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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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规分类号】W82001199420【标题】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货物贸易多边协定原产地规那么协定【时效性】有效【签订地点】马拉喀什【签订日期】【生效日期】【失效日期】【内容分类】【文号】【题注】关于附件的总体解释性说明:如?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条款与?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附件所列各协定中称“?协定?附件中另一协定的条款产生抵触,那么以该另一协定的条款为准。【正文】各成员,注意到部长们于年月日同意,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旨在“进一步放宽和扩大世界贸易、“加强的作用以及“增加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反响能力;期望促进 目标的实现;认识到明确和可预测的原产地规那么及其实施可

2、便利国际贸易的流动;期望保证原产地规那么本身不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期望保证原产地规那么不使各成员在 项下的权利丧失或减损;认识到宜使与原产地规那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做法具有透明度;期望保证原产地规那么以公正、透明、可预测、一致和中性的方式制定和实施;认识到可使用磋商机制和程序以迅速、有效和公正地解决本协定项下产生的争端;期望协调和澄清原产地规那么;特此协议如下:第一局部 定义和范围第条 原产地规那么就本协定第一局部至第四局部而言,原产地规那么应定义为任何成员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裁决,只要此类原产地规那么与导致给予超出第条第款适用范围的关税优惠的契约式或自主贸易

3、制度无关。第款所指的原产地规那么应包括用于非优惠商业政策工具的所有原产地规那么,例如在适用以下条款中: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和第条下的最惠国待遇;第条下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第条下的保障措施;第条下的原产地标记要求;以及任何歧视性数量限制或关税配额等。还应包括用于政府采购和贸易统计的原产地规那么。注注:各方理解,本规定不损害为定义“国内产业或“国内产业的同类产品或其他类似措辞所作确实定。第二局部 实施原产地规那么的纪律第条 过渡期内的纪律在第四局部所列原产地规那么协调工作方案完成之前,各成员应保证:当其发布普遍适用的行政裁决时,明确规定需满足的要求。特别是:在适用税那么归类改变标准的情况下,此

4、种原产地规那么及其任何例外必须明确列明税那么目录中该规那么所针对的子目或品目;在适用从价百分比标准的情况下,原产地规那么中也应标明计算百分比的方法;在适用制造或加工工序标准的情况下,应准确列明授予有关货物原产地的工序;尽管存在与其原产地规那么相联系的商业政策措施或工具,但是其原产地规那么不得用作直接或间接实现贸易目标的工具;原产地规那么本身不得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扭曲或破坏作用。原产地规那么不得提出过于严格的要求或要求满足与制造或加工无关的某一条件,作为确定原产国的先决条件。但是,就适用与项相一致的从价百分比标准而言,可包括与制作或加工无直接关系的费用;适用于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那么不得严于用

5、于确定货物是否属国产货物的原产地规那么,且不得在其他成员之间造成歧视,无论有关货物生产者的附属关系如何注;注:对于用于政府采购目的的原产地规那么,本规定不得在各成员在 项下已承当的义务之外增加义务。它们的原产地规那么应以一致、统一、公平和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它们的原产地规那么应以肯定标准为依据。作为对肯定标准的局部澄清或在不需使用肯定标准确定原产地的个别情况下,可允许使用说明什么情况不授予原产地的原产地规那么否认标准;它们与原产地规那么有关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决应予以公布,如同已遵守并符合 第条第款的规定;应有正当理由的出口商、进口商或任何人请求,各成员应尽快但不迟于提出评

6、定请求后天注,公布对有关货物原产地的评定意见,只要已提交所有必要要素。此类评定请求应在有关货物交易开始前予以接受,也可以在随后任何时间予以接受。此类评定意见的有效期为年,只要据以作出原产地规那么评定的事实和条件,包括原产地规那么本身仍然可以进行比拟。只要提前通知各有关方,如在项所指的审查中作出与评定意见相反的决定,那么此类评定意见将不再有效。此类评定应可公开获得,但需遵守项的规定;注:对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年内提出的请求,仅要求各成员尽快发布评定意见。如对其原产地规那么进行修改或采用新的原产地规那么,那么此类修改不得按其法律或法规规定追溯实施,也不得损害其法律或法规;它们所采取的有关原产地确定

7、的任何行政行为均可由独立于发布确定的主管机关的司法、仲裁或行政庭或程序迅速进行审查,该审查可修改或撤销该确定;对于属机密性质的所有信息或为适用原产地规那么而在保密根底上提供的信息,有关主管机关应严格按机密信息处理,未经提供该信息的个人或政府的特别允许不得披露,除非在进行司法程序时要求予以披露。第条 过渡期后的纪律考虑到所有成员的目标为,作为第四局部所列协调工作方案的结果,制定协调的原产地规那么,在开始实施该协调工作方案的结果时,各成员应保证:为第条所列所有目的而平等实施原产地规那么;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那么,确定为一特定货物原产地的国家应为货物完全获得的国家,或如果该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国家,

8、那么为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适用于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规那么不得严于用于确定一货物是否属国产货物的原产地规那么,且不得在其他成员之间造成歧视,无论有关货物生产者的附属关系如何;原产地规那么应以一致、统一、公平和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它们与原产地规那么有关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决应予以公布,如同已遵守并符合 第条第款的规定;应有正当理由的出口商、进口商或任何人的请求,各成员应尽快但不迟于提出评定请求后天,公布对有关货物原产地的评定意见,只要已提交所有必要要素。此类评定请求应在有关货物交易开始前予以接受,也可以在随后任何时间予以接受。评定意见的有效期为年,只要据以作出评定的原产地

