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积分制入户广州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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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填报操作指南友情提醒:请您认真全面地阅读以下申请填报操作指南,可帮助您减少操作失误和顺利完成申请填报操作。如果无法打印入户申请表,请下载并安装“打印及阅读工具”。一、指标总量根据广州市政府有关要求, 2016 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按6000人总量控制执行。二、申请对象申请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3、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 4 年。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6、无违法犯罪记录。备注:1、年龄:不超过45 周岁,是指1970年10月31 日(含当天)后出生。2、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或夫妻共同拥有房地产

2、权的固定住所;政府、用人单位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直 系亲属拥有房地产权的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合法承租且依法办理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租赁备案手续的住所。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本市实际居住地 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3、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是指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就业登记的劳动者,或者 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申请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单位 和就业登记单位三方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集团公司属下子公司视为同一单位),不 一致的不具申请资格。4

3、、社会保险:在广州地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 险,每个险种缴费累计均满4年是申请基本条件。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 重复计算年限。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以往参加了非广 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 累计缴纳时间。凡缴纳社会保险时限计算至申请截止日的上月底。三、申请条件申请人总积分满 60 分就可以提出入户申请。四、排名规则 根据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办理居住证时间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总量,确定拟给予入户 人

4、员名单。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 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的,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五、申报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网上填报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12时,递交纸质材料 截止时间为11 月30 日17 时)。六、申请地点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七、申请流程申谓人网上骗恥交瘢删医来敵员脇詐部门妙輙市勰人员歸菅理勰门輙那名転布枫人员服务韶机淞入户卡申馱駄户卡到般桃关申蜒觀艇手童现正从事 与上述专 业技术资 格证书、职 业资格证 书相对应 职业工种 工作10分现正从事与上述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3急需 工种 或职 业资 格及 分值专业技术 类职业资 格或职业 工种符合 广州市积 分急需工 种或职业 资格目录(20 分)20分以当年广州市积分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目录为准4社会服务指标 及分 值无偿献血每次积2分近5个年度内(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献血每次积2分,1志愿者(义工)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近5个年度内(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本市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每 高不超过10分。5纳税指标 及分 值本市依法 缴纳个人 所得税净 入库税额 累计达到10万元20分申请当年的上3个纳税年度(201

6、3年1月1日至2015年126创新 创业 指标 及分 值在我市高 新技术企 业、新型研 发机构等 单位从事 专业技术 工作的申每年积2分以每年广州市统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请人,工作每满1年 积2分,最 高不超过10分。每年积2分自办法施 行之年度 起,申请人 居住地由 越秀区、海 珠区、荔湾 区、天河区 转移到本 市其他行 政区域的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年积4分(1)自办法施行之年度起,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

7、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10分申请人或 申请人夫 妇共同在 从化区、增 城区拥有 自有产权 住房的九、申请步骤申请人应详细阅读并遵守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及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 件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后,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注册登录“广州市积 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网址:http:/)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 预审通过后,按规定下载打印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区积分制入户受 理窗口递交。备注: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中“本人承诺”栏有关内容,应

8、到受理窗口当面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2、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图片规格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3、需要提供材料复印件的统一使用 A4 纸张。4、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的,如有要求在网上补充变更资料,按规定到受理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于 11 月30日 12:00前,重新在网上提交申请和在受理期内递交补充变更纸质申请资料。5、如网上申请出现以下情况:系统无法访问;填报过程中页面出错;系统不能正确存储申请人所填报的信 息或系统所计算出来的自评分与所填报信息的理论得分不一致等问题,可告知到系统报障邮箱 (gzjfzrh_),工作人员将按规定核实修正并回复邮件。十、申请所需提供材料1

9、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请表: 此表在积分制入户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在“本人承 诺”处签名。2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 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3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可登录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验证

10、备案表的网上核查有效期为 30天,建议申请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前进行在线验证,以便审核部门网上核实;专升本以本科学历申请的, 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相片须为申请者本人); 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学历为本省中专学历的,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4)学历为本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提供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打印的查询页面;如查询不到, 请先到毕业学校开具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持身

11、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 查询页面或学校证明学历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认定手续。(5)学历为本省高中、中职,省外高中、中专、中职、中技的,提供发证所在地教育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等主管部门办理验证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 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列明联系人、 联系电话)。4合法稳定住所情况材料:(1)政府、用人单位提供住房的,出具分房证明、租赁证明(含单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2)直系亲属拥有供其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借住证明原件。(3

12、)申请人借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业主房产证和允许借住书面证明;本市实际居 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物业服务企业出具的证明。5广东省居住证(验原件,收复印件)。6有效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一年以上,验原件,收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业人员,验原件,收 复印件)。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水平)证书人员, 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 门或所在单位公章)。(2)持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

1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的“证书查询”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3)持省外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评审表(或考核认定表、国家统一 考试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所在单位公章);由证书核发机构出具的含有姓名、 身份证号码、资格名称、级别、证书编号、核发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证书核查证明。(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8职业技能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1)持广东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包括省内其他城市),须提供

14、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2)持广州市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3)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行业和省外核发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打印的成绩查询页面。(4)现正从事与所提交职业资格证书相对应职业工种工作的,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还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 不收复印件)。10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1)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

15、技术工作的证明;(2)高新技术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证书复印件。11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申请人到现居住地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领取或从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下载广州市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并到现居住地街(镇)卫生计生工作机构审核证明,出具广州市计划生 育证明。12随迁配偶、子女材料:(1)随迁配偶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身份证、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簿不能显示子女关系,另须提供随迁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证明,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证明,居住证办理信息,献血证明,志愿者、义工服务 时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纳税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备案合同等材料,申请人只在网上填 报信息,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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