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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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纳税辅导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是指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绿化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送电线路等工程作业。 / T8 T9 7 T7 t3 U) $ s1 U w3 j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应按如下规定缴纳地方税(费): # W; MS9 + L; Y一、营业税 7 Y5 H7 M. d, d3 a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计税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

2、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t; R: D( p) m. E* ; C x 2、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 Y+ # g& _7 O- d! N4 N: F9 g Z3、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7 u0 p. F* b * o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 T8 b F& F5 J* C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计算缴纳,城区的适用税率为7%,镇区的

3、适用税率为5%。 9 x/ k$ V& k k注: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6 % U/ c/ 8 z三、教育费附加 5 k( W& D$ l5 H# i5 d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依据计算缴纳,征收率为3%。 Q/ 4 z- Z- i注: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 b2 f6 B |: e q四、堤围防护费 8 Y( A$ T5 a|4 E2 k( C/ a4 P按月营业(销售)额的1计算缴纳堤围防护费。对年度内平均每月应缴费额超过2万元的,不分行业性质,一律按每月2万元征收,超过部分暂予豁免。 P4 u. Z. 8 z3 ?五、企业所得税 9

4、0 v: I; t2 u8 H$ O! Y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既缴纳增值税又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确定征管归属): 8 k- iS; i8 L3 v9 W1 X! J1、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办法纳税,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 Q, * ?2 b; f1 L0

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6 g, W2 n9 C3 G u7 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 l) v+ B5 Y2 R, E3 q+ : A6 G2、账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的方法纳税。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 , 2 h6 j* 9 _6 Z8 ( J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8%) 或 U0 k6 |4 t2 R5 : u6 W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8%) _+ e& z f, |2 a* xS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r+

6、W! 4 u4 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但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z s# ( c w3 R六、个人所得税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 m% M9 ?9 j, I7 X8 h7 P(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按如下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 U. * l0 k1 cn+ I5 w* B( B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查账计征方法纳税,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5%-35%。 # Q7 |M2 ?7 X账册不健全、不能正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业户采取核定征收率的方法纳

7、税。以全部营业收入依2%征收率计算缴纳。 / : J/ T* l6 p3 H1 h N- X(2)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以及支付给为其提供劳务的个人的报酬应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扣缴规定详见个人所得税纳税指引。 ! x* Z: x- m+ M6 s七、印花税 ! % i4 c! f W$ t3 z# z( y, l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包括在境外书立、境内使用)税目税率表列举凭证的各方,都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具体规定详见印花税纳税指引。 : _% e% |7

8、 V2 p3 N, B 注: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 ; ! S) Q- I* P; l3 + C八、房产税 y4 i* : J+ |) bt: a自有自用房产每年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依1.2%税率计算缴纳;出租房产每月按租金收入依12%税率计算缴纳(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依4%税率计缴)。 * : V$ N3 RY& i: c% O8 z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 I- X M8 U% j, C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 m& q% U. p) # p3 x8 z, _# f3 F十、车船税1 W5 m5 X0 T. k6 l6 C( T拥有车船的企业和个人分别按车船的种类依规定的税额计算缴纳,纳税时间定于每年1月1日12月31日。具体规定详见车船税纳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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