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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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宣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当前,我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较高且增长势头迅猛,电动自 行车在产品质量、流通销售、 维修改装、停放充电等方面问题突 出,是我县重大火灾风险点之一。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 发态势,根据国务院安委会、 自治区安委办、 来宾市安委办统一 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要求,拧紧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等环节监管链 条,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维修改装和使用管

2、理等 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 销售假冒伪劣、 不合格电 动自行车行为, 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 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 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强化日常消防管理, 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 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 电 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 电动自行车致人伤亡火灾事故明显 减少,不发生较大以上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二、组织领导 在县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县政府依托安全生产委员 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县安全委员 会成员单位为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 主要掌握并定期通报各乡镇 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领 导

3、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 主要承担领导 小组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 分析调度, 具体负责组织本乡镇、 本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 全综合治理工作。三、治理范围及重点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 电动摩 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 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等配件。 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 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 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等配件。 销售无厂名、 厂址 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

4、配件。(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 私 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 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 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 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 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 未落实电 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四、治理时间2018 年 6月开始至 2018 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 2018 年 6 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 要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实行属地管理、 行业管理原则, 结合本乡

5、镇、 本部门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二)集中整治阶段( 2018 年 6 月至 11 月底)。 按照综合 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分步推进,开展专题培训, 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维修改装、 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 人自查,集中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 充电和管理违法 问题,依法督促整改。(三)总结推广阶段( 2018 年年底前)。各乡镇、各部门结 合整治情况,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认真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企业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督促企 业单位严格

6、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时总结推广本地整治有效 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成效。五、治理措施和职责分工(一)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管理。 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 经贸、 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 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核 发,严把市场入口关,对本县电动自行车生产(组装)单位开展 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 要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组 装)单位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关键部件3C 认证和认证标志使用情况, 对检查发现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 (组 装)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配电器、变速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 劣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不合 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7、等行为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 规严肃查处。(二)加强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和维修改装管理。 由县市场 监管局牵头,公安、经贸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加强流通销售领域 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 维修经营者及仓库等场所进行排查, 建立工作台账, 组织对辖区 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员工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至少 1 次, 要求各电动车经销商要切实负起卖车即有安全责任意识,开展 “卖车即提示”活动(见附件) ,对每一名购车车主要进行安全 警示教育, 讲清不能私自改装、 不能停放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不准乱拉电线给点电动车充电, 从车行这一源头上把控电动车火 灾事故的发生。 要

8、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及时发布警示 信息。 要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 对检查发现销售 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 充电器等 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 等配件,销售私自改装原厂配件、更换电瓶、 拆除减速器等关键 组件,违法销售存在安全质量问题的二手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 将回收、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再次投入流通和使用领域 的,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三)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规划管理。 由县住建局 牵头,发改、公安等部门配合,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 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

9、作, 推动建 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组织对辖区物业服务企 业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至少 1 次 ;指导新建住宅小区, 按照 广西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同步 设臵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 自动断电、 故障报警等功能 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 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 小区, 有条件的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 设臵 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 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 电的需求。(四)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 由县公安局牵头, 住建、安监等部门配合,负责指导公安派

10、出所、 安监站等落实网 格化管理责任, 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 要指导 乡镇政府、街道办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的综合治 理,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 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劝 阻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指导无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 业管理的住宅小区、 楼院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 确定管理人员, 落实管理责任。 要依法办理电动自行车使用登记注册; 依法查处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 堵塞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或者违 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严防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依法查处 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

11、、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 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由县公安局牵 头,文体广电、教育、住建等部门配合,充分利用报纸、广播、 电视、网络、公交、楼宇视频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违规生产、 销售、 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 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 火灾事故;要组织安监站、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工作 人员等力量,深入社区、单位、沿街铺面、出租房等场所宣讲电 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 普及扑救火灾逃生自救、 疏散技能等安全 常识; 要组织群众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 火场逃生宣传 图,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 电标识,

12、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 村(居) 民委员会等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六、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提高思想认识,充 分认识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 性,要坚持政府主导, 乡镇政府为本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管理工 作的第一责任主体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居 ( 村) 民委、 居民住宅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 , 对辖区居民住宅公共区域和 电动自行车停放、 充电消防安全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乡 镇安委会是组织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 要将治理工作列入本乡镇 消防安全重点建设内容, 上升至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13、 纳入为民办 实事项目, 制定本乡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 案,把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坚持齐抓共管,压 实属地政府、 监管部门、 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 各尽其职, 各负其责。 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 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 职能交叉、 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 沟通协调, 落实具体责任, 防止推诿扯皮。 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 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 及时通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全链条 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三)强化督导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 县安委办要加强综合 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

14、患问题集中的地区, 要适当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 对工作不力、 问题突出的地区, 要 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期间,因电动 自行车引发火灾, 尤其是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 要依法从严从重 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并依法倒查生产、 销售、 改装等单- # -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政府,各牵头部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 况,6月10日前报送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从6月份起,各乡镇政府、 各牵头部门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照片或视频等证明 材料及统计表(附后);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武宣县安全

15、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 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日期: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乡镇、部门检杳牛产单位(家)检查销售单位(家)检杳维修 改装单位(家)新建停车库(棚)数(个)新建智能充电设施数(个)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车辆(辆)处罚不履 行管理责 任的物业 企业(家)处罚违规 停放、违 规充电个 人(人)罚款(万元)行政拘留(人)备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牵头部门上报,统计各项数据请累积上报。台电动车燃烧所产生的毒气足以使百人窒息死亡楼道停放电动车夺命不到100秒2分押后事分3刚玄帕 M 6 soit, 电KM它垦曲箱 引臨.2il曲130-22CBI乍电熬车己怪越 w”1?00 ,房闻冉的 度也毘过笳Q糜电动车短路后30秒岀现明火,3分钟火焰爲度1200度火势达到顶峰, 滚滚浓烟有毒气体以1秒钟1米的速度充斥楼道切断了居民逃生通道! 居民一旦吸入3飞口剧毒气体就会昏迷,随后窒息死亡。2016年全区发生电动车火灾292起,死亡1占人.烧毁电动车430辆丫 直接财产损失5仁万元。其中南宁市发生3起居民房亡人火灾,共造成8人 死亡,火灾均是因停放在一楼的电动车故障引起的,教训极为惨痛。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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