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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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 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下面是店 铺为大家分享最新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浏览。股份制公司章程第一条 本公司名称为。第二条 本公司的宗旨是从事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所规定的公 司能够从事的一切合法行为或活动,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所规 定的银行业务、信托公司业务或专门职业活动不属本公司业务范畴。第三条 本公司发起人姓名及其在本州的法定地址:第四条 本公司仅有权发行一种股票,该股票为普通股票。授权 所发行股票的总股额为XXX股。第五条 本公司第一任董事的人员的姓名和地址如下:姓名: 地址:第六条 公司董事对经济

2、损失的责任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所 规定的最大限量予以减免。第七条 本公司有权按照马萨诸塞州法律规定的最大限量保护公 司董事和办事员不受伤害。以下署名人(均为以上所列公司第一任董事)已在本公司章程上签名, 特此证明。日期: (签字) 以下署名人(均为以上所列名的公司的第一任董事)声明,他们都是 以上公司章程的签署人,签署此章程是他们的自愿行为。日期: (签字)股份公司章程细则XX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细则第一条 公司本部第 1 款 公司本部公司本部所在地由董事会决定。其可设在马萨诸塞州之内或以外 的任何地方。如果本部设在马萨诸塞州,公司应在本部内保存此公司 章程附则原件或一份副本。如果本部在马萨

3、诸塞州之外,公司章程附 则应当保存在马萨诸塞州主要营业地点。本公司办事人员必须按马 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1502条的规定向马萨诸塞州文务部提交年度 报表,说明公司本部的详细地址。第 2 款 其它办事处 公司也可在董事会随时指定的或应公司业务所要求的其它地点设 立办事处。第二条 股东大会第 1 款 股东大会地址所有股东大会必须在公司本部或公司董事会所决定的其它地点召 开。第 2 款 年会股东每年于X月X日X时举行年会以董事会和开展其它任何例行事 务。如果该日期为法定假日,会议将在假日后的营业日的相同时间内 举行。第 3 款 特别大会应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或应拥有至少 10%公司投票权的一 个

4、或多个股东的提请可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第 4 款 股东大会开会通知股东大会年会或特别大会的通知应由秘书或秘书助理,如没有设 立此种办事人员或他或她疏忽或拒绝办理,则由任何董事或股东作成 书面送达给在大会上享有投票权的股东。此种通知书必须亲自投送或按公司股票转让登记簿上所登记的股 东地址或该股东所提供的用于通知的地址通过一级邮件或其它书面方 式投送。通知书送达时间最迟不得晚于开会前十 (10)天,最早不得先 于开会前六十(60)天。此种通知书必须写明开会地点、日期和时间,且 (1)如果召开特别 会议,即将解决的议题的大概性质,以及不处理其它议题,或 (2)如果 召开年会,董事会在邮寄通知时旨在提出

5、让股东们解决的议题,但根 据本章程第六条规定,任何正当议题均可在年会上提出并同样予以解 决。凡要选举董事的会议的通知书必须写明送发通知时董事会旨在提 出参加选举的候选人的姓名。休会不必送达通知书,除非休会期从原 定会议期算起长达四十五(45)天或以上。第 5 款 撤销通知任何股东大会的议题,不论该会议是怎样召集或通知,或在何地 召开,只要予会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其是否是亲自出席或由人代表不 论,且凡不能亲自出席或派代表出席的每位有投票权的股东在会前或 会后签署了一份撤销通知或同意会议召开或赞同会议记录的文书,均 应视为与正式召集和通知且如期召开的会议的议题一样合法。第 6 款 特别通知以及撤销通

6、知规定除下列规定之外,任何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就下列提案的赞成意见 均应视为合法,只要被赞成的该提案的大概性曾在会议通知书上,或 在其它任何撤销通知的文书上有过说明:根据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 310 条,赞同一项合同或其它 业务,该合同或业务为公司与一位或更多的董事签署或进行的,或为 公司与其一位或更多的董事有重大经济利益的任何公司、商号或社团 所签署或进行的;根据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 902 条规定在发行任何股票后 修正公司章程;赞成按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1201条对公司作重大调整;赞成按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1900条通过投票自行关闭和 解散公司;赞成按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2007条分

7、配股份,将其作为 公司关闭计划的一部分。如果上述提案在股东大会上经有投票权的股东一致通过,则不管 其是否作过通知,此种赞成均应视为有效。第 7 款 不用开会决定采取的行为凡可在股东年会或特别股东大会采取的行为均可不必开会或不用 事前通知而采取,只要经不少于最低投票数额的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 在书面文书上签字提出,并授权或提交股东大会让所有有投票权的股 东出席投票表决即可。就下列任何提案,除非经所有有投票权的股东书面认可,任何未 经股东全票赞同的不用开会即采取行为的通知,必须在该行为完成前 十(10)天发出。根据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 310 条规定,赞同公司与其一 个或多个董事或赞同公司同与其一

