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590-2010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高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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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30A 10备案号:29588-2011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5902010代替 DB11/T 5902008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Specification for blind massage service2010-12 -28 发布2011- 04-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11/T 5902010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15 人员要求26 服务质量要求37 安全要求3IDB11/T 59020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11/T 590

2、2008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本标准与DB11/T 5902008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和变化如下:将标准的框架结构进行了调整,原标准第四章“基本要求”改为第四章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原标准第五章“服务要求”改为第五章 “人员要求”、原标准第六章“安全要求”改为第六章 “服务质量要求”、原标准第七章“卫生要求”改为第七章 “安全要求”。修改了“盲人保健按摩师”定义(见3.2,2008年版3.3)将“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修改为“盲人保健按摩企业”(见 3.3,2008 年版的 3.2);删除了“温度保持在 a)夏季:2428;b)冬季 1922”(2008 年版 4.2.5);删除了“按摩床头

3、部位置上,宜有一可将脸部放入的椭圆形孔”(2008 年版 4.2.9)将“人员资质、人员技能、人员配备、人员培训”移至第五章(见 5.4、5.5, 2008 年版 4.3.1 4.3.4);删除了从业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含)文化程度(2008 版的 4.3.1.1)增加了“岗位要求”(见 5.3)删除了“个人卫生”(2008 年版 5.1.3)将“36 学时”修改为“32 个标准学时”(见 5.5.2,2008 年版 4.3.4.3)增加了“工作期间不吸烟、不擅自离岗”(见 5.3.3);增加了“掌握并介绍本企业各种服务项目及禁忌,” (见 6.1.1);修改了“操作过程中,应与顾客做好沟通,

4、预先告知按摩穴位可能产生的刺激,及时了解顾客的感受,并按照顾客要求调整” (见 6.2.6,2008 年版 5.2.3.7);增加了“收银员熟练掌握银行卡、会员签单等各种结算方式(见 6.4.1);增加了“结账、收款迅速准确,唱收唱付,手续完备、票据相符”(见 6.4.2);增加和修改了第 7 章安全要求中的部分条款(见第 7 章);此次修订更强调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层次更加清晰。特别是对“人员要求” 和“服务质量要求”内容进行了细化。本标准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北京市标准化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

5、草人:刘洪波、王长汉、于天源、王虹、金萍、王琦、刘雪涛、王海虹、刘彦敏、洪旗、姜辉、张劲松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本标准代替了:DB11/T 590-2008IIDB11/T 5902010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盲人保健按摩企业的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人员要求、服务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盲人保健按摩企业的服务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

6、分:通用符号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DB11/T 589 保健按摩操作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保健按摩 massage运用以保健为目的的按摩技术,在人体体表特定部位施以有一定力量的、有目的的、有规律的手法操作活动。3.2盲人保健按摩师 the blind massage masseur提供保健按摩服务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的视力残疾人员。3.3盲人保健按摩企业 business of massage therapy by the blinds以视力残疾人为主要从业人员,以保健按摩为主营项

7、目的服务业组织,包括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和个体工商户。4 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要求1DB11/T 59020104.1 经营场所4.1.1 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店面外观清洁, 室外灯饰灯具应光亮、无污渍。4.1.2 标志、标牌悬挂正规、醒目,图案清晰。4.1.3 经营场所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要求。4.1.4 经营场所内应设立接待服务区、按摩操作服务区,区域之间应相对独立。4.1.5 接待服务区应在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公示营业时间、经营服务项目、价目、顾客须知等。4.1.6 经营场所地面平整、防滑,无障碍,玻璃门应贴有防撞标志。4.1.7 卫生间应保持通风、无异味,洁具光洁无

