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文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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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文书范文民事诉讼法律文书怎样写民事诉讼法律文书范文民事诉讼文书概念民事诉讼文书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 件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如果您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些法律文书是必须要向法院提供的, 比如: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等。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常用诉 讼文书的书写格式和要求,有助于您写出符合法律要求的、规范的诉 讼文书。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书写法律文书要字迹工整,尽量筒明 扼要,请用钢笔书写或打印,一律使用入4纸。信法网是电子商务法 律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文书定制服务、合同文本,欢迎广 大朋友们注册体验。如果你在生活或工

2、作中遇到法律问题,请咨询在 线TQ客服,或者拨打电话咨询,信法网将竭诚为你服务!谢谢!民事诉讼法律文书范文原告:XXX被告:XXX(当事人是单位的,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 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写明委托代理人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当事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 单位、住址、电话)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原告(公民签名、单位盖章):年月 日附:本诉状副本份。其它证明文件份。注: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事实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 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

3、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 证、物证的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或个人。民事诉讼书种类授权委托书证人出庭申请书反诉状民事起诉状民事 *民事调解书民事裁定书(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案件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用、驳回支付令申请用等)不公开审理申请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执行异议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债务人破产申请书债权人破产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延期执行申请书选民资格案件起诉状民事诉讼特点公权性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 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 法院代表国

4、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 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 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强制性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 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 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 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 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程序性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

5、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 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 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法院的裁判被上级法院撤销,当事人失去为某种诉讼行为的权 利等。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一的方式程序性较弱,人民调解没有严格 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需要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但其程序相当 灵活,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也较大。民事诉讼种类种类1. 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必须到 庭的被告,一般是指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等案件中的被告和 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以及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案件的被告。2. 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如未经允许在开庭时录

6、音、录像、拍照;冲击法庭和在法庭上哄闹等。3. 妨害*调查证据、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破坏诉讼正常进行 等行为,这些行为主要有:第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害*审 理案件。第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贿 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第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 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护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第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滂、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第五, 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第六,拒不履 行*已生效的裁判。4.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

7、协助义务,这些 行为包括:第一,有关单位拒绝或妨碍法院调查取证;第二,银行、 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拒不 协助查询、冻结或划拨存款的;第三,有关单位接到*协助执行通 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拒不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 移手续,拒不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其他财产;第四,其他拒绝协助 执行的行为。按照最高*有关的司法解释,这些行为包括:一是擅自转移已被*冻结的存款, 或擅自解冻的;二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 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三是接到*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 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信法网是电子商务法律服务平台,提供在

8、线法律咨询、文书定制 服务、合同文本,欢迎广大朋友们注册体验。如果你在生活或工作中 遇到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TQ客服,或者拨打我受黑龙江铁兵律师事物所指派,受被告委托出席今天庭审,通 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有关法律,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代理人认为本案焦点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1、原告是否构成财产 损害行为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原告主张经营种畜禽孵化损失的诉讼请求是否受法律保护? 3、法院是否应裁定驳回起诉或判决驳回 原告诉讼请求?现就以上三个焦点问题做如下阐述:一、被告不 构成财产损害侵权行为,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民法理论中,财 产损害是指由于侵权行为侵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而致

9、其经济利益之 损失。对财产权利的损害也叫财物损害,它与人身损害相对应,这种 损害的直接对象是财物,而人身损害的直接对象是人身。一般的侵权 损害赔偿案件,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 为)、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 为人的主观过错。原告与丁亚丽是因为人身损害发生的纠纷,在该纠 纷中原告没有实施损害丁亚丽在诉状中提及的财物的侵害行为,不符 合财产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原告诉讼主张财产损害赔偿不能成立。 二、原告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诉讼请求不能成立1、首先, 本案件应与人身损害赔偿为同一案件审理,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 工损失部分,而并非财产损失,案件

