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用户入网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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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用户入网协议甲方:乙方:日期: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I甲方(入网用户):乙方(平台服务商):一、服务内容1. 甲方申请入网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设备是“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项目”的组成部分。2. 乙方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安装单中申请的功能向甲方提供服务。3. 乙方为甲方保留3年的历史数据(不含视频)。4. 服务项目以外发生的任何问题与纠纷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甲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所需增值服务;2. 甲方应认真阅读并掌握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各种使用方法,严格按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使用说明正确的使用车载终端,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乙方服务中心进行咨询。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所引起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3. 甲方有义务保障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故障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维修部门。4. 甲方应保证北斗兼容车载终端内的SIM卡处于正常待机状态,并不得挪作他用,由于甲方的使用不当造 成的欠费由甲方自行承担;5. 甲方应妥善管理服务密码,避免因密码泄露而造成安全责任等问题;6. 甲方应及时缴纳监控信息服务费,

3、因甲方欠费造成乙方停止服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7.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真实完整的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紧急情况下乙方能联络 到甲方;8. 甲方应慎重使用紧急报警按钮,因恶意虚报警和误操作等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三、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开通的业务功能提供服务;2. 乙方应保证系统平台处于正常稳定的运行;3. 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资费标准收取各项费用,并保留在国家规定的资费政策范围内调整资费的权利;4. 为保障服务质量,乙方保留对各项服务功能和售后服务做出调整的权利;5.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乙方资料仅用于甲方提供高品质服务,不

4、得用于其他用途,但行政机关、法院等公权利机构要求乙方进行披露的除外;6. 乙方应第一时间处理甲方的紧急报警,并积极配合警方出警;7. 乙方向甲方新入网的由乙方提供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提供自开通之日起12月的免费质保期,质保期外收取维修成本费用;甲方擅自拆开的车载终端设备,乙方有权取消该设备的保修权利;8. 乙方提供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设备仅用于向甲方提供已开通的各类业务服务,甲方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改变安装 位置和安装方式或将设备组成配件用于其它用途。乙方有权对因任何人为原因造成终端故障的用户停止保修和各类基 本服务。乙方不承担因终端故障不能提供服务带来的法律责任;9. 乙方提供的监控服务有效范围仅

5、限于SIM卡所属通信运营商的移动网络覆盖范围;10. 乙方向山东省道路运输车动态监控平台用户密码持有者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四、免责条款如因下列任何情况,乙方未能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将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赔偿责任:1. 乙方仅为甲方提供基于车辆位置的综合信息服务,甲方所属车辆及车辆附属设施的运行及安全乙方不负责;2. 乙方提供的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作为车辆附属设备,依赖车辆的正常工作而运行,如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车载终端无 法正常工作时,乙方仅承担车辆恢复正常时对车载终端的修复工作,在此期间车辆及其司乘人 员发生任何问题乙方不 承担相应责任;3. 非乙方原因引致服务中心未能或不能及时联系甲方;或第

6、三方原因引致而造成服务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包括:全部或局部公众供电系统无效或故障、车辆位于北斗或GSM全球移动通讯系统盲区内、全部或局部的GS侧络无效或故障造成不能为乙方提供服务;4. 乙方使用的全部或局部北斗定位卫星系统、互联网网络无效或故障造成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5. 甲方拖欠SIM卡资费,致使GSMW络无法正常使用的;6. 因车辆发动机未启动、车辆进行维修等原因导致北斗兼容车载终端不能发出信号的;7. 车载北斗终端出现故障期间,甲方未按协议第二条第3款的约定未及时报修并带故障继续运行所造成的责任 事件;8. 因现有技术限制,在车载北斗终端发出信号的时间间隔内,车辆出现超速、违章等行为无法检

7、测,在此间隔期间 发生任何事故的;9. 乙方提供的各类基于车辆位置的数据信息仅反映车辆当时的运行状态,可作为车辆运行分析基础数据, 不包含其他任何含义,仅可作为参考;10. 因甲方账号、口令遗失、泄露造成损失,乙方免责;11. 乙方收取的监控服务费仅含甲方所开通功能的费用,超出开通范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12. 在发生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战乱、动乱等),乙方并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13. 乙方不承担因终端故障不能提供服务带来的法律责任,因甲方擅自拆卸、破坏或因车辆维修后未能及时与乙方确认终端完好性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4. 因出现协议第五条的约定事项导致协议解除并取消有关服务的。五、协议解除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取消有关服务:1. 甲方累计拖欠服务费达两个月;2. 甲方私自将已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设备移装到其他车辆;3. 甲方私自或容许他人利用本系统做非法或不当用途;4. 甲方提供的证件或资料不属实;5. 甲方违反本服务协议内任何一条条款。六、争议的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邮箱:邮箱:年 月曰年 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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