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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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220.01C80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414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Themanagementrulesoffireprotectionforhospital200X -X X -X X发布200X-XX-XX实施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n引言m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15消防安全职责1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37场所设置要求48消防安全管理措施.89防火巡查和检查.1110火灾隐患整改.1111消防安全宣传培训1212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1213火灾事故处理1314消防档案.1315消防安全经费投入1416检查考评1417奖励与

2、惩处14本标准为适应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公布)和公安部相关规章的要求,指导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火灾制定。本标准代替DB42/414-2007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本标准与DB42/414-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4章对人员的要求; 增加了第5章对职责的要求; 增加了第7章对消防设施的要求; 修改了第8章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要求; 增加了第10章对火灾隐患整改的要求。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DB42/414-2007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废止。本标准由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湖北省标准化协会消防专业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

3、位: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42/414-2007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建筑结构新颖、功能复杂的医院大量涌现,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鉴于全国目前尚无统一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标准,为了规范和统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消防技术标准和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制定本标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

4、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奖励与惩处等。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消防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2140医用高压氧仓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汽车库、修车

5、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5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GA587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3 术语和定义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医院hospital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

6、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4消防组织机构和人员4.1 组织机构医院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4.2 人员要求医院的法人代表(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5消防安全职责5.1 一般规定5.1.1 医院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5

7、.1.2 医院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在本场所公共部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提示公众对本场所存在的下列违法行为有投诉举报的权利:a)营业期间锁闭疏散门;b)封堵占用疏散通道;c)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施工。5.1.3 医院应当采用最贴近患者及其家属的方式提示下列事项:a)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b)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c)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的具体位置和使用方法。5.1.4 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

8、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5.1.5 医院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医院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医疗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5.1.6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5.1.7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5.2 多产权、

9、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各所有权人分别负责,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由全体所有权人共同负责。所有权人应当成立组织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共有部分和共有的消防疏散设施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管理。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所有权人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使用人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责任;未明确的,由使用人负责;有多个使用人的,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管理由使用人共同负责。使用人增设的消防设施、器材,由使用人负责维修、检测、使用和管理。5.3 消防

10、安全责任人医院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医院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为本医院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医疗、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c)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d)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e)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整改资金;f)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

11、符合本医院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5.4 消防安全管理人5.4.1医院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f)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

12、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h)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4.2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医院,其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履行。5.5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医院应在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中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1 了解消防法规,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并及时向上级报告;b)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c)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工作,及时发现火灾隐患,按规定程序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相关记录

13、;d)熟悉本医院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医院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e)编制医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指导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f)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的基本常识和技能;g)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完善消防档案;h)完成医院明确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5.6 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能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病区护士长是所在科室、病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病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a)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

14、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b)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c)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d)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e)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报告;f)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g)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5.7 自动消防

15、系统操作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及操作规程;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d)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e)做好值班记录和消防系统运行、维护、维修记录。5.8 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从医院员工中以不低于10%的比例配备,并应履行如下职责: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c)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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