9、规那么的事实和条件,包括原产地规那么本身仍然可以进行比拟。只要提前通知各有关方,如在项所指的审查中作出与评定意见相反的决定,那么此类评定意见将不再有效。此类评定意见应可公开获得,但需遵守项的规定;如对其原产地规那么进行修改或采用新的原产地规那么,那么此类修改不得按其法律或法规规定追溯实施,也不得损害其法律或法规;它们所采取的有关原产地确定的任何行政行为均可由独立于发布确定的主管机关的司法、仲裁或行政庭或程序进行迅速审查,该审查可修改或撤销该确定;对于属机密性质的所有信息或为适用原产地规那么而在保密根底上提供的信息,有关主管机关应严格按机密信息处理,未经提供该信息的个人或政府的特别允许不得披露,

10、除非在进行司法程序时要求予以披露。第三局部 通知、审议、磋商和争端解决的程序安排第条 机构特此设立原产地规那么委员会本协定中称“委员会,由每一成员的代表组成。委员会应选举自己的主席,并应视需要召开会议,但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以便为各成员提供时机,就与本协定第一局部、第二局部、第三局部和第四局部的运用有关的事项或促进这些局部所列目标的实现进行磋商,并履行本协定项下和货物贸易理事会指定的其他职责。在适当时,委员会应请求本条第款所指的技术委员会就与本协定有关的事项提供信息和建议。委员会还可要求技术委员会提供其对促进本协定上述目标的实现适当的其他工作。秘书处应担任委员会的秘书处。应设立由海关合作理

11、事会主持的、本协定附件所列的原产地规那么技术委员会本协定中称“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应承当本协定第四局部要求的和附件规定的技术工作。在适当时,技术委员会应请求委员会就与本协定有关的事项提供信息和建议。委员会还可请求技术委员会提供其对促进本协定上述目标的实现适当的其他工作。秘书处应担任委员会的秘书处。第条 修改和采用新的原产地规那么的信息和程序每一成员应在?协定?对其生效之日后天内向秘书处提交其在该日期已实施的与原产地规那么有关的、普遍适用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决。如一原产地规那么因疏忽未予提供,那么有关成员应在认识到此事实后立即提交。秘书处应将其收到的和可获得的信息清单向各成员散发。在第条所指的过

12、渡期内,对其原产地规那么进行修改的成员,除微小修改外,或采用新的原产地规那么的成员,就本条而言,应包括第款所指的、且未向秘书处提供的任何原产地规那么,并应为此在修改的或新的原产地规那么生效前至少天作出通知,以使利害关系方知晓修改或采用新的原产地规那么的意图,除非一成员出现例外情况或受到出现意外情况的威胁。在这些例外情况下,该成员应尽早公布其修改的或新的原产地规那么。第条 审议委员会应每年审议本协定第二局部和第三局部的执行和运用情况,同时考虑本协定的目标。委员会应每年将此类审议所涉期间的开展情况通知货物贸易理事会。委员会应审议第一局部、第二局部和第三局部的规定,并提出必要的修正建议以反映协调工作

13、方案的结果。委员会应与技术委员会合作,建立一机制,以审议协调工作方案的结果,并对此提出修正建议,同时考虑第条所列目标和原那么。这方面可能包括的情况是,需要使原产地规那么更具操作性,或需要进行更新以考虑受任何技术变化所影响新的工序。第条 磋商由?争端解决谅解?详述和适用的 第条的规定适用于本协定。第条 争端解决由?争端解决谅解?详述和适用的 第条的规定适用于本协定。第四局部 原产地规那么的协调第条 目标和原那么为协调原产地规那么,特别是为进行国际贸易提供更大确实定性,部长级会议应与一起依据如下原那么实施以下工作方案:原产地规那么应平等适用于第条所列所有目的;原产地规那么应规定,一特定货物的原产地

14、应为完全获得该货物的国家;或如果该货物的生产涉及一个以上的国家,那么为进行最后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原产地规那么应是客观的、可理解的和可预测的;尽管存在可能与原产地规那么相联系的措施或工具,但是原产地规那么不得用作直接或间接实现贸易目标的工具。原产地规那么本身不得对国际贸易产生限制、扭曲或破坏作用。原产地规那么不得提出过分严格的要求或要求满足与制造或加工无关的条件,作为确定原产国的先决条件。但是,就适用从价百分比标准而言,可包括与制作或加工无直接关系的本钱;原产地规那么应以一致、统一、公平和合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原产地规那么应具有一致性;原产地规那么应依据肯定标准。否认标准可用以澄清肯定标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在?协定?生效后尽早开始,并在开始后年内完成。第条规定的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应为进行此工作的适当机构。为使提供详细的投入,委员会应要求技术委员会依据第款所列原那么提供下述工作所产生的解释和意见。为保证协调工作方案及时完成,该项工作应在协调制度税那么目录的不同的章或类所代表的产品部门根底上进行。完全获得和最小操作或工序技术委员会应制定关于以下内容的协调定义:被视为在一国完全获得的货物。此工作应尽可能详细;本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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