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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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hen the golden brilliance of the sun penetrated the clouds and shone in front of me, I opened my eyesdiligently, but I couldnt see anything,精品模板 助您成功!(页眉可删)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或 上诉人)在行政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 由,向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答复,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怎么写呢, 以下的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范文,欢迎阅读借鉴。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1】答辩人:韶关市浈江区地质

2、矿产局地址:韶关市韶瑶路10号电话:880负责人:杨能(该局局长)因梁浩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 下: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浩作出 的韶浈地矿罚字20x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理由 如下:1、本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本案中,原告梁浩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 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 认定事实是清楚的。2、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 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3、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3、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我局在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浩拟对其 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 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 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 32条规定的问题。 我局在对梁浩实施处罚前,己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 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 42条之规定。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 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三、

4、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20_年3月22日 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其一。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 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 执行公务,依法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 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 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 回。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 彻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原告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 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原告

5、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 否则我局将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原告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答辩单位:浈江区地质矿产局法定代表人:二0_年七月三行政处罚听证答辩状【2】答辩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贵委告知书认定申请人在新郑路1 号建设的美食广场”工程违法,答辩人就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建罚先告字201x216号)提出如下答辩 意见:一、被处罚的主体认定错误美食广场是陇海村组织村民集资,委托我公司负责 改建的,美食广场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为陇海村。20年8月企业 改制后,土地使用权和美食广场的所有权均是陇海村,拟对我公 司进行处罚,明显是对被处罚对象的认定错误。二、

6、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责任不在企业。改建施工前,我公司多次向市、区规划部门申请办理改建规 划手续,规划部门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夜市街区建设 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未明确办理规划要求为由不予办理规划手 续,造成无法办理相关的建设手续。三、处罚幅度过重,与合理行政原则及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 精神相违背。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 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 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时应当遵守合理行政比例原则,行政机关 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行政 相对人权益的方式,如果为达致行政目的必须对相对人的权益形

7、 成不利影响,那么这种不利影响应当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 限度内,并且两者应当处于适当的比例。处罚与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精神不符,201x年省政府办公 厅河南省20年企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x 11号)第八条,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中明确指出:企业投资项目, 除关系国家安全、生态安全和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 开发、重大公共利益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 审批。四、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或者存在适用 错误美食广场,建筑面积为19200平方米、造价1015 万元,违法行为裁量阶次依次为轻微、轻微、轻微,然而贵委对 我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或者

8、存在适用错 误。第一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 工,处罚人民币30万元罚款”,该项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涉 案工程面积0廿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 行)通知的第二条之规定“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 情形和处罚标准中的“以下”不含本数因此,拟处罚第一项“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 合格,擅自施工,处罚人民币30万元罚款”,该项行政处罚没 有法律依据。第二项“未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擅开工建设,处人民 币30万元罚款”,该项行政

9、处罚适用法规错误。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施工的,依据河南省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因此,拟处罚第二项“未依法办理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擅开工 建设,处人民币30万元罚款”,使用法律错误,应依据河南 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责令改正或在五千元以 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范围内裁量。第三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处人民币13万元罚 款”。该项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 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轻微违法处罚标准:责令停止施工,限 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3%以下的罚款。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 行)通知的第二条“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和 处罚标准中的“以下”不含本数。因此,拟处罚第三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处人民 币13万元罚款”。该项行政处罚没有法律依据。此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限公司二0一x年八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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