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评价办法(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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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供方评价办法(修改版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项目部对供方的管理,规范供方管理市场,提高规避风险能力,提升公司及项目部对供方的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供方资源共享、资源联动的目的,为对供方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公司供方分为劳务分包、物资采购、机械设备采购及供应、其它共四类。第三条 公司对供方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归口审查、分级负责”的原则。统一管理,是指由公司成本合同部、物资机械部共同负责公司各类供方的管理工作。归口审查,是指按业务类别由公司主管部门分别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分级负责,是指供方引进单位,对履约全过程负责

2、,由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第四条 供方评价坚持“谁合作、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第二章 劳务分包供方评价第五条 评价时间按照每半年评分一次,一年之内评价两次,时间分别为每年度1月15日和7月15日。供方退场时进行最后一次评分,不受每半年评分一次的限制,每半年汇总上报公司成本合同部。第六条 劳务分包供方评价的种类:临建工程、路基土石方、防护排水、路面前后场辅助、混合料运输、桥梁基础、桥梁下部、桥梁梁板、桥涵其它、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第七条 劳务分包供方列为黑名单标准如下:1、在施工过程,因各种原因,未经项目部允许自行停工,且经项目部二次催促,仍不复工,最终未完成合同内工程而中途退场的。2、虽完

3、成合同内施工任务,但后期与项目部发生合同纠纷,通过仲裁或司法手段解决的。3、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4、出现上访到业主、政府等单位,或报送至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八条 未被列入黑名单的劳务分包供方进行评分,内容主要有营业证书、投入资源、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债权债务、资金情况、管理水平,具体评分原则及分值按附件一中所列细目进行。第九条 评分部门由项目各对应部门评分,由项目合同部门汇总,得出最后评分,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合同部。第十条 每个劳务分包方在同一个项目上有几份合同,要对每份合同进行

4、评分。每个合同的评分值取平均值作为该方在该项目评分的最后评分值,若有一份合同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则该方在该项目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第十一条 若一个劳务分包供方在公司内不同的项目施工,由各项目给出该供方的分值,最后由公司成本合同部汇总计算该供方的平均分值,若有一个项目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则该方总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供方与公司所属项目经理部合作时间不足两年的不能评为AA级,最高只能评为A级,得分按实际评价标准打分。第十三条 各项目要依据每次评分值,对该供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价,评价时要有客观的文字描述,对公司以后是否留用该供方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第三章 物资供方评价

5、第十四条 供方种类:物资供应商、物资加工方、物资租赁商。第十五条 项目物资管理部门依照合约关系,对供方的资质、供应主体质量、交货及时性、价格合理性、服务合规性及其它方面进行评价;其它方面主要从供方生产能力,资金垫付能力,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还有对其他顾客满意度的调查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对于有些销售性质的供应商来说,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生产单位进行调查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进行,具体按照附表三中条款进行评分。第十六条 评分部门以项目物资部为主,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并进行汇总最终得分。第十七条 评价周期要求按季度对供方进行评价,对于大宗关键材料在供应过程中有质量、交货期、价格及服务较大变动的,以

6、月为单位进行评价,季度进行考察管控,半年进行汇总评价,全年进行供应商整体评价分析。第十八条 每个供方在同一个项目上存在几份合同的,就要对每份合同进行评价,取平均值作为该供方本次评价的最后评分。第十九条 若一个供方在公司内不同的项目供应物资,由各项目给出该供方的分值,最后由公司物资机械部汇总计算该供方的平均分值,按每增一个项目,在供方的平均值分基础上加上百分之二的分值作为该供方在公司级供方的评级分。若有一个项目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则该方总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第二十条 评价内容:供方评价项目及分值比例如下(满分100分):1)供方资质 5分。2)品质评价:25分。3)价格评价:25分。4)交期评价

7、:15分。5)服务评价:15分。6)资金垫付能力评价:10分。7)其他评价:5分。第二十一条 评价办法1)资质评价。由项目物资部每季度一次进行考核。、供方是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得5分。、供方是单位,证件不全的,得2-4分。、供方是个人,或供方是单位但无证件的,得0分。2)品质评价。由项目质检部依进料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季进行一次。(1)计算。进料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 /总交验批数)100% (2)评分。 得分 = 25进料批次合格率3)价格评价。由物资部对供应商产品价格进行评分。(1)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25分。(2) 价格尚属公平,

8、报价缓慢:20分。(3)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15分。(4) 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10分。(5) 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4)交期评价。由物资部依采购合同或计划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1)如期交货得分15分。(2)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3)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4)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5)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物资部将同一供应商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季度的交期评价得分。5)服务评价。(1)投诉处理评分,由工程部对供应商的投诉处理予以评分。(a) 诚意改善:8分。(b) 尚能诚意改善:5分。(c) 改善诚意不足:2分。(d) 置

