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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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沈阳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沈阳市政工职评办文件 沈职评办发 2009 2 号 沈阳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思想政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现政工专业职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经过广泛调研、征求意见,我们在2001年沈阳市关于开展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2005年沈阳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基础上,重新修定沈阳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规则如下。一、评定范围1在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个别尚未完全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2、事业单位(如卫生系统)中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或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非专职人员。其中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的组、宣、办、研究、统战、纪检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以及在保卫、信访、人事、精神文明、计划生育、老干部、人民调解、人民武装、行政监察等职位上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含从事劳资工作和技术培训的人员)。2在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的基层社区、工业园区、商务楼宇、社会团体、新经济组织中直接从事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 3党政领导干部相互兼职的人员,由干部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确认其是否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申报时要求提交本人主抓思想

3、政治工作的证明材料,诸如领导班子分工文件,会议纪要或个人、集体荣誉称号等。 4当年度内调离党建工作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岗位的人员。 5下列人员不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 申报人所在单位不设置政工专业岗位的; 离、退休或因其他原因已经不在政工岗位工作的人员; 在公示任职资格条件过程中,群众反映问题较大者,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在申报规定受聘专业年限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和正在立案审查或受到法律处罚的人员; 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不及格或缺考的人员。 二、任职条件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实行逐级晋升制度,无下一级任职资格原则上不允许晋升上一级专业职务。初级政工专业职务晋升,实行任职资格考

4、试制度,以考代评,经各主管部门初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审批后,上报市政工职评办培训、考试、复核、存档。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晋升,实行市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 1初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院校大专、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无需参加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和考试,可按照以下条件认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大专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年,可认定政工员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一年,可认定助理政工师资格。 获得双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三年,可认定政工师。 获得博士学位后,可认定政工师。 2晋升政工专业职务

5、任职资格条件 政工员(初级) 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胜任本岗位工作。 高中(中专)毕业后,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成人大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 助理政工师(初级) 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自觉在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党建知识,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高中(中专)毕业后,担任政工员职务7年以上;大专毕业后

6、,担任政工员职务2年以上;成人大专毕业担任政工员职务2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3年以上;成人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 政工师(中级) 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密切联系群众,能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和专业文字能力。 高中(中专)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7年以上;大专毕业后,担任

7、助理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成人大专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7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成人本科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4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6年以上;成人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2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4年以上。 高级政工师 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新情况、新理论、新经验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比较系

8、统的历史、社会、伦理、心理、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组织指导、教育疏导、培训辅导、调查研究和专业文字能力,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 需在所在单位政工岗位担任中层(实职)以上职务。 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成人大学本科毕业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12年以上(市卫生系统改为执行“双五”);取得双学位、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成人研究生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3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8年以上;博士学位获得后担任政工师职务2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3年以上。

9、大专毕业后(含成人大专),年龄满50周岁(当年7月31日以前)担任政工师职务12年以上或毕业后担任政工师职务5年以上同时政工折算年限18年以上。 3首评规定 由国家机关成建制划转为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从国家党政机关分流到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军转人员,在到政工岗位工作1年以上3年以内享受首评待遇,可按照本人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年限(机关或军转年限)进行申报和评定。 三、成果要求 1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的,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申报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提交两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 2论文选题必须与申报者自身本职工作性质相匹配(做什么工作选什么题);每篇论文字数限定在3,000

10、字以上,并在标题下方注明全篇字数。 3近3年内在市级以上书、刊、报公开发表或在县、区、局级以上会议交流的,字数在2,500字以上的政工论文,可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品。 4由本人撰写、主编的政工专著,本人在政工专著或政工书、刊、报公开发表的、字数在5,000字以上的独立章节或文章,可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品。 5代表作品由2人以上合作撰写,本人是第一作者方可作为参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品。署集体名称的不能作为代表作品参评。 四、评聘原则与待遇 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和聘任,执行国家统一制定政策、条件、标准和任职资格评定同专业职务聘任分开的原则。企业和企业

11、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政工专业部门和岗位,进行专业分工。取得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岗位、职务由所在单位根据需要自主聘任。受聘担任企业或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通知(中办发1990 8号文件)中关于“与担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和其它待遇”的规定执行。 五、组织机构 1沈阳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领导参加。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 2各区、县(市)、局(公司)和市委中省直企业工委

12、、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都要设立相应的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 3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各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其中,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由市政工职评办组建;初级评审委员会由区、县(市)、局(公司)和市委中省直企业工委、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组建。 4暂时尚未确定主管部门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等单位的申报人员,由本单位政工部门委派专人到所在区、县(市)政工职评办报名、报卷,并负责组织申报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考试和答辩等。 六、其他问题 1无任何专业技术职称、由其他岗位转入政工岗位、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要在政工岗位

13、工作满1年后,按学历和专业年限及成果要求参加评定。 2由其他专业职称系列转到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可在转岗2年后实行同级改职(平评),任职时间从改职当年的7月31日算起,以后按条件逐级申报上一级专业职务。 3按照中组部提出的学历认定标准,研究生结业不作为政工专业职务晋升学历依据。持有研究生结业证书人员,仍然按照原有学历晋升,但其政工年限可以按原有学历规定提前2年申报。 4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的认定一律以国家教委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含党校系统两年以上学历班),其他各种“证明”和“相当学历”一律无效。 5国家教委不承认其学历的各种成人教育毕业证书,不能作为申报评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国家

14、教委不承认学历的二十九所刊、函授院校如下: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北京自修大、北京人文函授大学、中国农村智力开发函授学院、光明中医函授大学、光明中药函授大学、北京经济函授大学、北京社会函授大学、中国社会学函授大学、振兴中医函授学院、心理学函授大学、中国交通运输函授学院、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中国行政函授大学、中国食品函授大学、中国广告函授学院、现代管理大学、财贸经济函授联合大学、当代文学函授中心、外国文学函授中心、鲁迅文学院函授部、北京齐白石艺术函授学院、中国书画函授大学、中国世界语函授学院、北京市速记培训中心、中国农村致富技术刊授大学、新闻智力开发中心函授部、北京国际科技经济管理交流培训中心、机械工程师范进修大学等。 6获得国家教委、人事部确认的属于思想政治工作范畴的专业证书,在评聘政工专业职务时,可按同等学历对待。 7符合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免试条件的人员,需在申报材料中附有证明文件,报市政工职评办审批。资格审查结束后不再予以审批。 8关于破格条件的掌握、专业年限的计算及论文答辩要求、专业培训考试等,请参照政工师指南有关条款执行。书中或之前所发文件与此文件相悖之处,以此文件精神为准。本文件由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文件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沈阳市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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