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文著益阳市建设志第十九章城市建设资金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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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姚国文著益阳市建设志第十九章城市建设资金计划经济时期, 益阳市城市建设资金,主要靠市政府投资、 上级拨款和群众投工及各单位捐赠,主要由财政部门管理。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开辟了城建资金的专门渠道,就是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对城市公用事业收取的附加费,由于益阳市经济不发达, 每年的城市建设资金很少,至 1993 年仍只有 800 多万元,由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委员会共同管理。益阳地改市以后,随着经济势力的增强,预算内建设资金逐年增多,同时,逐步拓宽了筹措建设资金的渠道,特别是以地生财力度越来越大,预算外建设资金越来越多,至本世纪初,每年筹措的建设资金均在 2 亿元以上,而且在逐年增加。1996 年成立市城市建

2、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投资公司)以后,由该公司和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筹措和管理。第一节益阳地改市以前益阳市的城市建设资金19501993 年,益阳市城市建设资金是按计划经济的模式筹措和管理的。一、建设资金的来源建国初期,市人民政府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 没有固定的来源,城市建设主要是靠政府投资,这是当时建设资金的第一个来源。但当时城市规模小, 经济势力不强, 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十分有限。 所以,当时主要是发动群众搞义务劳动或者以工代赈等办法,来进行城市建设。这是建设资金的第二个来源,无论是兴建河南路(滨江路)、桃益公路、会龙山路、五一西路、环池路、人民路、向仓路等主要道

3、路,还是兴修河南大堤、河北大堤,群众的义务劳动均占有很大的比重。新建河南大堤,市财政仅拨款3 万元 , 用于兴建粟公港3 座涵闸 ,大堤土方工程是各单位职工和广大居民的义务劳动完成的, 共出动9.38万人次 , 完成土方6.5 万立方米;新建河北沿江防洪大堤,市财政实际投资仅8208 元,大堤土方工程是各单位职工和广大居民的义务劳动完成的, 各单位干部、 职工和居民共投工463456 人日。上世纪70 年代,市区群众都参加过新建资江一大桥和扩宽、改造从一桥南至七里桥的桃花仑路的义务劳动,仅修建资江一大桥各单位和居民投入的义务劳动就达26 万多个。建设资金的第三个来源,是人民群众和各单位的捐献,

4、1985-1987 年新建益阳大道,城区404 个单位和几百名个人共捐献83.42 万元;1985-1989 年新建秀峰公园, 城区单位和个人的捐款逾百万元,捐款最多地区苎麻纺织印染厂,捐款 3.5 万元。建设资金的第四个来源,是国家的拨款,上世纪 80 年代完成的河北大堤整修工程和会龙山水厂新建工程,其建设资金大部分是国家拨款,其中,国家建设部投资400 万元,省财政投资722.9 万元。建设资金的第五个来源,是建设系统各单位的经营性收入,包括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肥料公司) 的粪便收入和有偿服务收入,市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的租金,园林绿化部门公园的门票收入等。改革开放以后, 国家开辟了城建资金的

5、专门渠道,就是城市建设维护税和对城市公用事业(用电、用水、电话、公共汽车、煤气、轮渡等)收取的附加费。益阳市只开征了用水、1用电和公共汽车共三项公用事业附加费,简称“一税三附加”。由于益阳市经济不发达,每年的城市建设资金(一税三附加)在湖南省地级城市中是最少的。在上世纪80 年代后期,益阳市一年的 “一税三附加” 仅 500 万元上下,只有常德市或者岳阳市的二十分之一。19491993 年益阳市历年城市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见表19-1-1 。表 19-1-1 :益阳市历年城市建设资金来源表(1949 1993 年)维护地、市城建内部经营收入年度总计建设国家省财政财政直管公园林环卫其它拨款拨款小计收

6、入费拨款房房租收入收入195119841666.41666.4529.219851000.729210027045233.4176.318.638.560.319861113.3394100179.945295.4233.42141.39919871452.4443.515027347445.9346.92574.193198811825015014543233225101.8541989122.41990150.81991165.81992178.61993276.8注:上表 1950 1988 年的内容摘自 1990 年版益阳市城市建设志 ,19561984 年市环卫处收入数据是根据益阳市

