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出租排水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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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土地出租排水的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本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由上列各方于 年月 日在 订立。鉴于乙方租赁甲方 为生产排水使用,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农村土地出租排水合同,合同如下:第一条租用地点、面积与用途:乙方租用甲方租来的 水库的 亩作到生产排水使用。第二条租用时间与补偿金额:1. 租用时间: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元(人民币)。2 .乙方补偿给甲方 年 月 日大塘污染死鱼损失费 元。第三条补偿金额与付款方式:1 .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补偿金 元。2.乙方于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年大塘污

2、染受损的补偿金一金元(元整)元和年补偿,余下的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于年月日前支付元;第二期于年月_日前将余款元全部付清。3. 年至 年的补偿金额每年分两期支付,第一期 月 日前支付即 元,第二期月 日支付 元。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责任1 .乙方给甲方有利补偿后,甲方提供大塘 亩面积给乙方作生产排水使用。2. 甲方可在大塘 亩面积范围内进行养殖,但乙方再 不负责塘内养殖后果责任。3. 甲方保证乙方生产处理后的水排入大塘内,但乙方的余泥不 得排入大塘内,否则由乙方清理。4. 甲方在 年至 年的3年内,每年无偿提供给乙方。5. 年乙方无偿派出钩机帮助甲方一周的时间挖深鱼 塘。第五条协议变更与不可抗

3、拒因素1. 本协议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单方不 得擅自变更协议,如有变更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商定后加补充协议。2. 如因有国家政策性变化及夭灾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乙方应在 下一年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协商解决。3. 乙方若不按期付清补偿金给甲方,尚欠补偿金余额,则按银 行同期存款计息补偿给甲方。第六条陈述和保证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养殖场;(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 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

4、 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业总公司;(2) 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 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 同约定补偿金额 的违约金。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 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第八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 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九条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

5、各种法律文件;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 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 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 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 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 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 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 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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