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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门县2016年中小学中小学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为确保“国培计划(2016)”云南省中小学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一、县教育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教师进修学校)、电教教仪室、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部门组成的易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师训股,负责处理项目日常事务。二、人事师训股具体负责工程的统筹部署工作,电教教仪室具体负责工程的管理工作,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所(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工程的指导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
2、具体负责本校(园)工程的实施。三、校长(园长)是各中小学(幼儿园)工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学校)应明确校(园)本研修的特点和要求,落实相关措施,营造氛围,组织好本校(园)的工程实施。四、加强县级骨干培训者团队建设。工作坊坊主发布不少于2次的网络研修活动,组织本坊教师参与研讨,撰写不少于3期的研修简报,积极点评、推荐学员的研修作业,督促本坊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五、学校管理员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将网络研修内容与本校校本研修活动相结合,以简报形式提交一份校本研修年度计划、不少于二期的校本研修活动简报、研修总结,督促本校学员按时参加线上线下研修活动,按时完成研修任务。六、参训教师要按照培训时间节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阶段的培训学习任务。易门县教育局2016年10月19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