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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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长效鼓励实施方法为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高级管理团队对公司的凝聚力,根据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决议特制订本鼓励方法如下:一、鼓励方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实施两种不同的鼓励方式,具体如下:第一种方式:实施分红期权的鼓励,如公司年末能完成年初公司制定经济目标的70%以上,满足一定条件的高管人员可享受企业利润分红权,公司于每年年末根据公司对高管人员职位、奉献、业绩、特长等的考评情况制定好具体的分配方案,将净利润总额10%的利润按照完成经济目标的相应比例分配给所有满足鼓励条件的公司高管人员(具体分配方案由人事部每年制订);第二种方式:公司

2、根据开展的需要,按其晚安品牌、管理、渠道等优势资源由泽云先生以不低于51%的控股方式投资创立其它项目公司,满足一定条件的高管人员可根据公司决定在该些项目公司中49%股权比例围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或分红权,但高管人员持有的该局部股份或分红权应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的,具体见本方法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二、鼓励对象与应满足的条件适用的鼓励对象应满足相应的鼓励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条件方式职位工龄年龄特别规定第二种方式部门经理以上高管职位在职3年以上且应担任1年以上部门经理以上职位55周岁以1、董事长泽云先生可根据情况自主决定未满足条件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也享受本方法规定的鼓励政策;2、满足

3、条件的高管人员,不得同时享受该两种鼓励方式,享受第二种鼓励方式的高管人员必须离职到项目公司中任职,而对于在公司担任总监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公司决定在公司继续担任总监以上职务享受第一种鼓励方式的同时享受第二种鼓励方式,但一个总监最多只能同时在两个项目公司中持股,且每一个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只能限定在8%的围,如果只在一个项目公司中持股,持股比例可放宽到10%.3、项目公司总经理可在3%-12%比例围持股,对于新设成立的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可放宽到14%;财务经理、营销经理、生产经理等部门经理可在2%-8%比例围持股;其它人员视情况由公司具体确定。股份进级要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情况,总经

4、理每2年增长1%,其他股东每2年增长0.5%。4、在项目公司持股,都必须以现金等财物方式出资,如没有能力出资,经公司决定就只能在1%-5%比例围享有分红期权,具体分红期权比例由公司具体确定。5、在公司任职1年且任部门经理职位1年以上,如愿在项目公司中任职,公司可决定给予该部门经理在所任职项目公司中享有1-3年的分红期权,并在1%-5%比例围具体确定分红比例。6、无论何种原因,一旦不在公司任职,即当然无权享受本方法规定的第一种鼓励方式。三、享受鼓励政策高管人员的承诺和应承当的义务1、认真完成职责围的工作、目标,无条件服从公司领导、组织、安排和调动;2、对公司负有忠实的义务,不得有营私舞弊、贪污、

5、受贿、侵害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商誉等损害公司利益的不忠行为;3、对公司负有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得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致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损害公司品牌形象;4、不得在外兼职,但在以董事长泽云先生实际控股的公司兼职除外;5、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三年,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理由以自己或以他人名义在外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产业;6、在职期间,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理由以自己或以他人名义在外投资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上游供给链产业,其中关联关系的产业特指为晚安公司生产供给原材料、加工供给配套产品等与晚安公司业务有关的产业或项目;7、不得以任何形式、方式或理由对公司中的分红期权

6、作转让、抵押和质押处理;8、持股人在推荐直系亲属进入公司时,要遵从避亲原那么,不得进入高管层,持股人对自己引荐到公司来工作的人,无论从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都要负有担保连带责任。9、在项目公司中持股并担任总经理职位的高级管理人员,5年为一任期,可连选连任,但任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届,且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有特殊能力者且经项目公司股东会决议可继续担任者除外;10、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等规定的其它义务。享受鼓励政策的高管人员违反以上义务和承诺,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对该高管人员予以除名处理的决定,直接取消其在公司的分红期权,项目公司的股份直接按本方法第五条第1款规定进展处理,如给公司或项

7、目公司造成损失,还应承当相应赔偿义务。四、高管人员所持项目公司股份的限制和约束1、在项目公司中,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具体由公司根据其在公司的忠诚度、才能、职级、工龄等情况予以具体确定;持股权的获得,必须是以货币形式投资持股,如果不能以货币形式投资持股的,视为自动放弃持股权利,但经公司决议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分红期权;2、对于在项目公司持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是相对流动的,高管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被继承,其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公司章程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和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退出机制的规定;3、未经公司和控股股东泽云先生的同意,其在项目公司的股份或分红权不得对外转让、抵押、质押;4、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年

8、限为5年,期满后,公司可对股份从新予以分配,由公司决定具体拥有持股权的人,并根据其职务、忠诚度、品德、才能等情况予以最终确定新的持股比例,原持股高管人员中原持股比例比新持股比例高出的局部应当以当时现有有形资产的价值转让给其他新的拥有持股权的人。5、在每5年重新分配持股比例时,要无条件服从股东会、与控股股东泽云先生的安排,如有不服从最终决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持股权利。五、持项目公司股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退出机制1、不忠退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的高管人员,违反本方法第三条第1、2、3、4、5、6、7、8款和第四条第3款规定的都属不忠行为,如对晚安公司有不忠的行为,公司将对该高管人员直接作除名处理,由项目公