8、个或多个董事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其 它公司、商号或协会签署合同或从事业务;根据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317 条对公司代理商进行赔偿;赞成按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1202条对公司进行重大调整; 或赞成按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2007条分配股份,将其作为 公司关闭计划的一部分。任何不经开会即采取的公司行为,凡未经全体股东书面同意,必 须立即通知那些有投票权但未曾书面赞同的股东。尽管本款有以上各项规定,除本章程第三条第 4 款规定之外,如 不经具有选举董事权的股东一致书面同意,董事仍不得经书面赞同而 当选。书面同意可由文件撤销,但必须在要求授权采取行为的股东书面 同意的票数由公司秘书登记之前收到文件,过

9、时则无法撤销。生效时 间以公司秘书收到文件时为准。第 8 款 法定人数和股东行为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股东亲自出席或由人代理出席即构成股东 大会的法定人数。如果大会达到法定人数,出席会议且就一切事项有 权投票的股东半数以上的投票赞成即构成股东行为,除非法律规定需 更多票数或本款下面段落另有规定。出席合法召集或召开且达到法定人数的大会的股东,即使与会股 东离去而所乘人数不足法定人数,仍可继续进行议程,除非一项决议 的通过至少需要法定人数的过半数,此时则可休会。如果不能达到法定人数,任何股东大会均可经半数以上出席会议 的股东(亲自或由人代理出席)投票而随时休会,但不得进行其它任何议 题,本款以上作有

10、规定的除外。第 9 款 投票只有在董事会按本章程第八条第 3 款确定的登记期限前登记的股 东,或者,如果没有确定此种登记期限,在以下所规定的登记期限前 登记的股东方可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如果没有确定登记期限:认定股东是否有权被通知参加股东大会或有权在大会投票的登记 期限应为开会通知送出前的一天,一直到停业时间为止,如大会不用 通知,则为开会前的一天,一直到停业时间为止。认定股东是否有权在不开会且董事会不采取先行行为的情况下用 书面文件同意公司行为的登记期限为收到第一份书面同意文件日期。因其它目的而认定股东的登记期限为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的那一 天,一直到停业为止,或为采取该其它行为之前的第60

11、 天为止,两者 中以最迟日期为准。凡有投票权的股东可按所持股份的数额每股投一张票,法律、公 司章程或本章程附则其它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除选举董事之外,任 何有投票权的股东均可用他或她的部分股份投一提案的赞成票,而剩 余的股份不投票或投反对票。如果一股东无法具体说明他或她用于投 赞成票的股份的数额,则应确凿推定该股东的赞成投票包含了他所有 的有投票权的股份。每次选举董事,股东均无权累积选票,除非在投票开始前候选人 已经被提名,且股东在投票开始之前已经通知大会他或她想累积选票。 如果有一股东递交通知,则所有有投票权的股东均可以增加他或她的 股份额或按同样原则,以将此种选票分投给他或她认为恰当的候选

12、人 的方式累积选票,使一位候选人所得的选票等同于当选董事的选票数。 根据所选董事的数量,得选票最多的候选人将当选。反对票或弃权票 无效。如有股东在投票前提出要求,董事选举得用投票而不是用口头 赞成进行。第 10 款 代理任何拥有投票权股份的股东均可通过向公司秘书呈送委托书而授 权其他一人或多人代理此种股份投票。在本章程附则中,“委托书” 是指业经签字的书面授权书或经股东或股东的律师授权的电子传送件, 是将此股东的股份所附的投票权具体授予其他一人或多人的书面文件。 在本章程附则中,“业经签字”是指在委托书(手书、打印、电报、电 传或其他形式不论)上由股东或其律师签署股东的姓名或其他认可标记 如能

13、提供材料,证实确为股东、或他或她的律师授权,亦可用电话进 行口头委托。委托书在签署十一 (11)个月后即失效,委托书中另有规定者除外。 委托书签署人可在委托投票前撤销委托,否则委托书将视为合法有效, 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第705 条另有规定者除外。第三条 董事第 1 款 权力根据本公司章程和马萨诸塞州公司法法典的各项规定,公司 的业务及事务均由董事会管理,所有的公司权力均由董事会或按其指 示行使。第 2 款 数额董事的法定数额为XX名。股票发行后,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发行在外有投票权股份的多数 股东赞成;此外,任何修改后的章程均不得将法定董事的数额降为五(5) 人以下,本章程第四条附加规定的除外。第 3 款 选举和任期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年会选举产生,任期到第二年年会新的董事 被选出任命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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