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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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一、前言为更进一步提高我司建设工程质量,督促施工作业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评定管理办法及建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科学规范有序地组织施工,做到预防为主,重点控制,加强各级质量管理,明确分公司自检自查为主,总公司巡视抽检为辅的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规定。二、责任体系1、总经理为集团公司质量的总责任人。2、质安副总为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责任人。3、分公司(项目部)经理为所属项目质量的总责任人。4、分公司(项目部)副经理为为所属项目质量的直接责任人。5、栋号长为所承担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的直接责任人。6、施工员为承担

2、的项目单位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7、质检员为本公司(项目部)所属项目工程质量的检查责任人。三、责任落实1、分公司(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分公司(项目部)栋号长、施工员、质检员必须全方位、全过程的参与项目单位工程施工的指导、检查、验收,对所承担的项目工程施工质量负责。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工程施工难度大、质量影响大的关键工序、重点部位设置控制点,实施检查、验收,评定;栋号长、施工员:应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规范、规定施工;对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序及产品质量严格检查;对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处理、纠偏;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质检

3、员:对工序质量及产品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及时向栋号长、施工员指出;对影响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项目,及时向分公司经理汇报,由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督促栋号长落实整改,直至满足规范要求,做到不合格工序及产品未整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2、总公司质检科总公司质检科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巡视抽查的方式,对工序及产品质量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的项目,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给分公司(项目部),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参与总公司规定的样板,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督促分公司完善质监站规定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对劳务队伍有一票否决权。四、质量控制工作流程1、各分公司(项目部)接到生产部下发的

4、生产任务后,由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现场管理人员, 熟悉设计施工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做好施工图预审,参与施工图会审,分析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审批。2、栋号长、施工员根据测量队测设的单位工程定位及高程控制基准点,做好工程平面及高程定位点,轴线传递,垂直度控制。3、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交底,进行轴线、垂直度复核,关键工序、重要部位重点把关。4、进场主要材料,由栋号长组织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共同验货,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对钢筋、水泥、饰面砖等重要建材,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验货,栋号长、施工员按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要求提供材料进场场地,做到规范堆码材料,同时做好材料保护措施

5、工作,正确合理使用。5、现场自配材料,现场应认真计量,严格按配合比(配料单)配置及时使用,杜绝浪费。6、栋号长、施工员根据工程量严格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进场材料抽样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7、施工过程现场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指导施工,对会审时未提到的错漏碰缺及变更项目,由栋号长向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反应,联系设计人员及集团总工办、研发部确商,出据设计变更及方案后,方能实施,否则,不得任意更改设计意图擅自施工。8、所有检验批及隐蔽工程,严格执行三级报验程序,由作业班组自检合格后,进行交接检查,栋号管理人员专业检查,然后报分公司级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完善手续后可转序,对集团公司规定的项目,

6、由分公司检查合格后报质检科验收,合格后进入后序作业。9、施工现场,应对已完工序及产品做好成品保护,杜绝后序工作影响前序质量。五、质量验收(一)、验收实施程序分公司自检片区质安组织抽检分公司牵头会同片区质安人员、物业预验收竣工验收 ;片区质安人员负责小型预验收,较大的预验收由集团质安部牵头,组织集团公司、片区、分公司共同参与)。1、分公司自检组织负责人:分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参加人员:劳务公司各承包人、栋号长、施工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工作流程:(1)、完成设计图纸内容、施工合同要求后,栋号长组织对分户验收项目及要求进行实体实测并形成记录,提交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查

7、,通过。(2)、分公司经理组织预验收,对不合格点项目拿出处理意见,栋号长实施处理至达到合格标准。(3)、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后,提交片区抽检,并将最终符合分户验收要求并经片区质安负责人签字的实测数据在竣工验收30天前提交集团公司质安部、总工办水电科,所填数据真实性100%,同时提交分户验收申请表,栋号长、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片区质安负责人签字。2、片区抽检组织负责人:片区质安负责人。参加人员:片区质安负责人、分公司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栋号长、施工员、承包人。工作流程:(1)、接到分公司提交的分户验收数据后,分析是否满足验收要求,符合要求的拟定抽查部位及数据,并制定验收计划通知分公司,不能满足的

8、由分公司整改合格后再次提交。(2)、从接到分公司分户验收数据之日起,一周内完成实体抽检。(3)、抽查合格的作出结论并在申请表上签字。3、总公司对实测数据进行抽检组织负责人:质安副总或质检科长参加单位:总工办水电科、生产部;质检科、分公司(项目部)。工作流程:(1)、质检科、水电科分别审核分户验收数据,分柝是否满足分户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不满足的,由分公司整改后再行上报。(2)、实体抽测:接分公司验收申请后,一周内确定抽测日期。按单位工程户数的抽查10%,现场随机确定楼层、户型、户号。要求所抽测的房间合格率达90%,质检科抽测数据同项目部测量数据允许偏差3mm。(3)、作出结论:1)抽检合格率若

