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分公司事故管理规定资料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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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体系作业文件编码:GL,833版次:1-HF001-2016化肥分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编制:宋巍审核:杨文胜会审:付福龙罗扬审定:李勇蒋刚批准:杨晓斌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发布1.目的为了规范各类事故管理,严格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让广大员工从事故中吸取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尽可能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1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化肥分公司所属区域、单位各类事故的管理;外来施工、其它单位的检维修作业、业务外包单位等在公司辖区内发生事故按照

2、化肥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考核。纳入公司事故管理。3本规定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放射事故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6号重庆市自然灾害处置办法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OSHA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规定、职工伤亡事故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卫生部第25号令)4事故分类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

3、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主要包括:职工伤亡事故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原因造成减产或停产,以及设备损坏而造成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损失的事故。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效能降低或停机、停产、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事故。质量事故质量事故是指因产品(本办法所指产品包括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事件。凡因违反厂规厂纪、操作规程、弄虚作假,管理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使企业蒙受一定损失,统属质量事故。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

4、或者财产损失事件。火灾事故在时间和空间失去控制并且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称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或人员伤亡的事故。放射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等辐射源失控引起的丢失放射性物质、人员超剂量照射、放射线污染的异常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化工原料、放射性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水源或土壤,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未遂事件精品文档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事故。职业病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

5、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5各类事故分级为了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细化管理规定,公司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无专业事故分级按股份公司内专业事故管理进行分级:5.1.1 伤亡事故分级轻微人身伤害事故:指职工人身受到伤害,损失不足一个工作日的事故。5.12 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5.1.3 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5.1.4 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千人死亡率二死亡人数十平均职工人数x103生产操作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经济损失在2-5

6、万元(不含5万元,不含产量损失)以下。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或系统运行中断0-24小时以内(不含24小时)的事故。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或系统运行中断24小时48小时(不含48小时)的事故。重大事故精品文档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或系统运行中断48小时72小时(不含72小时)的事故。5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或系统运行中断72小时以上(含72小时)的事故。4.2.1.1 设备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5.3.1.3 设备损坏,影响产

7、品产量,产量损失低于设计产量的10%(不含10%)。4.2.1.2 一般事故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4.2.1.3 设备损坏,造成系统运行中断0-24小时(不含24小时)。4.2.1.4 较大事故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4.2.1.5 设备造成系统运行中断24-48小时重大事故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4.2.1.6 设备损坏,系统运行中断48-72小时(不含72小时)。4.2.1.7 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产量,且产量损失在日作业计划产量的70%-100%。4.2.1.8 特大事故设备损坏,直接

8、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4.2.1.9 设备损坏,系统运行中断72小时以上(含72小时)。4.2.1.10 三类压力容器爆炸事故。5.4质量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事故。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3.5.1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

9、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车辆直接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车辆直接经济损失折款6万元以上。精品文档5.6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划分。一般事故不具有重大和特大火灾情形或直接财产损失5-20万元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凡一次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火灾:(1)直接财产损失20-100万元;(2)死

10、亡3人以上;(3)重伤10人以上;(4)死亡、重伤10人以上;(5)受灾30户以上。(以上均含本数)、特大事故凡一次火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特大火灾:(1)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2)死亡10人以上;(3)重伤20人以上;(4)死亡、重伤20人以上;(5)受灾50户以上。(以上均含本数)5.7爆炸事故分级参照生产操作、设备事故等级划分。5.8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剂量或者放射源活度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具体分级见下表。混合放射事故,按其中最高一级判定。放射事故的级别由负责立案调查的行政机关确定。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受照人员及部位受照剂量(Gy)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放射工作人员

11、全身局部或单个器官公众成员全身 0.05 0.5 0.005 0.5 5 0.05 5 201局部或单个器官0.050.5101.表中值不包括天然本底照射,以及正常情况下的职业照射、公众照射和医疗照射所致剂量;对于放射工作人员,表中值包括处理放射事故的计划照射所致剂量。2.表中所列各种剂量均指一次事故,从发生、处理到恢复正常的全过程所导致内外照射剂量之和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分级放射性物质形态放射性活度(Bq)一般事故严重事故重大事故密封型4X1064X1084X1011非密封型4X1054X1074X10105.9环境污染事故分级、一般环境污染事件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1万元

12、以下(不含1万元)的。、较大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5.922因环境污染,致使3人以下(不含3人)发生中毒症状;5.923因环境污染以及违反“三同时”规定引起厂群冲突的;因人为因素或违反“三同时”规定造成对环境的危害,并经地方环保部门或公司安全环保部认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5.9.3.3 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因环境污染,致使3人以上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致使3

13、人以上,5人以下(不含5人)人群中毒,并住院治疗者。5.9.3.4 因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导致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并经地方环保部门裁定的。5.9.3.5 因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并经地方环保部门裁定的。、特大环境污染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5.9.4.1 由于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导致5人以上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辐射伤害;人员中毒死亡1人及以上者;因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并经地方环保部门认定的。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使“三废”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排

14、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经地方环保部门认定的;5.10未遂事件未遂事件除按报告程序逐级上报的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将未遂事件进行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经过、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经济损失及采取措施等,报告一式两份,安全环保部一份,事故发生单位自存一份,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未遂事件发生后2天。5.10.1 按照事故的各类专业分工的分级标准进行分级,分为:一般、重大未遂事故,以假设未及时发现或未得到挽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造成污染或人员伤亡来计算未遂事故的经济损失和伤亡程度(轻伤事故按一般未遂事故、重伤及死亡事故按重大未遂事故)。5.11职业病事故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

15、以下的事故。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50人(不含50人)或者死亡5人以下(不含5人)或者发生职业炭疽5人以下(不含5人)的事故。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炭疽5人以上的事故。6损失计算(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损失计算)设备事故损失计算修理费修理费=原材辅料费+备件费+机具费+工时费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修理费+救护费+事故处理费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停机损失费+装置事故停车期间正常产值的减少值事故经济损失事故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生产操作事故损失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停产期间消耗+设备修复费用其中,停产期间消耗=停产期间动力能源消耗+化工原材料消耗设备修复费用=材料费+备件费间接经济损失=产品产量损失合成装置以停止产氨(切除合成塔)为停产时间,以高压蒸汽系统并汽为投产时间;尿素装置以高压系统断CO2或NH3为停产时间,高压系统出料为投产时间;单位成本以企管办下达的控制成本指标单价为计算依据。6.2.1 其它事故涉及到停产、减产及设备损坏的损失,参照生产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的损失计算方法。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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