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托-金元宝3号-信托合同 - 金雅福投资中国最专业的黄金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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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年 月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目录一、前言2二、释义2三、信托目的5四、信托计划的要素5五、委托人的条件7六、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9七、信托单位的认购10

2、八、信托单位的申购12九、信托单位的赎回16十、信托财产的投资管理19十一、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19十二、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及信托财产净值21十三、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24十四、风险揭示、防范措施与风险承担24十五、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29十六、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30十七、信托单位的登记与信托受益权的转让31十八、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31十九、受托人的权利义务32二十、受益人大会33二十一、受托人的更换条件与程序36二十二、违约责任37二十三、税收处理38二十四、通知38二十五、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38二十六、信托合同的效力39二十七、信托文件的解释和说明39一、前言根据中

3、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信托合同是规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信托相关的涉及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为准。投资者签署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交付认购(申购)资金后,自其持有信托单位之日起即成为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受益人之一,与其他委托人/受益人共同受信托文件的约束。委托人签署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信托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作为信托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信托合同上书面签章为

4、必要条件。信托合同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受益人的最低收益。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托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信托合同为准。二、释义1受托人或上海信托:指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信托合同: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合同(上信HJ-003)以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3本信托或信托计划:指受托人根据信托合

5、同设立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4信托计划说明书: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上信HJ-003)以及对该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5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指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单位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6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申购)风险申明书的统称。7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权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财产。8信托受益权或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权利。9信托单位:指信托受益权的份

6、额化表现形式,每份信托单位的面值为1元。10. 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的总数。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为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的总数;信托计划自成立日至终止日信托单位总份数为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总份数因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引起信托单位变动后的信托单位的总数。11委托人: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指认购信托单位的投资者;信托计划期限内,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12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13认购:指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14. 认购金额:指委托人因认购信托单位而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15. 认购资金:指认购金额与委托人应缴付的认购费的总和。

7、16. 申购:指在信托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17. 申购金额:指委托人因申购信托单位而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18. 申购资金:指申购金额与委托人应缴付的申购费的总和。19. 信托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的货币资金。20. 赎回:指信托计划成立后,受托人按规定条件购回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的行为。21. 赎回金额:指受托人因委托人赎回信托单位而计算的尚未扣除赎回费的金额。22. 赎回资金:指受托人在扣除了委托人应缴付的赎回费后实际交付给委托人的资金。23. 申购开放日:指自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计算合格委托人申购信托单位份数的日期。24. 赎回开放日:指自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计算

8、受益人赎回资金的日期。25.开放日:指申购开放日与赎回开放日的统称。26.封闭期: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至满3个信托月度之日止的期间;封闭期内,受托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信托单位的申请。27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财产(含损失)。28信托财产总值:指信托计划项下的各类黄金资产、银行存款所形成的资产,按信托文件规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之和。29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扣除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余额。30信托利益账户: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31信托专用银行账户

9、:指受托人为信托计划于保管人处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32、保管人:。33、保管合同:受托人与保管人签订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财产保管协议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34、投资顾问合同:指受托人与投资顾问签订的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投资顾问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35、不可抗力:指受托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政府限制、有关交易所、清算机构或其它市场暂停交易、电子或机械设备或通讯线路失灵、电话或其它接收系统出现问题、盗窃、战争、罢工、

10、社会骚乱、恐怖活动、火灾、自然灾害等。36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监管部门的决定、通知等。37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对公业务正常营业日。38、交易日:指中国黄金交易市场正常交易日。39、当期: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当期是指前一开放日(不含)至本开放日(含)的期间。40、信托月度:指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算每满一个月的期间。41、元:指人民币元。三、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申购)资金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规定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现货实盘交易品种Au9999、Au9995、A

11、u100g、Au50g及银行存款。四、信托计划的要素(一)信托计划的相关主体1、委托人与受益人委托人为认购/申购信托单位、并交付了认购/申购资金的合格投资者。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委托人,同时成为受益人,享有信托受益权。2、受托人:为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保管人: ,根据上海信托金元宝系列(金雅福)黄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上信HJ-003)信托财产保管协议的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保管。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受益人)的利益根据约定程序可以变更保管人。(二)信托期限本信托不设存续期限,但不低于1年;如发生法律法规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终止情形时,则信托计划终止。(三)信托计划规模信托计划成立时信托单位总份

12、数不低于1000万份。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计划规模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而相应变化。(四)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投资组合范围、投资限制1、投资策略本信托计划投资理念为长期看多黄金市场,其投资策略主要为买入并持有看多黄金市场的现货品种。配合黄金市场阶段性行情进行波段操作。计划采取分批、分类建仓的交易模式。(1)黄金的长期投资策略对黄金市场的供给和需求综合分析,深入探究各大央行购(售)金计划,动态模拟黄金的投资需求,把握黄金价格长期走势的决定因素,力争在资产管理计划期间,寻找黄金市场价格底部区域,建立长期持有的投资头寸,力图为本信托计划获得稳定正收益。(2)黄金的中期投资策略深入把握国际经济形势的重

13、大变化,建立国际政经的风险识别系统,分别从各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动态和货币政策进行深入分析,并分析美元和大宗商品的阶段性走势,据此合理制定黄金的中期买卖计划。中期投资策略,以获取阶段性波动收益为目标,力争为本信托计划获得超额收益。(3)黄金的短期投资策略在对黄金价格短期波动走势研究的基础上,运用数量化交易策略,技术分析手段,结合短期的重要新闻事件,对黄金的短期走势进行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据此建立合理的短期买卖策略,在兼顾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以获取更高的收益率。2、投资组合范围信托资金可以投资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交易的现货实盘交易品种Au9999、Au9995、Au100g、Au

14、50g,以及银行存款。3、投资限制信托计划投资组合需遵守以下投资限制条件:(1)信托计划不得为进行黄金交易品种投资而借入(租入)黄金资产、融入资金形成信托计划的负债。(2)信托计划不得以定向询价方式进行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品种的交易。(3)信托计划的投资运作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五)信托计划的预警线1、信托计划每日计算信托单位净值,将0.9元设置为预警线;信托计划触及预警线时,受托人应当按照信托文件规定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但其后信托计划持续触及预警线时,受托人无需再进行临时信息披露。2、本信托计划不设置止损线。五、委托人的条件(一)委托人资格委托人应当是认购/申购资金不少于100万元,能够识别、

15、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二)委托人(受益人)的陈述与保证1、委托人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委托人资格。2、委托人用于认购(申购)信托单位的认购(申购)资金不是银行信贷资金、借贷资金或其他负债资金,认购(申购)信托单位未损害委托人的债权人合法利益;认购(申购)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具有完全支配权的财产,并符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信托资金的规定。委托人认购(申购)信托单位、作出本条规定的陈述与保证或其它相关事项的决定时没有依赖受托人或受托人的任何关联机构,受托人不对认购(申购)资金的合法性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对委托人是否遵守适用于其的任何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负有或承担任何责任;3、委托人对金融风险包括黄金市场风险、信托风险等有较高的认知度和承受能力,并根据其自己独立的审核以及其认为适当的专业意见,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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