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上传人:人*** 文档编号:489508959 上传时间:2024-02-18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1.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知识产权法导论部分:1、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即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著作权法部分: 1、著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狭义的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 广义的著作权:除了狭义的著作权外,还包括传播者的权利,学理上称为著作邻接权。2、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

2、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作品:是指文学、有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成果。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5、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做派生作品。6、合作作品,又称共同作品或合著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7、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8、委托作品:是指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9、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权利。10、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11、署名权:是指作

3、者在其创作的作品集复制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12、修改权:是指作者依其意愿修改作品并不受干涉的权利。1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4、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取得的财产收益权。15、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货多份的行为。16、发行权: 广义的发行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 狭义的发行权限于以转移载体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17、出租权:是指有偿地向公众出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18、展览权:是指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19、表演权:

4、是指公开地表演作品或借助机械、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21、改编权:是指以原作品即首次出现的作品为基础,对原有形式进行解剖与重组,创作新的作品形式的行为。22、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23、原始著作权人:是指直接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对创作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24、继受著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受遗赠、受让、受赠等方式而获得著作权的人。25、邻接权:的产生基于对作品的传播,主要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所享有的权利。26、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表演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27、著作权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授权他以法律规定

5、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权利。28、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某些方式是哟你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制度。29、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是指他人依据法定条件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发布强制许可令,允许对作品的使用,但使用人必须支付报酬。30、著作权的转让:即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民事法律行为。31、著作权信托:是指著作权人用转让或其他处分的方式将著作权托付非受托人,并获取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方

6、法,让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一定的目的对著作权进行管理或作其他处分行为。32、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著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33、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中间组织对外发放著作权使用许可、收取许可费报酬并向著作权人进行分配、甚至发起侵权诉讼。专利法部分:1、专利法: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发明:指人类在利

7、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简言之,发明是一种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3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4、外观设计: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5、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6、可实施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有具体的技术方案,切不违背自然规律。7、有益性: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8、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

8、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9、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0、抵触申请: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11、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2、实质性特点: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本质性的区别特征,并且这种区别特征应当是技术

9、性的,通常也就是该发明创造发明点之所在。13、进步: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水平相比必须有所提高,而不能是一种倒退,如变劣发明或改恶发明是谈不上进步的。14、书面原则: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15、先申请原则:指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局将按照完成发明创造构思的时间来决定专利权授予何人。16、单一性原则(狭义):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17、单一性原则(广义):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义,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

10、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18、优先权原则:指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同时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19、必要申请文件(专利):在专利申请中必不可少的专利申请文件。20、发明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用于表达专利局对其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书面文件。21、权利要求书:是具体说明申请人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书面文件。22、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23、制造:指生产出具备相应实用功能的产品。24、使用:指就相同的方法为实现专利所称的目的和效果的实用。25、销售:指专利产品的所有权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

11、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26、进口:指将专利产品从专利权效力范围之外的领域转入专利权有效的地域。27、许诺销售:指明确表示愿意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28、首次销售: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29、善意侵权: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害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先行实施: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

12、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31、临时过境:指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3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就专利人或者经专利权人授权的人作为一方(即许可人)许可另一方(即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所订立的合同。33、独占实施许可:指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意外的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34、排他实施许可:指专利权人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仅仅授予某一位被许可人,在该实施许可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不得再度许可任何第三人实施该项技术,但专利权人本人仍保留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本人仍可以实施该项专利

13、的许可方式。35、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36、强制许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37、政府征用许可:指政府可以决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技术在指定单位实施。3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就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所签订的合同。39、发明人:(狭义)发明创造的人;(广义)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40、申请人: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

14、专利的人。41、专利权人:指享有专利权的人。42、职务发明: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3、共同发明:合作完成的发明。44、委托发明:指单位或个人接受他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5、等同侵权: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属于等同特征,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商标法部分:1、商标法: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的先后确定

15、商标权的归属。4、审查原则:指商标主管当局在授予商标专用权之前,对商标注册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方准许注册。5、自愿注册原则:指商标使用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6、商标: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7、识别功能:指商标帮助消费者对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多个供货商进行区分的工具。8、品质保证功能(质量保证/担保功能):指以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即具有品质的同一性。(我国未规定)9、商号:是经营者在营业上表示自己的名称。10、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11、原产地名称: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12、产地标记(货源标记):仅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国家、地区或地方。13、商务标语:指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宣传广告短语。14、通用标记:指表示商品特性、品质、用途的行业标记。15、特殊标志: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