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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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管理专业实验室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消防器材要严加管理,按规定摆放,定期检查,不得挪作他用,实验室管理员应定期接受灭火技术培训。在实验室范围内严禁吸烟。3、离开实验室须认真检查门窗、电源的关闭情况。钥匙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做好防盗工作。4、严格遵守危险物品及用电管理制度,做好防腐、防雷、防漏检查,确保人身安全。5、凡因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被盗等到事故,应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学

2、院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定期清查,做到帐、卡、物相符。2、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和报废,按学院资产管理规定执行。3、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报损、报废、报失和赔偿手续。4、设备实行专管专用,原则上不得外借。因教学科研需要借用应办理审批、借用手续。5、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防尘、防潮、防盗等安全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实验教师职责1、熟悉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教材,掌握实验要求。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2、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3、做好实验指导和管理工作,注重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独立工作

3、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4、严格预习及提问制度,及时批阅实验报告,加强学生实验成绩的考核,不断充实和更新实验内容、实验手段。5、严格执行实验登记制度和实验室设备、器材的丢失、损坏赔偿制度。实验室学生守则1、进入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规定,服从实验教师指导。2、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爱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或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实验指导老师。3、实验完毕,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清理实验室环境,保持环境整洁。4、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物品、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5、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实验教学

4、管理制度第一条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是两个相对独立、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教学体系。实验教学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第二条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一)实验教学计划是组织实验教学时应遵循的依据,是学校教学计划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应对实验教学作全面、系统的安排,制定完整、相对独立的实验教学计划与体系。(二)一个完整的实验教学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1、实验教学在该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2、实验教学的目的;3、实验教学将综合运用的基本理论知识;4、实验教学设置的实验项目5、实验教学实验总学时数及每个项目的学时数。(三)所有实验课程应该有实

5、验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实验教学计划。可以由任课教师自编教材。(四)实验课程的学时安排、教学方式、成绩评定等均应在教学大纲中作出规定。应按培养目标对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依据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要求。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单独计成绩。(五)专业课的实验教学采用何种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须由所在教研室讨论,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方可使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实验教学采用何种实验教材或指导书须由所在教学单位教师集体讨论,经所在教学单位主管领导审定、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四条实验指导教师的教学规范(一)教学准备:1、教学文件准备。根据课程需要,教学要有完整的本课程实验教学大纲、讲稿或

6、者其他有关资料。2、教学条件准备。在实验前应仔细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实验材料是否齐备及实验环境等条件是否满足实验要求。3、认真进行操作性备课,即预做实验并详细做好记录,对实验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对实验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学生的操作错误和实验仪器设备等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作好准备。(二)实验教学过程指导:1、开始实验前对学生讲清本次实验的目的、要求、与理论知识的联系及实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原则上安排一人一组(特殊情况须经教务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实验。2、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随时注意指导学生进行正确的操作,注意观察学生的实验结果,对实验操作不规范或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7、,应予以认真纠正或令其重做。3、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在做实验前要告诉学生本次实验所涉及的理论知识及查阅资料的方法。实验时要注意启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独立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实验结束,应检查学生实验数据的准确性,必要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问题所在。指导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设备及其它实验用品,使学生养成严谨的作风。5、要加强对学生出勤、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情况、实验预习、实验操作以及实验结果的考核,并认真作好记录。(S)学生实验成绩考核:1、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课结束后要进行实验考核,根据学生的平时考核记录、实验报告撰写水平及结束考核等综合评定成绩。2、单独设

8、课的实验课成绩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成绩按有关规定记入学生本门课程总成绩。第五条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和保证(一)各教学单位每学期初应向实践教学管理与建设办公室填报上学期本单位实验教学开出情况(填写实验项目卡或上报软盘)。(二)教务处应组织人员对各教学单位编写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进行评价,不合要求的应重新编写和修订。(三)利用“学生评教”系统让学生在网上对实验指导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指导能力、设备状况、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等方面。(四)每学期的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应把实验教学放在与理论教学同等地位加以严格检查。对每个教师的教学态度

9、、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水平与效果等诸方面进行评价。(五)采取督导组重点检查与实践教学管理与建设办公室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实验指导教师的实验准备、教学文件、实验课课堂考核记录、实验报告的批改以及分组情况,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坐班情况,实验室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一)学生在实验前必须按规定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的基本原理。经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未预习或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二)实验过程中,学生要听从教师和实验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做好实验记录。要

10、爱护公物,节约药品和材料。实验完毕后,要按要求认真整理实验场地和实验台,经教师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实验室。(三)实验结束后,学生应认真撰写实验报告,要求图表清晰、字迹工整、原始数据齐全、数据处理准确、讨论和分析问题简明扼要、表达清楚,按教师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实验报告。(四)学生应自觉遵守实验中心(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课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令其停止实验。(五)实验课一般不允许请假,如必须请假需经教师同意。无故缺课者以旷课论处,缺做实验一般不予补做,成绩以零分计;对请假缺做实验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补做。(六)学生请假缺做实验或实验结果不符合要求需补做、重做者,应按材料成本价交纳材料消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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