9、司直接对其所持的项目公司股份按其入股时的原价值予以收回;2、期满退出。持股期限届满,最终未能续持不在晚安集团公司任职者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应立即被减持50%,剩余的股权每年以20%的比例减持,5年减持为0%假设XX拥有10%股权,持股期限届满时被减持50%,XX当时只拥有5%股权,剩余的5%每年减持20%,即第一年减持1%,剩余4%,第二年减持1%,剩余3%,第三年减持1%,剩余2%,第四年减持1%,剩余1%,第五年减持1%,剩余0%。被稀释的股权应当由控股股东泽云先生按照当时现有有形资产价值予以收购;3、已故退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的高管人员因病、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死亡,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份不得

10、被继承,但其享有的分红权应延续到持股期限届满,持股期限届满后,应按本条第2款规定处理该高管人员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份;4、退休退出。公司与项目公司所有高管人员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退休当年应立即被减持50%,剩余的股权每年以20%的比例减持,5年减持至1%享受至终身假设XX拥有10%股权,持股期限届满时被减持50%,XX当时只拥有5%股权,剩余的5%每年减持20%,即第一年减持1%,剩余4%,第二年减持1%,剩余3%,第三年减持1%,剩余2%,第四年减持1%,剩余1%,第五年减持1%,剩余1%。被稀释的股份应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方法予以收购;5、辞职退出。A、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的高管人员如主动辞职,

11、其所持的股份应无条件按当时现有有形资产价值转让给控股股东泽云先生。在亏损的情况下,控股股东有权要求清算清盘处理,有权拒收辞职人的股份。B、但对于在公司或项目公司中连续工作合计满15年以上的持股高管人员,在无过错情况下主动辞职或被迫离任的,股份被稀释和收购方法只按本条第4款规定的方法予以处理;6、违纪退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的高管人员,由于个人违纪原因,遭受司法机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持股权利立即终止,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份应无条件按当时现有有形资产价值转让给控股股东泽云先生。六、对因退出机制导致的股权变动局部的处理为保持项目公司中持股高管人员的流动性,对于因本方法第五条规定的退出机制所导致的股权变

12、动局部,控股股东泽云先生有权根据公司决定予以灵活处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1、在持股5年期限,如公司或项目公司中有满足条件的其他高管人员,控股股东泽云先生可根据公司决定将该股权变动局部的局部或全部以当时现有有形资产价值转让给其他满足条件的高管人员;2、5年持股期限届满,重新分配股份比例时,控股股东泽云先生应根据本方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优先将该变动局部股权中的局部或全部以当时现有有形价值转让给其他满足条件的高管人员;但对于因本方法第五条第1款而由公司回购的股权局部,如因以上原因处分,其所得应归项目公司原股东全体共有,可按原股东持股比例予以分配。七、未尽事宜,由控股股东召开股东会议,协商处理!八、此

13、文件由总公司组织各高管和股东学习,不予下发,只留一份在总公司档案室,保管责任人财务总监晓芳。以上鼓励方案和实施方法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开场生效,之前所签的持股协议和公司作出的承诺按之前的协议执行,到期后按此新的方案执行,本方案适用于满足条件的鼓励对象。省晚安家居实业市3800企业管理参谋员工鼓励方案特别说明:1、 本鼓励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与市3800企业管理参谋章程制定。2、 本鼓励方案的鼓励模式包括超额利润分红鼓励、在职分红鼓励、老员工鼓励计划、与在职高管鼓励基金。3、 本鼓励方案中所述的超额利润分红、在职分红的鼓励对象为公司总监级或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市380

14、0企业管理参谋董事会认定的优秀员工。目录一、释义5二、股权鼓励方案的目的5三、本股权鼓励方案的管理机构5四、股权鼓励方案的鼓励对象6五、鼓励期限6六、鼓励模式6七、鼓励模式之利润分红鼓励超额利润分红鼓励+在职分红鼓励61、鼓励总额度62、鼓励对象73、各鼓励对象具体预授额度74、绩效考评85、支付方式96、退出机制9八、鼓励模式之老员工鼓励计划101、老员工退休金鼓励:102、老员工年资注册股鼓励:103、退出机制:11九、鼓励模式之在职高管鼓励基金121、鼓励对象:122、鼓励方式:123、退出机制:13附那么:13一、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1、 公司、3800:指3

15、800企业管理参谋XX公司。2、 董事会、监事会: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3、 利润分红鼓励基点:指经公司股东决定的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某一具体净利润数额;本鼓励方案项下,利润分红鼓励基点暂定为1000万元。4、 超额利润分红鼓励:指在公司上一年度所获利润超过利润分红鼓励基点的前提下,将超出局部中的局部利润用于公司员工鼓励的一种方式。5、 在职分红鼓励:指公司将上一年度所获利润在利润分红鼓励基点以的局部中的一局部作为在职员工鼓励的一种方式。6、 老员工退休金:指根据公司上一年度所获利润情况,对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的退休员工给予奖励的一种鼓励方式。7、 老员工年资注册股鼓励:指对在公司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按照其某一年度的薪金计算可获得一定额度注册股的一种鼓励方式。8、 在职高管鼓励基金:指公司根据高管的职位与薪酬状况,一次性提供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给高管购置自用住房或购置自用车辆,以感恩其对公司作出的奉献的一种鼓励方式。9、 退出机制:是指发生所列示的行为,即丧失相应的鼓励资格。二、股权鼓励方案的目的公司制定、实施本鼓励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完善公司鼓励机制,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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