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士港镇河道水质提升及设备维修养护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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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士港镇河道水质提升及设备维修养护管理项目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目 录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6第三章 招标需求12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17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5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29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的有关办法,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集士港镇河道水质提升及设备维修养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编号:2

2、018NBHSWT051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909095元/年(其中暂列金为100000元)三、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内容服务期限项目范围1集士港镇河道水质提升及设备维修养护管理项目合计三年,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后两阶段合计2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集士港镇河道水质提升及设备维修养护管理服务。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二) 特定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宁波市水利工程管理协会评审认可的运行维修养护能力级及以上资质【根据甬水建20

3、1650号文件规定的单位】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保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017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须由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以上资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12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2、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招标文件的获取: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直接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栏目按照相应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未经过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报名的,其投标将被视作无效。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费用请于开标前现场支付于采购代理单位,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其投标。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基本账户缴入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摘要栏中注明本投标项目的投标编号:本项目投标编号后5位即“ WT051 ”(请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要求于2018年

6、 4月25日13:30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如下: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章燕;电话:7;传真:8。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4月26日9时00分(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4月26日9时00分(时间)在在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7、)开标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投标人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九、其他事项:1、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宁波政府采购站点()、数字海曙()、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2、投标人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工作。3、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十、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钟主任 采购单位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任工、张工 联系电话:8、传真:5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楼 第二章 投标须知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视为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特别说明(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

9、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四)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五)询问、质疑及投诉1、询问(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2)招标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

10、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提出质疑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五证合

11、一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质疑的回复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投标

12、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为采购

13、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七)关于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

14、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八)投标人的风险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九)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一)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自查表(资格条件自查表和符合性自查表

15、);2、投标人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5、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8、针对本项目的详细项目实施方案;9、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1)项目经理职称证书2)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2017年12月、2018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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