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89272520 上传时间:2023-02-0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7.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各地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摊基本原则1、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2、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是按照建 筑面积分摊的。3、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 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 摊土地成本。鄂地税发201344 号五、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 金额计算分摊问题对于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 产的,原则上应按分期开发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为单位)占地面积占该成片受让土地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 分摊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 费(以下简称“土地成本”)。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产品的,按不同类

2、型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计算分摊土地成本。但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应按该类型房地 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 地成本。南地税发2008221号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若干 问题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96 号)第五点规定,项目 同时涉及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用房的,应按照国家 税务总局的规定,统一划分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用房 三大类别,分别核算其增值额。在计算上述混合核算的项目 时,对其成本费用,应以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商用房三 大类别,分别按建筑面积进行比例分摊。经研究决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同一项目中既包含住宅 又包含其他类型用房的,增加“层高系数建筑面积分摊法” 作为扣除项目的分摊方法。鄂地税发201344 号八、关于单栋建筑物中住宅与商 业用房的建筑成本扣除问题单栋建筑物既有住宅又有商业用房的,商业用房建筑成 本可以按照层高系数予以调整。其余扣除项目金额不得按层 高系数调整。商业用房层高系数=商业用房层高/住宅层高新疆地税 2014 年 1 号公告:最小清算单位中既有住宅又有商业用房的,商业用房建 筑安装工程费可以按照层高系数予以调整,其余扣除项目成 本不得按层高系数调整。商业用房层高系数小于 1.5 的,其建筑安装工程费不予 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 > 其它学术论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