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创建美丽乡村实施意见(吉发13号文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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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发201113号中共吉安市委 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建设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2011年12月16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和省里“发展新产业、形成新机制、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创建好班子”五新一好目标要求,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组织动员各方力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累计已建的5855个新农村建设点,特色产业发展加快,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乡

2、村文明新风明显提升。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新农村建设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进展不快,发展不平衡;有的新农村建设点片面强调大拆大建,忽视了各具特色的村落文化、民居特点和农村特点;有的地方重建轻管,长效管理机制不全;现代农业发展仍然缓慢,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不实。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保护延续庐陵农村美好家园,是市第三次党代会和第三届人代会提出的全市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为此,全市上下要在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反思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把建设美丽

3、乡村作为抓好“三农”工作,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总抓手;作为贯彻落实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化同步互动、三产共生演进的重要举措;作为传承以庐陵民居为主要特色、全面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的主要载体;作为今后五年全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作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吉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以造福百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的,以特色产业发展、村镇整治建设和农村新社区建设为重点,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凝聚合力,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

4、,努力打造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美丽乡村,加快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步伐。二、总体目标按照“全面推进、重点培育、争创亮点”的要求,围绕镇村联动、村落连片和大村整体推进的重点,努力建设以生态美、村容美、庭院美、生活美和乡风美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村。具体标准是:生态美。村落与周边环境协调,依山就势,青山绿水,环保卫生,空气清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无污染。村容美。村庄有规划,布局合理,房屋错落有致,外观协调,居住舒适,体现庐陵风格;道通路平,人畜分离,绿树成荫。庭院美。庭院设计实用美观,不过度硬化,院内种植花果树木,房前屋后整洁,物品堆放整齐,常年清洁卫生。生活美。产业特色鲜明,农民增收门路多,有稳定收入

5、来源;生活便利,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健全。乡风美。村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邻里和睦,尊老爱幼,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社会和谐。从今年开始,到2016年,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要全面完成镇村联动整治建设任务,吉泰走廊要集中打造一批彰显庐陵独特风格的示范村;各县(市、区)重点打造1-2条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峡江枢纽库区110个移民新村要整体打造成庐陵建筑风格的美丽乡村样板点;力争全市70%的新农村建设点达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三、建设原则1、坚持规划先行、梯度推进。根据村庄区位、人口、产业、生态、历史、文化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确定乡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力争集镇和村庄形成

6、各具特色的“一镇一景”、“一村一特”。按照清洁工程卫生村、新农村建设达标村、美丽乡村“五美”村的标准,分层次、分阶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坚持分类指导、注重特色。城中村、镇中村和园中村要按照社区建设标准,着力整村推进全面改造提升,突出城市社区文明的特点;中心村着力推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功能集成,形成基础完善、群众生产生活便捷的特点;山区村突出生态环境优美、生态经济繁荣的特色。3、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破。重点选择基础较好的镇村联动点、村落连片村庄和相对独立的大村庄,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实施,努力打造一批独具魅力的示范村点。通过“点”上的重点突破,带动“面”上的整体提升,逐步形成点上有

7、特色、面上成规模、整体大提升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4、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调动农民积极性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农民主动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四、工作重点(一)打造延续庐陵建筑风格的秀美乡村1、突出“一圈一带一片”建设。要在中心城区和县城近郊及工业园周边村庄打造城郊型新农村建设圈;在交通干道沿线村庄,引导农民集中块状建设彰显庐陵古韵或客家风格新村庄,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带;在乡镇驻地村和旅游景区村庄,打造镇村联动、整村推进的美丽乡村建设样板片。为此,要重点实施

8、镇村联动、村落连片和大村整体推进工作。镇村联动点,包括乡镇所在地和集镇规划区外1公里范围内的村庄,实行一年布点二年建设。突出改善环境、完善设施、培育产业、繁荣市场、增强功能、加强服务六个环节,集中进行整治建设,逐步实现道路硬化、饮水净化、卫生洁化、街坊美化、环境绿化、产业强化、商贸繁化、服务优化、管理细化、生活现代化“十化”目标。已经实施了镇村联动建设的乡镇,要抓好巩固完善提升工作;未启动的乡镇,分两年(2012年、2013年)全面启动。全市31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要率先示范。村落连片点,要求自然村2个以上且农户达150户以上,实行一年布点一年建设,坚持一体规划,产业连片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统筹