9、之不理:0分。(2)退货交换行动评分。由物资部对不良退货行动评分。(a) 按期更换:7分。(b) 偶尔拖延:5分。(c) 经常拖延:2分。(d) 置之不理:0分。 6)资金垫付能力评价。由物资部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对供方进行评价,予以评分,满分10分。7)其他评价。由物资部汇总工程、合同、财务或其他部门对供方评价或抱怨,予以评分,满分5分。第四章 机械设备供方评价第二十二条 供方种类:设备供应商、设备租赁商。第二十三条 项目机械部依照合约关系,对供方资质、供应主体性能、配合默契程度、价格合理性、服务合规性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进行,具体按照附表4中条款进行评分,评分部门以项目机械部为主

10、,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进行,并进行汇总最终得分。第二十四条 要求按季度对供方进行评价,每年进行一次汇总。第二十五条 供方在同一个项目上存在几份合同的,就要对每份合同进行评价,取平均值作为该供方本次评价的最后评分。第二十六条 若一个供方在公司内不同的项目供应,由各项目给出该供方的分值,最后由公司物资机械部汇总计算该供方的平均分值,按每增一个项目,在供方的平均值分基础上加上百分之二的分值作为该供方在公司级供方的评级分。若有一个项目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则该方总的评分等级为警示级。第二十七条 评价内容:供方评价项目及分值比例如下(满分100分):1)供方的资质:5分2)供应主体评价:35分。3)配合默契评

11、价:25分。4)价格评价:15分。5)服务评价:15分。6)其他评价: 5分。第二十八条 评价办法1) 供方的资质:供方是单位的,证件齐全的,得5分。供方是单位的,证件不全的,得2分供方是个人或供方是单位无证件的,得0分。2)品质评价。由项目机械部对供应主体性能进行评分。单次评比满分按35分评比。评分=(评价总分 /总评价次数)100% 3)配合默契评价。由机械部依照产品使用、人员配合及工作效率进行评分。(1)服从安排,配合默契,能如期完成任务得分25分。(2)每出现一次违反项目安排现象,或轻微操作失误扣3分。(3) 出现三次以上或出现严重操作失误并给项目造成损失不得分。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

12、。机械部每季度将同一供方当期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季度的评价得分。4)价格评价。由机械部对产品或租赁价格进行评分,参照公司指导价或市场价格进行。(1) 价格公平合理,15分。(2)价格超出指导价5%,10分。(3)价格高于公司最高限价,0分。5)服务评价。供应主体出现故障时,问题解决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由机械部对此予以评分。(1) 产品质量好,没有出现故障,15分;(2) 解决及时,不耽误项目施工,12分。(3) 供方诚意改善,偶尔拖延9分。(4) 改善诚意不足,经常拖延,6分。(5) 置之不理,0分。6)其他评价。由机械部汇总,工程、合同、财务或其他部门对供方评价或抱怨, 予以评分,满分5分。第

13、五章 评价结果处理第二十九条 评价等级划分1)与公司合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平均得分90.1100分且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公司证件的为重要级(AA)。2)平均得分80.190分或大于90分但无营业执照等相关公司证件的为次重要级(A)。3)平均得分60.180分者为普通级(B)。4)平均得分60分以下者为警示级(C)。第三十条 供方评价处理1)重要级(AA)为优秀供方,项目向公司级推荐为公司级供方,在项目引进、资金支付等方面给与优先考虑。对AA级劳务供方项目部在收取履约保证金时可下浮1%,对AA级物资、机械供方参与公司招标时给予免去资质预审的优惠条件。2)次重要级(A)为良好供方,由项目部相关业务部

14、门提出供方应改善不足,作为项目级供方进行管理。3)普通级(B)为合格供方,作为项目后备级供方进行管理。4)警示级(C)为一般供方,公司所属项目部应慎用该类供方,由相关业务部门提出不足,在下一个评审期未能达到普通级及以上,将予以淘汰,性质较为恶劣的进入项目黑名单,并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主管业务部门。5)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后,凡引进AA级劳务供方预计合同额500万元以上、A级300万元以上、B级200万元以上,C级以及新引进的劳务供方,都必须在OA中报外协队伍审批,由成本合同部主办人员审核、合同经理审批, 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引进。未包含在以上内容中的劳务分包供方,可直接进入合同评审程序。第三十一条 供方在与项目部履约的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或发生黑名单标准中的相关事宜,项目部应立刻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对确定为黑名单的供方,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后公司所属项目不得与该单位发生业务往来。第六章 其它 第三十二条 其它供方是指非以上三种供方之外的供方,其评价机构、原则、办法等同以上供方,具体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OA公告栏中 关于明确劳务分包队伍引进程序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0日)同时废止,本办法与原公司相关办法有矛盾之处时,以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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