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定时定额征收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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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体工商户定时定额征收管理措施 “定时定额”,亦称为“双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个征收方法。下文是最新个体工商户定时定额征收管理方法,欢迎阅读!最新个体工商户定时定额征收管理方法全文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时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时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正当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订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时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方法的要求,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

2、包含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个征收方法。?第三条 本方法适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同意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要求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时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第四条 税务机关负责组织定额的核定工作。?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据国务院要求的征管范围,分别核定其所管辖税种的定额。?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制订联络制度,确保信息渠道通畅。?第五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该将定时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含有代表性的定时定额户,对

3、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经典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相关表格。经典调查户数应该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百分比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第六条 定额实施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出一年。?定额实施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实施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终一个纳税期。?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该依据定时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原因核定定额,能够采取下列一个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一)依据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二)依据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三)依据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测算核定;?(四)依据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依据银行

4、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六)参考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依据其它合理方法核定。?税务机关应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第八条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程序:?(一)自行申报。定时定额户要依据税务机关要求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相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含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个月经营额、所得额和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申报项目。?本项所称经营额、所得额为预估数。?(二)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定时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经典调查结果,采取本方法第七条要求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

5、税额。?(三)定额公告。主管税务机关应该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公告地点、范围、形式应该依据便于定时定额户及社会各界了解、监督的标准,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四)上级核准。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公告意见结果修改定额,并将核定情况报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填制核定定额通知书。?(五)下达定额。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时定额户实施。 ?(六)公布定额。主管税务机关将最终确定的定额和应纳税额情况在原公告范围内进行公布。?第九条 定时定额户应该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货登记簿,完整保留相关纳税资料,并接收税务机关的检验。?第十条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定时定额户负有纳税申

6、报义务。?实施简易申报的定时定额户,应该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能够不办理申报手续。?第十一条 采取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法的,经税务机关认可后方可实施。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法在定额实施期内不予更改。?第十二条 定时定额户能够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凡委托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定时定额户,应该向税务机关书面汇报开户银行及账号。其账户内存款应该足以按期缴纳当期税款。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的,税务机关按逾期缴纳税款处理;对实施简易申报的,按逾期办理纳税申报和逾期

7、缴纳税款处理。?第十三条 定时定额户发生下列情形,应该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纳税事宜:?(一)定额和发票开具金额或税控收款机统计数据比对后,超出定额的经营额、所得额所应缴纳的税款;?(二)在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经营地点以外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税款。?第十四条 税务机关能够依据确保国家税款立刻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标准,采取简化的税款征收方法,具体方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第十五条 县以上税务机关能够依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委托相关单位代征税款。税务机关和代征单位必须签署委托代征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该负担的责任,并向代征单位颁发委托代征证书。?第十六条 定时定额户经营地点偏远、

8、缴纳税款数额较小,或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困难的,税务机关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简并征期。但简并征期最长不得超出一个定额实施期。?简并征期的税款征收时间为最终一个纳税期。?第十七条 经过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划缴税款的,其完税凭证能够到税务机关领取,或到税务机关委托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领取;税务机关也能够依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邮寄送达,或委托相关单位送达。?第十八条 定时定额户在定额实施期结束后,应该以该期每个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出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具体申报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定时定额户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出定额一

9、定幅度的,应该在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缴清税款。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第十九条 定时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出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应该提请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税务机关应该依据本方法要求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额。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第二十条 经税务机关检验发觉定时定额户在以前定额实施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出定额,或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出定额一定幅度而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及结清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给处理。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纳税期超出定额,税务机关应该依据本方法第十九条

10、的要求重新核定其定额。?第二十一条 定时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该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汇报;提前恢复经营的,应该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汇报;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该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汇报。?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停止定时定额户实施定时定额征收方法,应该书面通知定时定额户。?第二十三条 定时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能够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该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回复。定时定额户也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1、;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定时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第二十四条 税务机关应该严格实施核定定额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税务人员个人不得私自确定或更改定额。?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组成犯罪的,依法给行政处分。?第二十五条 对违反本方法要求的行为,依据中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处理。?第二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款征收管理比照本方法实施。第二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据本方法制订具体实施方法,并报国家税务

12、总局立案。?第二十八条 本方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个体工商户定时定额管理暂行方法同时废止。定时定额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区分在表面上,定时定额征收和 核定征收方法相同,不过仔细看来,二者有着根本区分。1、核定的范围不一样。定时定额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同意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方法要求设置 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管理。另外,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定额管理比照实施。核定征收核定的范围是税收征管法 第三十五条要求的应该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或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

13、难以查账的等情况。其中有个体工商户、小规模企业、企机关等。2、核定的时间等前提条件不一样。定时定额核定是在 纳税申报之前,是一个预先的核定,一个事先的推定,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而不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也能够说是事先确定一个缴纳标准,相关纳税人须依据这个标准依据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 核定征收是当纳税人违反了申报义务,或记账、保留凭证等其它帮助义务时,税务机关进行税收核定,按要求在其申报以后,以申报为参考进行核定,是对已经发生的纳税事实的推定,是为了确定已经发生的纳税义务,对未来可能的税收没有确定作用。3、核定的程序不一样。定时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包含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

14、额公告、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六个必需步骤。 核定征收核定的程序比较简单,通常情况下要经过自行申报、核定定额、上级核准、下达定额等多个步骤,没有定时定额征收核定的程序复杂。4、核定定额的固定性不一样。定时定额确定以后一段时间之内保持不变,假如纳税人 营业额偏离了定额的一定百分比就进行调整,纳税人缴纳税款并不是完全依据定额缴纳,是按不低于定额的标准进行缴纳。核定征收的定额是定量,一旦纳税人营业额发生了改变,核定征收 税额就必须发生改变,纳税人缴纳税款要依据核定的税额缴纳,通常只有税务机关核定税额被纳税人有依据指正错误才进行调整。5、核定后的申报征收方法不一样。定时定额户在申报方面有部分优惠政策,一是能够实施简易申报,即定时定额户,应该在税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缴清应纳税款,当期能够不办理申报手续。二是能够简并征期,立即多个征收期进行合并为一个征收期,对那些经营地点偏远、缴纳税款数额较小的定时定额户,税务机关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简并征期。 核定征收的申报是建立在纳税人已经申报而申报不实、到期未申报、通知申报而不申报等基础上的,不享受这些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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