10、事实不清。2、原告证据不足。原告提交黑龙江林区*公证书应是无效的保全证据。首先根据* 公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 事实发生地的*管辖。黑龙江省公证条例第五条农垦、森工的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系统的公证工作,并接受省司法行政机关的 监督、指导。第十八条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办理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越管辖权限办理业务;因此,原告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 事实发生地均属于镇辖区,应属于虎林市*的管辖范围,迎春林区* 无权对本案作出保全公证,原告提交的该保全的证言及物证是违法的 公证,对该证据法院不应给予采纳。3、原告没有种畜禽生产经营 许可证,不能证明原告具有从

11、事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合法资格。4、 原告主张1099枚毛蛋损失,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死因,原告在举 证期限内也没有提供有效证据和鉴定结论加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而该 些造成毛蛋的死亡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如种蛋、温度、技术等等原因, 不能由此认定是被告所造成的。原告主张形成毛蛋的原因是被告直接 造成的是没有根据的。因此,原告诉讼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其诉讼 主张不能成立。 三、原告违法经营种畜禽诉讼主张损失不受法律保 护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种畜禽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凭此证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第二十三条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

12、由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 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畜禽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 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凭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 登记,领取营业热照后,方可营业。第二十五条单纯从事种畜禽经营 和卵孵化的单位和个人的许可证,由县级以上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发证。黑龙江省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未取得种畜禽生产经 营许可证的,不准生产经营种畜禽。本案原告没有取得种畜禽生 产经营许可证及领取营业热照的情况下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孵化是 违法的,其主张

13、经营损失与收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四、原告起诉 违背一事不再审原则本案原告起诉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一事不再 审”原则。人身损害与本案件系同一法律关系,应合并为一案件审理。 所谓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法院的* (包括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 上的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其含义 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再重新 起诉。第二,判决生效之后,就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 的法律关系,向本法院和其他法院再行起诉。因为同一事件已在法院 起诉,原告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再受理,目的是避免作出相 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和造成讼累。四、请法院

14、依 法从程序上驳回原告的起诉,或从实体上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基 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本案所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内 容,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已经在法院处理,原告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 赔偿项目中不再具有原告资格,对原告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另行提起诉 讼,依据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审原则“和最高*关于适用*民 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 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从程序上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 定,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同时,本案从实体上原告诉 讼主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原告诉讼请求依法不予保护,应判决 予以驳回诉讼请求.原告闫国利诉被告宋泽云等道路交

15、通事故损害 赔偿一案,经法庭在xx年和xx年开庭三次审理的事实和证据提出如 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法官认真研究采纳。一、本案的诉讼主体 原告起诉的有垫江县桂溪拉丝厂、陈祥权、黄增述、宋泽云等四个被 告,在第一次开庭时由被告宋泽云提供证据并在法庭上申请追加童武 和罗先权为被告,而后法院要求原告提出申请追加了两被告并向两被 告发出了传票,在通知开庭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现在原告撤销对黄 增述、童武和罗先全的诉讼,但没有撤销对宋泽云的诉讼请求,被告 宋泽云在法庭上已书面申请追加黄增述、童武、罗先权为被告。因为 宋泽云是这次连环购车中的中间的一个人,他既不是车辆的所有者和 肇事者,也不是车辆的使用者和收益

16、者。所以被告宋泽云不是本案的 适格主体。二、原告的诉权 原告对法院的两份*确定的赔偿金 额没有诉权。原告在xx年立案时原告的损失没有发生,到现在法院 的两份*确定的赔偿金额除原告已支付的部分款项外,大部分没有 赔偿损失的发生。九龙坡法院的*确认“因他人的责任致原告受伤 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指闫国利)先予赔偿后,有权向事故责任 人追偿”,这里法院确认的赔偿后有权利追偿,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法院为什么没有受理将本案的所有被告追加为“运输合同法律关系赔 偿案”的第三人?根据民事法学理论,追偿权是实际发生的损失,而 不是预期发生的损失,所以原告对法院的判决确定的将要发生的预期 损失没有诉权。所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三、购买车辆所 有权转移的问题 国家法律规定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物进行 占有、使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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