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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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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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防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区相关工作部署及上级部门文件精神,决定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心,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扎实推进平安建筑企业创建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企业

2、运营环境,为促进街道社会和谐发展、推动“平安余杭”建设作出贡献。二、目标任务在2016年工作的基础上,以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季度大检查”、“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保障房安全质量专项整治”等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加大对我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指导力度,紧咬目标,严防死守,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减少一般事故。三、整治依据(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杭建工发

3、201555号);(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四、整治内容(一)加强重点管理,以点带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1、全面贯彻实行各项政策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政策文件宣传和“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安全教育进工地”、“手机短信安全预警”、“安全生产月广场咨询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观摩会”等活动,深入施工现场,全面推动各项政策规定贯彻实行。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和引导企业将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3、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4、工作专项施工方案论证活动,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专项方案在现场的实施、日常管理监测及验收情况等作为监管重点。4、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样板工地引领。坚持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的理念,拉升标杆,结合“平安工地”、“标化工地”、“绿色工地”等创优评优活动,奖优罚劣,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全面提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5、充分发挥物联网技防作用。每月对“线上”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线下”着重对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整改不力的其他项目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线上”+“线下”协同检查监管机制,达到检查效率翻倍之功效;并在各类大型活动开展期间,对项目进行高频、强势、多方位的立体管控,进一步

5、提升监管力度。(二)加强专项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每月突出一主题进行专项整治;扩大专项整治覆盖面,督促和指导参建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内容有:1、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对“三宝四口五临边”情况重点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开展情况等。2、深入开展预防建筑施工支模架坍塌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方案编制、论证等落实情况,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

6、投入和使用,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3、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产权备案登记、安拆告知、使用登记、定期检测、定期维保等工作,规范安拆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与现场实施工作,规范日常使用管理,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或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同时,加大每周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执法抽查,一经发现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的,从严从重处理。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建设、违规操作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

7、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非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施工企业不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等规定的行为。5、完善星期天工程师监督行动。重点督查建设工程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施工机械、施工用电等设施和设备的实体安全,督促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节假日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减少和避免节假日因管理松懈而出现事故多发现象。6、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全程服务与督查。对三路一环、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做好定期督查服务总结,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按时汇报督查服务落实情况

8、,为重点项目推进提供有力保证。(三)加强执法管理,加大依法惩处力度1、加强执法人员的宣教培训工作。结合监督工作实际,有计划和针对性地做好执法监督人员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2、加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联合大检查执法管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严重违反相关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采取惩戒、行政、法律、经济等不同手段,予以抑制和打击。3、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制度,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企业、人员,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进行公示,加大警示问责力度。五、工作步

9、骤本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6月)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本方案工作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街道相关责任科室在本辖区内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大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企业100%完成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停工整改。第二阶段:强化巩固阶段(2017年7月-9月)组织各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纠正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健全公司法人与项目经理带班生产制度。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10月-12月)全面总结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固化经验,反思不足,并形

10、成长效机制,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六、工作要求(一)认清形势,强化意识。要清醒认识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维,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深入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针对性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二)落实责任,自查自纠。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企业每月必须对所属项目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环节、部位进行排查,每日进行巡查,并填写好记录。(三)加强检查,强化执

11、法。要对企业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责任企业及责任人约谈警示;对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责任企业和责任人信用扣分和两场联动处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曝光处理。附件2:化工和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医药企业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较普遍,工艺过程复杂,近年来全国医药化工行业企业因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多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着力提升医药化工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医药化工行业危险

12、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打击非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二、总体目标通过整治,摸清化工和医药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健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监督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三、整治范围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化工、医药企业,明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13、GB/T4754-2011)中的第25大类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第253中类核燃料加工除外),第26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品制造业(第267中类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除外),第27大类医药制造业、第28大类化学纤维制造业属于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监管范畴。四、 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摸清底数。对辖区内化工医药企业开展摸排核查,依照先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化工医药行业,再确定其是否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最后确定其危险化学品使用是生产使用还是实验室用的顺序进行摸排,并填写化工医药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街道经发科,联系人:邱荣火,电话:89050712。1. 安全评价。全面推进化

14、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安全评价工作,2017年11月底前必须100%完成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至街道经发科和区安监局监管一科。2. 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快推进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三级安全标准化全覆盖。3. 社会化技术服务。依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聘请中介机构在2017年11月前对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五、时间安排化工和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从3月初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一)准备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整治工作要求;广泛发动,使所有化工、医药生产

15、企业明确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同时,结合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年11月30日)1、4月1日至5月1日,对辖区内的化工医药行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各有关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自查。2、5月1日至7月1日,对辖区内的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进行全面检查。3、7月1日至11月1日,接受区安监局对全区化工医药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抽查。(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25日)12月1日至12月25日,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和总结。根据整治工作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提高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准入门槛的条件和措施,巩固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果。六、工作要求开展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根据辖区化工医药行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组成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科,以此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落实责任,发挥专业。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技术机构和专家的作用,指导企业开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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