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园路和园林铺装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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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J440100/T 862010ICS 65.020.20B 05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10-11-01实施2010-09-25发布DBJDBJ 440100/T 862010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规范Acceptance Code for the Pavements of Landscape Construction4 目 次前言II1 范围3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及定义4 总则5 基本规定5 路基分项工程基层分项工程78 面层分项工程8 汀步分部工程1110 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121 试验和检验112 工程质量验收1附录(规范性附录)园林铺装工程(园

2、路)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19附 录B(规范性附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20附 录C(规范性附录)质量验收记录21附 录D(规范性附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核查记录4附 录E(规范性附录)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申请表28附 录(规范性附录)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29附 录(规范性附录)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7附 录H(一般性附录)园林铺装工程(园路)中面层的各种铺装材料分类51DBJ440100/T 862010前 言本规范按照B/T 1。12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规范由原南京市市政园林局提出,由南京市林业和园林局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

3、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园林建筑工程公司、南京市南京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豫明、张向华、刘励妍、冯强礼、吕晖、邓演灿、王治均、李启明。本规范为首次发布。II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的术语定义和基本规定,含园路、停车场、广场平台铺装、汀步及附属构筑物等分部工程检验、试验和检测评定及竣工验收,并给出了有关的表格样式。本规范适用于南京市域范围内园林绿地中的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施工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

4、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020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JTG 1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TJ04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CJJ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3 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园林铺装工程是指用一定的材料和方法对园路、广场、平台等园林绿地中的硬地部分进行铺面和装饰,以实现其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3.2园路在园林绿地中具有引导游览、组织交通、构成园景功能的慢行交通道路。3.3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所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

5、合格进行的活动。3.4主控项目园林铺装工程中对公众利益、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3.5一般项目 园林铺装工程中除主控项目外的检验项目.3.6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量可反映的工程观感质量。3.7路基 按照园路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路面基础构造物,承受路面荷载。3.8基层 位于路基与面层之间,用高质量材料辅筑的承重层,包括:结合层、垫层等。3.9结合层 在面层与基层之间为了黏接和找平而设置的连接层。3.10垫层 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路基上的构造层,其功能是改善路基的湿度情况,保证面层和路基的强度和刚度的稳定性。3.11面层 直接承受荷载及自然因素的影响,并将荷载传递到

6、基层的路面结构层,可分为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碎料面层等.3.12附属构筑物 附属于园林铺装工程的小型构筑物,含路缘石、收水井、支管、小型排水沟、园凳、种植池、护栏、台阶等。3.13路缘石 设在路面的界石,是设置在路面与路面、路面与其它构造带之间的分界构件.3.14整体面层整体施工的面层,包括现浇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水磨石面层、斩假石面层和水刷石面层等.3.15块料面层 以块状铺装材料构造面层,含各种天然块料及预制块料铺装成的面层。3.16碎料面层 用卵石、碎瓦等碎料构造的铺装面层,可砌成不同的精美图案.3.17汀步设在园林绿地、水池等园景中用天然或人工整形材料铺装的非连续构造的人行道。

7、3.18生态铺装园林绿地中主要使用自然材料进行铺装、具有生态化景观的园路、平台、广场、停车场等。4 总则4.1 本市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等对施工质量及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4.2 本市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注意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4.3 本规范应在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条件下执行.4.4 园林绿地中的车行道路工程的施工验收,除需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内容和设计文件外,尚应符合J1的相关技术指标规定。4.5 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城市绿地中的道路

8、施工验收,除需满足本规范和设计文件外,尚应符合JTG F10和TJ 034的相关规定。5 基本规定5.1 质量管理5.1.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格形式见附录。5.1.2 施工位置具备“四通一平”条件,技术、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等满足施工要求。5.1.3 施工前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须获准,设计图纸、主要工序和关键部位的施工技术要求、地下隐蔽工程的位置、标高等均应进行技术交底并记录备查.5.1.4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基层以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

9、蔽记录,方可进行施工。5.1.5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前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后一层的施工。各层铺设前与各种管道安装、绿化种植等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验收。5.1.6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照本规范附录B执行。5.1.7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的路基、各构造层和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可按每一层次或每一里程段(或独立区域)作为检验批进行划分。5.2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管理5.2.1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应按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选用材料,并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法定文字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

10、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影响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卫生环境的主要原材料还应有进场复验报告。5.2.2 面层施工选用的饰面材料,规格品种均符合设计要求,形状尺寸、图案花纹正确、边角齐整,无翘曲、裂纹等缺陷。饰面材料的种类见附录H 5.2.3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采用的大理石、花岗岩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并具有合格的产品检测报告。5.2.4 天然大理石、花岗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5.3 施工阶段控制5.3.1 各工序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勘察,进行定线测量,并对施工面标高进行复核5.3.2 附属工程的施

11、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设计要求。5.3.3 园林铺装工程(园路)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与相应的结构缝的位置致;沉降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前清理干净,完成面应与面层齐平。6 路基分项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本条款适用于园林绿地中的园路、停车场、广场、汀步等园林铺装工程路基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6.1.2 施工中应及时将地表水排走,各施工作业面层上不得有积水,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与湿软地区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6.1.3 填土方须根据设计断面水平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其压实有效部位每侧一般应宽出路

12、床2m。对于土基含水量较大、土方压实度条件难以满足的特殊情况,应征求设计部门的意见另行处理。6.1.4 路基施工如遇石方或特殊基质(杂填土、房渣土、工业废渣等)时,可执行CJ 1的相关技术标准.6.2 主控项目6.2.1 路基挖土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6.2.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6.2.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表1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

13、电压()1135223305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3.0.0.。沿水平方向524.6.0。086.2.4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2.5 路基填土严禁用含草皮、生活垃圾、树根、腐殖质的土为填土,路基填料强度(CBR)的最小值。0。6.2.6 填土经辗压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当遇有翻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当采用石灰土处理翻浆时,土壤宜就地取材。6.2.7 土方路基的压实度标准见表2,如受施工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按设计要求确定.表 土方路基压实度标准填挖类型深度范围(

14、)压实度(%)车行园路停车场、广场铺装宽度2。5m以上人行园路宽度2。5m园路生态铺装填方090900878708878787-挖方完成面909008787注: 本表压实度数值采用重型击实标准。6.3 一般项目6.3.1 土方路基施工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控制测量;控制性桩点,应进行现场交桩,并保护好交桩成果,弃土应及时清运不得乱堆乱放。6.3.2 土方路基完成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土方路基主要检测项目及允许偏差项目平整度宽 度中线标高路床横坡规定值或允许偏差15mm不小于设计要求2,+10 m不得反坡6.3.3 土方路基的边坡应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6.3.4 土方路基的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水应畅通。7 基层分项工程7.1 一般规定7.1.1 本款适用于各类稳定土类、砂石及砾石(砖)类和素混凝土类垫层、结合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验收.7.1.2 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规定。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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