7、环卫志( 19561995)中益阳市环卫处经费收支情况表计算出来的。二、建设资金的管理19501989 年,益阳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是由市财政直接管理的。1989 年 1月 9日,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加强城市维护费建设资金管理的规定(益市政发 19893 号),对城建资金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后的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供水、供电公用事业附加费, 以及经批准征集的其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都必须专项管理和按国家规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对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三项附加费”,税务、供水、供电等部门应切实做好征收、代收工作,抓紧收缴,按时入库。城市维护建设税和“三项附加费”的减免, 必须

8、经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对拖欠税费者经催收仍拒交或少交的单位,依法通知银行扣缴。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由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年度使用计划由市建设委员会编制, 计划应切实可行,并征得市计划委员会、财政局和费用使用单位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再由市建设委员会、计划委员会、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 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调拨,市财政局入库的城建资金按月拨付给市建设委员会掌握, 市建设委员会在建设银行设立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专用帐户;按经批准的使用计划分单位、项目, 按工程进度拨款;个别计划外的用款由主管市长一支笔审批。为加快城市建设速度,提高投资效益,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严

9、格按基建程序办理,较大工程项目的立项、勘测、设计、概预算及征用拆迁工作要提前一个年度进行,并在资金上作出部分安排。严格经济核算制度, 工程建设实行承包合同责任制,项目预算包干,节余全留超支不补;建设银行按市建设委员会最终审定的工程预算依进度拨款。凡由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开支业务经常费的事业单位,都要进行改革,全面实行经费包干制,单位确需增加人员,须经主管部门2审查批准,未获批准自行增加的人员,概不增拨经费。对所拨经费,市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进行审计,凡挪用或挤占专项费用的一律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第二节19942001 年益阳市的城市建设资金1994 2001 年,市建设资金由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10、组成。市预算内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局归集, 由市财政局和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管理;预算外建设资金主要由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和管理。一、建设资金的筹措益阳市建设资金少,1994 年,“一税两附加” (城市建设维护费和水费附加、电费附加)仅 1100 万元,只及城市规模与益阳差不多的常德市的1/24 ;城市人均拥有城市维护建设费32 元,不及全省城市人均拥有量378 元的 1/10 。撤地建市以后,市建设委员会和市朝阳开发区在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用市场经济的思想经营城市,多渠道、多层次筹措建设资金。 1994 年至 2001 年,城区

1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共完成投资175467.66 万元,其中朝阳开发区完成 57582 万元,市建设委员会系统完成117885.66 万元(投资额是按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造价计算的,下同)。为筹措和管理建设资金,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投资公司)。这 8 年中,市建设委员会系统和市城建投资公司 (市城建投资公司归市建设委员会管理,由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兼市城建投资公司经理)共筹措建设资金约128795万元,其中,城市土地收入(主要是以地抵资)29829 万元,银行贷款 29980 万元,利用国债资金13190 万元,社会力量投资18505 万元, 建委系统企业

12、投资7100 万元,争取国家拨款 9577万元,地方财政投资20614 万元。 在筹措到的建设资金中, 不需要偿还的拨款和投资85625 万元,需要偿还的贷款、 借款 43170 万元。 至 2001年底止,已经使用 102163 万元,尚结余26632 万元。(一)盘活土地资产,多形式用活城市资产存量19942001 年,城区共从城市土地中筹措城建资金29829 万元。 其中已经到位的15592万元, 结余的土地还可以为城市建设提供14237万元。由以下4 项组成:第一项, 中心城区盘活土地资产的主要形式是“以地抵资”,即以城市土地直接偿还城市建设的工程款。市建设系统完成的马良北路、朝阳东路

13、、 大桃南路、秀峰中路等许多工程,其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都是“以地抵资”的。据益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2003 年 7 月编制的益阳市城建投资公司以地抵资土地有关资料汇编记载,1997 年和 1998 年两年省、市国土局共批准市建设系统“以地抵资” 的土地 2410.15亩,这些“以地抵资” 土地共可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23457.37万元。从1995 年至 2002 年 7 月 18 日为止,市建设系统“以地抵资”土地已经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12321.34 万元, 2002 年 7 月 18 日以后,市建设系统结余的1149 亩“以地抵资”土地, 还可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约11136 万元。 第二项, 城市防洪及沿江风光带建设工程综合开发滨江西路沿线和资江东路汽车路至贺家桥沿线两片旧城,可获土地出让收入4422 万元。至 2003 年 9 月止,已收入3271 万元。 第三项, 市建设系统承建的资江三桥工程经省国土部门批准的开发用地428.75亩已移交市国土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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