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官塘新城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设计招标文件山体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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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江市官塘新城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设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代理机构: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日期: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目 录投标邀请书1第一章 投标须知2前附表2一、总 则4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递交9五、开标11六、评标12七、合同的授予17第二章 勘察设计合同专用条款18第三章 项目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20第四章 设计基础资料23第五章 补偿标准及相关说明2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5商务文件26技术文件33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的投标人全称) :1、 你单位已通过镇江市官塘新城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设计的资格预审,现邀请你

2、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阅读本招标文件后,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应于2O12年 4 月 18 日17:00时前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直接送交给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传真号码:0511-85032686。招标人答疑将于2O12年 4 月 20 日17:00时前传真至各投标人。3、 本项目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于2O12年 4 月 16 日9:30时,组织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镇江市官塘桥镇工程建设指挥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投标预备会并踏勘工程现场,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参加,否则因此导致投标人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

3、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前核验身份(提供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证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或被核验人身份与标书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不符,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 招标代理: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镇江市官塘桥镇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邮 编:212003 邮 编:212001电 话:0511-85363800 电 话:0511-85026054传 真:0511-85637846 传 真:0511-85032686 联系人:孙国方 联系人:包继拯、肖露第一章 投标须知

4、前附表项号内 容规 定1工 程 名 称镇江市官塘新城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设计2建 设 地 点镇江市官塘新城3工 程 规 模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规划总面积104.88ha(1573亩),其中,大莱山公园28.46ha(427亩);四平山公园76.42ha(1146亩)。四平山公园中包含水面5.85ha(88亩),建设主题文化休闲商业水街;建设用地8.82ha(132亩),用于开发建设,总建面约35300平方米;景观用地61.75ha(926亩)。4招 标 范 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和与设计有关的后续服务5标 段 划 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6工 期 要 求(1)方案设计成果:2012

5、年 4 月 12 日至2012年 5 月 21 日(2)施工图设计成果:2012年 6月 10 日至2012年 9 月 7 日(3)施工现场后续配合服务:两年7资 金 来 源自筹8投标人资质等级企业资质: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技术职称、15年以上设计经验,至少担任过三任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分项负责人要求:高级技术职称、12年以上设计经验,至少担任过二任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9现 场 踏 勘由招标人组织踏勘10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之后45个日历天11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数量:壹拾万元 人民币2、保证金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从投标人注册地银

6、行以投标人全称开户的基本帐户划至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12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售价为壹仟元人民币,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将此费用交到招标代理方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该费用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退还。13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因公证处存档需要,投标单位在递交标书时,需再另行提交如下资料一份(表式见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4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截止日期地点: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时间:另行通知15开标地点

7、: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 时间:另行通知16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27.4条17履约保证金18招标文件疑问送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地 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联系人:包继拯电 话:0511-85026054 传真:0511-8503268619其它本项目设计费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报价高于限价的将作为废标,不参与评分一、总 则1.工程说明项目业主名称: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项目情况简介(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建设规模):根据镇江市总体规划及官塘新城控规、水系综合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四平山将建设为科技体验

8、、文化、主题游乐、生态休闲为主题的大型城市公园;大莱山将建设为生态公园。四平山、大莱山公园规划总面积104.88ha(1573亩),其中,大莱山公园28.46ha(427亩);四平山公园76.42ha(1146亩)。四平山公园中包含水面5.85ha(88亩),建设主题文化休闲商业水街;建设用地8.82ha(132亩),用于开发建设,总建面约35300平方米;景观用地61.75ha(926亩)。项目批准单位及文号:镇发改投资发2010282号文本项目总投资:为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自筹。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设计单位。1.3本

9、招标文件下列用语的涵义是:当事人:包括招标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招标人:是指作为项目投资责任者的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即业主。本工程的招标人为: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投标人:是指参与工程任务竞争的,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设计单位。中标人:是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是指受招标人委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依法进行招标代理的中介机构。本工程的招标代理人为: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概预算文件编制和与设计有关的后续服务2.2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镇发改投资发2010282号

10、文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工程设计合同的项目。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8项所述;4.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担这些费用。5.2设计补偿方案:本次公开招标对通过专家评审的、综合排名在第2、3名的投标人给予10万元的设计保底费,综合排名在第4名至第6名的投标人给予5万元的设计保底费,7名及以后的投标人给予3万元的设计保底费。被专家评审为废标的不予补偿。6.踏勘现场6.

11、1投标人必须派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其他人员自行考虑)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并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其踏勘现场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7.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承接任务所需要的部分专业和资质,可以通过中标后分包的方式来获得全部的专业和资质。中标人可以将部分工程设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认

12、可。如有必要,分包单位的费用可以由招标人从设计总包费用中扣除,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8.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8.1 投标人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8.2 若投标人合法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8.3 获得招标人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补偿费)的投标方案,视为受招标人委托创作的作品,招标人获得在本项目设计上的使用权(署名权除外)。该方案评标后不予退回;8.4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会后公开介绍、展示、评价、推广已支付方案设计使用费(补偿费)的投标方案,不再支付其它费用;8.5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

13、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章 项目设计要求(设计任务书)第四章 设计基础资料第五章 补偿标准及相关说明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9.2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遗漏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 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送至镇江市

14、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送至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签字确认,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逐个进行解释。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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