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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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生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20XX6 XX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根据冀人口联字20XX3号XX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XX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XX县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

2、1管理,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不断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方式,探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建立村(居)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具体承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2、坚持党委、政府对

3、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转变观念,改进方法,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成各项职能任务,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评估考核和指导。 3、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试点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各项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坚持村(居)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所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变。计生协在基层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下,承办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计生行政部门的

4、指导。积极探索形成“两委负总责、村(居)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确保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和步骤 试点单位和条件。每个乡镇(街道)搞一试点村(居)、6月底前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备案,试点地方要选择“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计划生育基础扎实、协会组织健全、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好的村(居)和流动人口集中地。 试点步骤。20XX年、20XX年为首批试点阶段、在周密组织部署,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试点村(居)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为总结提高、扩大试点阶段。对试点单位进行评估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提高

5、水平,并适度扩大试点范围,使试点经验逐步推广。 (一)整合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明确基本职责,各试点村(居)要整合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资源,将村(居)育龄妇女小组与村(居)计生协会组织合并,重新整建和调整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 3组长。会长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一般由计生主任担任,理事会要注意选配各方面人士并适当增加成员数量,理事和会员小组长要吸纳村(居)民代表、原育龄妇女小组长担任。可根据地缘、业缘等关系,调整好会员小组,扩大会员范围,提高会员占总人口的比例。 1、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 为了动员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必须

6、建立一支素质高的会员队伍,村(居)协会会员由“五老”、致富能手和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组成,采取的办法是:自愿报名,理事会批准,由本人向村(居)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协会会员,会员队伍的规模,一般应占总人口的10%以上。会员应以群众会员为主,比例应占会员总数的70%以上,既要有群众性、代表性、也要注意先进性。 2、建立会员活动小组和会员联系户,将协会活动落实到组、户,会员活动小组在村(居)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会员活动小组应按照村(居)民居住区域或所从事的相同生产专业,本着“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划建,会员小组长由原育龄妇女小组长担任。 会员小组应选择住房条件较为宽敞的会员家

7、庭建立会员活动室,具有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开展活动的条件,会员小组应经常开展活动,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 会员联系户,一般每名会员就近至少联系一户育龄群众 4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被联系户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中的某些具体困难。 3、建立理事会。常务理事5-7人为宜,理事可根据会员小组数多少而定,原则上会员小组长都应由理事,另外吸纳部分村(居)民代表。 整合后,村级由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承担计划生育工作,“村计划生育专干”改称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门牌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牌子全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 整合后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

8、每三年进行换届一次,同村委会换届同步。 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整合后,原村、组工作人员(专干、小组长)享受的补贴,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标准逐步提高。 整合后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要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两委”以及村(居)民代表大会委托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和“生育关怀”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包括: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救助、少生快富等各项制度;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并引导群众采取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行知情选 5择;准确收集和上报各种计划生育统计数

9、据;开展以“生育关怀”为主题的各项服务活动;配合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搞好月服务、季普查等生殖健康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公示公开、民主监督活动。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群众自治水平。各试点村(居)要依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修改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结合本村(居)实际,通过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村(居)计划生育公约,并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明确:“两委”、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大会等有关组织的计划生育职责,明确村(居)协会承做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

10、要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长期坚持,主要有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培训制度、评比表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民主融入和民主监督制度、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和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等制度。试点单位要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渠道和形式,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 (三)加强乡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和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乡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 6人员职责任务不变,对村(居)计生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管理和服务不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公共服务,改进社会管理,着力建设技术服务和基

11、础设施等基本公共体系。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并支持村级计生协的工作,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县里成立了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乡(镇、街道办)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实施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工作的实施。要把试点工作作为项目来运作,并加强资金投入。

12、要做好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和工作评估考核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试点工作质量。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加强引导,稳步推进。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不得因为试点而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完成。 (三)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县、乡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全面把握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要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组织基层试点单位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广,促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深入全面发展。 附:XX县区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五月十一日 XX县区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岚(县政府副县长)成员:张彦华(县委办副主任)王志宏(县政府办副主任)侯金丛(县组织部副部长)孟宪国(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刘桂林(县民政局副局长) 姜凤岭(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崔恭敬(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沈玉学(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蒙常弘(县人口计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蒙常弘 成员:高见洋靳书敏周丽艳 内容总结(1)二、试点单位、条件和步骤 试点单位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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