9、不符合要求,将扩大一倍抽检数量;若仍达不到要求,由分公司(项目部)进行整改后再次抽检评定。2)抽检中抽检数据与分公司上报数据不符的,由分公司整改后再次抽检评定;(4)、复检1)、分公司督促栋号在10日内完成整改并自检合格后,通知质检科、水电科进行复检。2)、质检、水电科接复检通知后5日内进行复检。3)、复检达到合格标准后,报质安部确定内部验收日期。4、竣工预验收、验收组织负责人:质安部副总。参加单位:房产公司、物业公司、总工办、质安部、生产部、分公司(项目部)相关人员。工作流程:(1) 对实体进行内部观感预验收。(2) 作出是否合格及交付结论。(3)不合格的由质安部责令栋号在10日内完成整改。

10、(4)合格的通知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工程竣工综合验收。(二)、验收执行标准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及区域交房标准。六、违规作业及质量事故的处理(一)程序违规处理扣款1、劳务承包人不服从施工现场管理,由现场管理人员按本规定处理扣款:劳务承包人300-500元/次。经数次帮扶教育,累教不改,由分公司上报总公司退场处理。2、关键工序施工未作技术交底:栋号长50元/次。3、未实行三级报验程序,进入下道工序作业:相关责任人50元/次;4、关键工序(钢筋混凝土、模板、外墙饰面、室内抹灰、电梯前室饰面、填充墙、屋面工程)、重点部位,未按公司关键工序基本要求及规定施工作业的:施工员50元/次、栋号长1

11、00元/次; 5、总公司规定必检项目,分公司未报检自行施工的:分公司经理200元/次,技术负责人100元/次。6、总公司相关人员巡查发现隐蔽工程未按图施工的:施工员50/次。7、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监站规定项目的检查,提请质检站验收一次未通过者:分公司经理300元/次、技术负责人200元/次,质安科相关人员100元/次。8、分户验收项目(按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执行):总公司预验收未能一次性通过的:技术负责人150元、分公司经理200元、质检员100元;若出现复检再不合格扣款比例在前述基础上翻一倍。9、施工过程因违规操作发生的质量事故,因此发生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关管理人员处理扣款:

12、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各承担1%,施工员、栋号长各承担4%,(按直接损失的10%)。 10、因施工管理失职,导致轴线、标高、垂直度、砼强度等级不满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分公司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直接损失的50%:分公司经理3%、技术负责人4%,施工员、栋号长各20%,质检员3%的比例承担损失费用。(二)质量缺陷的处理扣款1、施工员、栋号长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应及时定人、定时、定措施,督促承包人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扣承包人200300元/次。2、质检员发现一般质量缺陷提请分公司责成承栋号长处理,严重质量缺陷上报总公司、质安科,由总公司督促分公司(项目部)落实处理,在规定期限未整改的

13、:分公司经理100元/次、栋号长、施工员100200元/次,承包人300元/次。4、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检查,发现质量缺陷责成栋号长、施工员整改,质检员跟踪,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的:承包人200元/次,栋号长、施工员各100元/次。5、总公司检查发现质量缺陷,下发整改通知责成分公司督促栋号整改,质检员跟踪。在限定期限内未整改落实,无整改回执的:分公司经理200元/次、技术负责人100元/次,质检员50元/次。6、公司领导检查,发现严重质量缺陷的,责成质安科督促分公司经理落实整改,质量督察跟踪,在限定期内未整改的:分公司经理200元/次,技术负责人100元/次,质安科相关人员100元/次。7、房

14、屋竣工交业主后由于质量缺陷,业主投诉造成的质量缺陷赔偿,由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公司按比例承担,劳务公司80%,分公司经理、技术负责人各承担3%,栋号长、施工员各承担6%,质检员承担2%的损失赔偿费。六、免责条款1、上级领导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质检员对此已下发整改通知,同时汇报分公司及质安科可免责。3、上级领导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质量督察已对此已下发整改通知可免责。4、质监站规定的检查项目、分公司未通知质量督察检查,分公司请质监站验收未通过,质量督察免责。本质量管理及处理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及亚东建设公司公司项目管理质量责任书之条款内容,结合公司运行体系及特点制定,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15、,以前颁发的相关质量处罚制度同时废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建设部、省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有关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公司针对自身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现将原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重新修订。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本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源,防患于未燃,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既有章可循,又行之有效,切合实际,公司依据现行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在部分 规章制度上进行了修改,充实了关于应急救援、专项安全方案专家论证、意外伤害保险、职业卫生防治、安全资金投入保障等方面。公司本着“持续改进、行之有效”的原则,不断优化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公司项目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承担相应职责,每年度初公司与各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3、工程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4、各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控制指标及各级安全责任与各班组以责任书的形式签订,将分解指标层层分解落实。5、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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