8、垢。4.2 设施设备及用品4.2.1 应装有通风设施,运转正常。4.2.2 家具、电器等设施稳固、完好无损。4.2.3 应有照明及应急照明设备,运转正常。4.2.4 应配备冷暖设备,运转正常。4.2.5 应配备有消毒柜、消毒剂及相关消毒器具。4.2.6 应配备有专用按摩床具,每个床位操作面积不少于 3m2,床间距应不小于 1m。4.2.7 根据经营项目,配备相应的罐、介质、按摩单具等用品,按摩单具应一客一换一清洗一消毒。4.2.8 盲人按摩企业应配备用于经营管理的计算机设备及管理软件。5 人员要求5.1 仪容仪表5.1.1 按规定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应佩戴饰品。5.1.2 接待服务人员应面带微

9、笑,表情自然。5.1.3 使用手势时,应舒展大方,自然得体。5.1.4 讲普通话,语言清晰、准确。5.1.5 应保持个人卫生,手部清洁,身体无异味。5.2 礼节礼貌5.2.1 使用“您好”、“谢谢”、“请”、“再见”、“欢迎再来”等文明礼貌用语。5.2.2 根据顾客姓氏、年龄、性别等准确称呼顾客。5.2.3 尊重顾客的风俗习惯、个人隐私和宗教信仰。5.2.4 准确、耐心解答顾客问题。5.2.5 欢迎和送别顾客做到彬彬有礼,举止文雅。5.3 岗位要求5.3.1 熟悉员工守则、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5.3.2 上岗前不饮酒,不吃有异味的食品。5.3.3 工作期间不吸烟, 不接打电话,不擅自离岗。5.

10、3.4 熟悉本岗位服务程序和相关知识。5.3.5 熟记保健按摩服务项目、特点和服务时间。5.3.6 不向顾客索要小费。2DB11/T 59020105.3.7 盲人保健按摩师应掌握保健按摩操作规范。5.4 人员资质5.4.1 盲人保健按摩师应取得保健按摩职业资格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5.4.2 从业人员均应取得健康证。5.5 人员培训5.5.1 盲人保健按摩企业应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技能、综合素质培训,并有记录。5.5.2 盲人保健按摩师每年应参加培训并合格。5.5.3 盲人保健按摩师应积极参加国家职业等级培训、考试。6 服务质量要求6.1 接待服务6.1.1 掌握并介绍本企业各种

11、服务项目及禁忌,热心解答顾客问题。6.1.2 掌握当日盲人保健按摩师的排位顺序。6.1.3 妥善保管顾客服务信息,不泄露、不评价。6.1.4 维护良好秩序,对顾客随时提供帮助。6.1.5 引导顾客至按摩操作服务区。6.2 按摩服务6.2.1 主动向顾客介绍按摩手法及特点。6.2.2 应根据顾客身体状况调整服务项目和内容。6.2.3 做好铺设床单、调整室内照明及温度等相关按摩前准备工作。6.2.4 进行头部按摩应清洁双手,并佩戴口罩。6.2.5 按摩服务过程中需要顾客更换体位时应预先提示顾客。6.2.6 操作过程中,应与顾客做好沟通,预先告知按摩穴位可能产生的刺激,及时了解顾客的感受, 并按照顾

12、客要求调整。6.2.7 保健按摩操作应按 DB11/T 589 的要求执行。6.2.8 按摩服务后耐心听取顾客的反馈意见,并提示顾客携带随身物品。6.2.9 顾客离开按摩间后,应立即整理按摩间卫生,更换按摩单具,并通风换气。6.3 结算服务6.3.1 收银员熟练掌握银行卡、会员签单等各种结算方式。6.3.2 向顾客通报消费情况。6.3.3 结账、收款迅速准确,唱收唱付,手续完备、票据相符。7 安全要求7.1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应急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7.2 应有经过培训的专、兼职安全员。3DB11/T 59020107.3 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应按照 GB 50140 的要求配置,应定期进行检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经营场所消防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 13495 及 GB 15630 的规定。7.4 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应设置应急疏散图。7.5 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灯光明亮,应装有鸣叫器。7.6 安全通道、无障碍通道应保持畅通。7.7 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疏散报警施救”程序进行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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