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簿认定实用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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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附件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试行)说 明为了完善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规执业行为和市场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各行业特点,我部制订了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现将认定标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本标准所涉及的执业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二、本标准所列不良行为,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被实施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三、行为代码的编制参照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标准(建市20079号文件),代码依次为:注册建筑师(M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N1)、注册建造师(P1)、注

2、册监理工程师(Q1)。四、本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一)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三)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四)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 (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八)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 (九)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十)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 注册建筑师不良记录认定行为标准(M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M1-1注册M1-1-0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

3、第七十八条M1-1-0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M1-1-03变更聘用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在原单位执业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M1-1-0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书、互认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M1-2执业M1-2-01超出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

4、执业围执业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M1-2-02未经注册擅自承担注册建筑师的执业围业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条M1-2-03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M1-2-04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

5、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M1-2-05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M1-2-06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M1-2-07因设计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二条M1-2-08以个人名义承接注册建筑师业务、收取费用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M1-2-09准许他

6、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M1-2-10不保守在执业过程中获悉的单位和个人秘密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M1-2-11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M1-3其它M1-3-01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筑师信用档案信息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M1-3-02在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活动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工

7、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良记录认定行为标准(N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N1-1注册N1-1-0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N1-1-0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N1-1-03变更执业单位,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勘

8、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N1-1-0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N1-2执业N1-2-01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N1-2-02超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所规定的执业围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四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N1-2-03未受聘并注册于中华人民国境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执业

9、活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N1-2-04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九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N1-2-05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N1-2-06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条N1-2-07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N1-2-08未对

10、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未对防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N1-2-09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N1-2-10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N1-2-11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的生产厂、供应商,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N1-2-

11、12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N1-3其它N1-3-01在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活动中,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注册建造师不良记录认定行为标准(P1)行为类别行为代码不良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P1-1注册P1-1-0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注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P1-1-02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12、注册证书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九条P1-1-0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1-04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P1-2执业P1-2-01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2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

13、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P1-2-03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4超出执业围和聘用单位业务围从事执业活动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5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6实施商业贿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7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8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09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P1-2-10未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P1-3其它P1-3-01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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