9、安排,环境整治整体推进,社区建设共建共享。大村整体推进点,农户在150户以上的大村庄,300户以下的村庄实行一年布点一年建设,300户以上的村庄实行两年布点两年建设。除移民新村外,所有新农村建设点,都要充分尊重村落原有特色,拆危房、修旧居;扩道路、通水系;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造新绿。积极鼓励农村拆除危旧房、闲置房,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新房。2、加大乡村建房管控力度。要在尊重群众意愿,引入现代理念的基础上制定切合实际的村庄建设规划,根据村庄建设规划严格审批农村建房。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积极引导零散住户和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农民向集镇和中心村集聚,逐步撤并小村。要狠抓农村无序建房

10、和违规建房整治,坚决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省里规定的农民建房面积标准,切实做到“八个禁止”:即禁止城镇居民私自购买土地建房;禁止非法倒买集体土地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建新房不拆旧房;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开天窗建房;除乡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特殊需要外,禁止沿国省道两旁100米以内建房;禁止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禁止违反城镇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建房。规划建设及国土部门要结合“一户一宅”制度,制定农村建房管理办法,出台可操作性措施,确保“八个禁止”落实到位。县乡两级政府、乡镇规划、土管所和村干部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把关,从严管理,从严查处违章违规建房行为。对有法不依,执

11、法不严,管理混乱的要追究乡镇政府、规划和土管部门、村两委有关人员的责任。3、着力完善公共设施建设。加强村镇供水、供电、道路、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清洁用水向农村输送、公共交通向农村延伸、公共信息向农村覆盖。农户自来水使用率达95%以上,进村主干道全面硬化,信息覆盖率达100%。合理配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务部门要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乡村开办农资超市、百货超市,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4、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围绕农村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水源土壤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节能减排等内容,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实

12、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广3+5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卫生改厕率达90%以上。着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本轻型栽培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尤其要大力推广生物农药。积极推广沼气工程和太阳能综合利用、农业生产节水节能新技术。农村沼气建设在巩固发展户用沼气的同时,积极推广联户供气和集中供气,并着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到2016年力争农村沼气用户达到36万户,新增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用户5万户。引导农村新建住宅采用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新工艺,使用新建材。全面整治村内沟渠、水塘,达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效果。强化水质安全监测与管理,大型水库必须常年达到II类以上水

13、质标准,中型水库必须常年达到III类以上水质标准,水库承包人不得使用化肥养鱼,不得直接将农家肥排入库区,切实保护好大中小型水库的“一库清水”。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治理和改造,减少面源污染。凡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它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或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大力开展沿路、沿河、沿线、沿景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综合治理,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景线。结合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完善提升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建设绿色生态乡村。高速公路、国省道、县道和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准炼山造

14、林、不准采石取土、不准建砖瓦窑、不准毁林建房,林木允许抚育间伐、不准皆伐,100米范围内的松树不准采脂。植被已被破坏的山地林相,有关县(市、区)要在今明两年内恢复,与周边生态融为一体。(二)培育凸显吉安农业特色的产业体系1、培育发展农业特色产业。产业发展是支撑美丽乡村建设的经济基础。要坚持把开放型农业、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耕作技术及经营理念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在稳定和提高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巩固发展具有地方特色且有市场潜力的优势产品,积极发展“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模式,提升发展有机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培育发展井冈蜜柚、高产油茶、花卉苗木等特色产业。各县(市、区)要立足壮大区域特色经

15、济,对本县(市、区)范围内农业特色产业进行规划布局,力求规划落实到村入户,具体化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生产业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设施配套、效益突出的规模化生产基地。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生产销售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供销合作和信用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在信息、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健全合作社章程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提升质量和效益,促其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主要组织形

16、式。3、着力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是做大做强产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围绕食品、林产、中药材加工等优势产业,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规模大、带动力强、外向度高的加工型、流通型、种养型产业化龙头企业,切实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要立足做大做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大力发展开放型农业,重点加大科技农业、设施农业、加工农业的龙头企业引进力度。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着力打造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知名品牌。要本着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切实降低农民向龙头企业提供一村一品原始农产品的市场风险,让农民合理分享企业经营利润。4、加快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要推进旅游与农业、生态、文化融合,利用农村森林景观、田园风光、山水资源和乡村文化,发展各具特色的乡村休闲旅游业。制定乡村旅游村镇建设标准,培育发展旅游示范村镇,创建省级A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精心设计旅游精品线路,推进农家乐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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