的危害。(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

2、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_事件、民族_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_、_和_事件等。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3、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_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

4、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民宗办、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工作方法(一)排查登记。各乡镇和部门(单位

5、)实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内的隐患排查,确保应查尽查,不留死角。对各类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全面登记隐患名称、类型、成因、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治措施和进度等情况,并形成动态台账,随时更新。档案台账要落实专人管理,随时备查。(二)分析评估。各相关单位要对普查出的各类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地点及发生概率,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直接危害及次生危险,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多灾种耦合的可能性,需要整改治理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

6、应对该类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情况,全面深入地进行分析评估,并及时拿出评估意见。(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能及时化解处理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解决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防范_发生。整改方案主要包括化解处置的目标任务、方法措施、物质保障、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时限和要求、日常管理规范和应急预案等;对问题较多、隐患较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措施,防止较大及重特大_的发生。(四)落实整改。要边查边改,把整改治理工作贯穿于风险排查全过程。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仔细分析,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制

7、订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防止各类_发生;各牵头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_力量对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定期进行全面督查,确保隐患整改效果。(五)统计上报。各乡镇政府和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汇总和统计上报工作,对隐患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健全各级隐患动态数据库,并及时将排查治理情况和有关信息统计报表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牵头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_的隐患,经各牵头部门_相关单位联合核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邀请专家共同参与)确定后,由各牵头部门将信息情况进行梳理,统一报区政府应急办备案。各乡镇和部门(单位)应于每年年初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并分类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将

8、排查信息汇总后于每年_月_日前报区政府应急办。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将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_指挥和科学调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二)明确任务,密切配合。各牵头部门应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和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工作任务,研究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搞好衔接配合,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三)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抓好隐患排查工作的

9、落实。区政府将对可能引发较大及重特大_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未定期排查上报隐患和不积极治理消除隐患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失误或_,导致可以处理消除的风险隐患转化为重特大_的,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篇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早发现并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在贯彻集团公司安全方针的同时,参照其它大型洗煤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

10、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选过程中,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制定生产过程中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的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如果生产过程中的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环境条件不满足这些标准、规章、规定、规程等,就可能发生事故。第一条、职责权限按照“分工不同、权利不同、责任不同”的原则,洗煤厂厂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副厂长对厂长负责,负责_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责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第二条、事故隐患分级事故隐患系指在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1、a级:难度大,厂部自行解决不了的,须集团公司

11、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厂部解决的隐患;、c级。难度不大,由班组即可解决的隐患。第三条、事故隐患确认与上报1、厂内在每月至少_两次安全大检查,确认隐患等级。按事故级别、类别上报。2、厂部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级别、类别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监部。3、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都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隐瞒不报事故隐患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条、事故隐患整改1、隐患的整改贯彻必须坚持“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厂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厂长_各车间、班组进行隐患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验收落实”的五落实原则。2、事故隐患

12、确认后,通知隐患所在班组限期整改,直至彻底整改解决。第五条、事故隐患管理安委会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并按统一报表的形式归档备查。第六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第七条、因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落实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在事故调查时,确认事故责任人。第八条、为强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提出各类隐患的预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或处理安全问题时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常用版(二)为全面掌握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危险因素风险隐患,

13、及时整治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使应急管理关口前移,把突发事件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自贡市隐患排查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一)总体要求。用_统领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做好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二)工作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配合,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称隐患共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大类。(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

14、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等。(三)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四)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和舆情事件等。三、责任分工各乡镇政府(含新城区管委会,下同)和区级各单位是本地区、本单位(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

15、任人。各牵头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责任范围内的隐患信息,跟踪督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的指导、督促和监管。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定期对隐患排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科学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原则,由各乡镇政府和牵头单位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一)自然灾害类隐患。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国土资源局、区水务局、区农牧林业局、区防震减灾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二)事故灾难类隐患。由区安监局牵头,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卫生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农牧林业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区供电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三)公共卫生类隐患。由区卫生局牵头,区农牧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品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负责排查治理。(四)社会安全类隐患。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发改局、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委、区环保局、区群工局、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